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不准〔2022〕1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01-11 15:38 信息来源:

关于不准予湖南晨诺养殖有限公司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湘林护许不准〔2022〕1号


湖南晨诺养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申请人工繁育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Macacamulatta)、短尾猴(Macacaarctoides)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无合法种源来源及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不符合办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审批”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申请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事项不予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你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林业和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湖南省林业局

2022年1月6日

< img src=""/>

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不准〔2022〕1号)

2245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