行政许可公示(湘林保许准〔2022〕9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08-29 16:48 信息来源: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谢仲桂等8人进入湖南东洞庭湖等自然保护区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的行政许可决定

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请求支持进入洞庭湖区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活动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谢仲桂等8人(名单附后)进入湖南东洞庭湖、西洞庭湖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南洞庭湖、横岭湖等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洞庭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入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请你单位及有关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活动开展期间,你单位及相关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主动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和监督,避免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确保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可依法依规在自然保护区采集少量水生生物标本,未经批准不得采集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标本。

二、按要求提交活动成果副本。调查活动结束后,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成果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如你单位入区人员、入区时间、活动方式等发生变动,应重新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附件:进入自然保护区人员名单

湖南省林业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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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保许准〔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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