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57号)
关于准予海底世界(湖南)有限公司借展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海底世界(湖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宿州市埇桥区太阳大马戏动物表演团”借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绯胸鹦鹉(Psittaculaalexandri)4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物种非洲灰鹦鹉(Psittacuserithacus)1只、附录Ⅱ物种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galerita)2只、蓝黄金刚鹦鹉(Araararauna)1只、红绿金刚鹦鹉(Arachloropterus)1只。借展时间:2023年4月15日—2023年9月24日。展演地点:长沙海底世界极地海洋馆内。
二、你公司需完善疾病防控机制和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物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等技术规程;制定展演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三、展演期间,你公司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确保人和动物安全,不得开展人与动物直接接触的展演内容。同时,须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动物,并承担展演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四、请你公司凭此件于2023年9月24日展演结束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回手续,逾期无效。如需延期,请依法于展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申办延期手续。
特此决定。
湖南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