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2〕49号)
关于同意湖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出售大壁虎的行政许可决定
湖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94463064C,法定代表人:侯辉)于2022年4月8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行政许可。本机关于2022年4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Gekkogecko)干体(蛤蚧)20对给长沙市望城区刘继先中医诊所。上述制品仅限于药用,经营与利用期间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请你公司凭此批复于2022年10月12日前完成运输工作,逾期无效。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依法接受检验检疫。
湖南省林业局
2022年4月13日
本决定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非法出售、收购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或者人工培植、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或者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宾馆、饭店、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担等,不得收购、宰杀、加工、出售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