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1379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07-16 11:40 信息来源: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1379号

南县东茅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S511南县东河至茅草街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197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2.197公顷。使用林地的位置和面积以本次申请人提供的湖南众利林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有关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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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1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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