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3号)
关于准予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2320648455L,法定代表人:李世红)于2022年8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办理“权限内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人工繁育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贡山羚牛(Budorcastaxicolor)。请你公司落实安全管理、疫源疫病防控等要求,持本批复到常德市林业局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增补手续。
二、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以确保人身和动物安全。同时,文明开展展示展演活动,禁止虐待野生动物。
三、你公司须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展示展演活动。
湖南省林业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