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312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03-25 15:48 信息来源: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312号

永顺县溪州城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永顺县2020年度二十一批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0.2419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0.0018公顷,经济林林地0.0301公顷,薪炭林林地0.0838公顷,其他林地0.1262公顷。使用林地的位置和面积以永顺县永多农业项目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有关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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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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