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55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3-04-24 16:52 信息来源:

关于准予渌口区天宇巨龟养殖场利用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渌口区天宇巨龟养殖场:

你单位于2023年4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苏卡达陆龟(Geochelonesulcata)2只运往山西省平遥古城政府街65号进行展示,借展时间: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请你单位凭此件和展示所在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书完成运输,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依法接受检验检疫。

二、展示期间,你单位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和动物安全。同时,须文明开展展示活动,不得虐待动物,并承担展示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三、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4年3月31日展示结束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回手续,逾期无效。如需延期,请依法于展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申办延期手续。

湖南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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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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