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5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林业局
林字建〔2021〕2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5号建议的答复
刘大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泉南高速与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通景公路”的问题
泉南高速与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连接线的建设可改善景区交通运输条件,助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促进衡南县经济社会发展。但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网线位规划》和《湖南省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该项目不属国省道范畴,属地方为建设主体责任的农村公路,为支持地方旅游资源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省交通运输厅将依县市申请,在“十四五”农村公路旅游路规划中对莲湖湾公路提质纳入指导性任务予以支持,由衡阳市、衡南县和祁东县在切块规模中统筹安排。目前,“十四五”交通建设投资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省交通运输厅支持市县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在条件成熟后按“十四五”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支持。但项目最终要落地实施,关键还需市县及时足额落实所需资金。
二、关于“支持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智慧化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的问题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对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实施了湿地补助项目和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工程,完善了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更好保护管理湿地公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支持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申报省级重要湿地。此外,将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纳入了《全国湿地工程“十四五”实施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长江经济带“十四五”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十四五”专项规划》。建设好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游客接待中心、智慧化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对加强科普宣教工作、促进湿地公园发展生态旅游、推动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支持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并在国家、省级资金项目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同时,也将协同省发改委支持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专项,不断完善湿地公园内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湘江渔歌’文化水城项目进行立项,进一步丰富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的文化内涵”的问题
“湘江渔歌”文化水城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推介当地传统文化,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衡阳市、衡阳县发改委高度重视“湘江渔歌”文化水城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已出具“湘江渔歌”文化水城项目的立项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认真核实“湘江渔歌”文化水城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涉及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如涉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内容须符合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有关要求,如涉及征用、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用地单位应征求我局意见,我局将积极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意见。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