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1〕56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11-24 14:51 信息来源:

关于准予湖南志存教育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湘林护许准〔2021〕56号


湖南志存教育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标本并加载野生动物专用标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长沙市“湖南顺乐白垩纪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球蟒死体(Python regius)2只、网纹蟒死体(Reticulated python)2只、红尾蚺死体(Boa constrictor)1只,用于制作标本(其中剥制标本和骨骼标本各5枚),并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共需“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10枚。

二、请你公司持此批复于2022年5月14日前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可的单位办理“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逾期无效。

三、购买、运输、利用野生动物期间,你公司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动物防疫和生物安全工作。

四、地龟(Geoemyda spengleri)属水生野生动物,为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不属于我局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决定。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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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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