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林改许准﹝2021﹞第3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09-20 10:00
信息来源: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林改许准﹝2021﹞第3号
湖南林盛林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公益林流转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9月9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八条、《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位于宁乡市煤炭坝镇双龙村的744.7亩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经营权采取出租方式再次流转,流转期限24年,不动产权证书为:湘(2020)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01748号。公益林流转后的政策性补助应当按照第一次的流转批复(湘林改函【2017】4号)执行。
二、流转完成后,你们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向林地所有权人报备。
三、发现受让方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的,你们应当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