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借展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关于准予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借展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湘林护许准〔2021〕43号
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小熊猫等动物借展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岳阳楼区金鹗山动物园”出借小熊猫(Ailurusfulgens,国家二级)2只、黑帽悬猴(Cebusapella,附录Ⅱ)6只。借展时间:2021年9月20日—2022年3月19日。展演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103号岳阳楼区金鹗山动物园内。
二、你公司需完善疾病防控机制和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物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等技术规程;制定展演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三、展演期间,你公司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同时,须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动物,并承担展演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四、请你公司凭此件于2022年3月19日展演结束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回手续,逾期无效。如需延期,请依法于展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申办延期手续。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