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2020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情况
2020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23号)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从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林业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林业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情况
1、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中,14个市州和89个县市区单独设立林业局,24个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合并成立自然资源局,10个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合并成立农业农村局。
2、林草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人员情况。2020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省级林业行政执法由各有关业务处室办理。4个市、67个县市区单独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机构,8个县市区依托自然资源执法机构进行林业行政执法,2个县市区依托县级政府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林业行政执法,7个县市区依托其它专门执法机构进行林业行政执法,其它10个市州、39个县市区未设立统一执法机构。全省现共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3856人。
(二)行政执法办理情况
1、行政处罚案件。2020年,全省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4112起,同比减少8.74%;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804起,查处率92.51%。通过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全省共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0.4万元、没收木材2828.27立方米、没收幼树或苗木50.26万株、没收野生动物6650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5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件、没收野生植物74株、罚款11211.03万元、责令补种树木458434株、恢复林地453.63公顷、恢复保护区或栖息地0.01公顷,行政处罚3869人次。
2、行政许可。2020年全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审批)申请7190件,办结7187件(未办结的3件为进入专家评审特别程序办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9.96%,平均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3、随机抽查检查。开展了全省全省圃地苗木质量和种苗行政执法检查。抽查了油茶育苗单位97个,两年生油茶苗木共224个样方、80个苗批。检查结果在省林业局网站上公开。“双公示”信息工作,依法公开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5095条。
二、具体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制调研,全面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专题调研,研究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机构改革后,各地森林公安不再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同时,乡镇机构改革,各地林业工作站解散合并,不再保留,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大幅减少。为探索机构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途径,加强各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省林业局先后组织人员多次到湘西、张家界等地调研,组织各市州分管局长及法制科长召开座谈会进行集中研讨,形成了两个专题调研报告《湖南省林草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和《湖南省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工作调研报告》,提交给国家林草局。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动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野生动植物管理相关的3项行政权力事项已下放至市级、省直管县级林业部门,并完善了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事项已建议在省林业条例修改后申请下放。规范政务服务。根据省政府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限,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要求和“应入尽入”的原则,37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省政务大厅。林业窗口在省政务管理局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林业局官网上设置执法公示专栏,将我局林业执法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全部在上公示。二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国家林草局《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和省司法厅《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重新修订了《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并向省司法厅报备。三是根据新《森林法》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条款,出台了新的《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四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自从2018年全面投入使用以来,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网上办理,实现了对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三)开展各项专项活动,重点领域重点打击。一是开展林地专项行动。林地专项行动自2020年8月启动计划到2021年底结束,重点是对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并约谈少数问题较突出的县市区,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追责问责到位、林地回收到位。到2020年底,湖南省林地专项行动新发现违法占用林地案件1131宗、358公顷,罚款7448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140起、依法行政问责187人、回收林地53公顷;消化2018、2019两年的森林督查存量问题2110个,罚款6382万元、刑事立案221起、检察机关起诉169起、回收林地158公顷。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共检查农(集)贸市场25.6万家次、经营户70万户次、食品销售单位101万家次、餐饮单位168万家次,检查电商平台(网站)6.4万户次,对驯养繁殖场所开展巡查、宣教6万家次;收缴非法来源或者没有检疫证明的野生动物2619公斤、7994头(只);移交行政案件140起、刑事案件727起,打掉犯罪团伙19个,归案犯罪嫌疑人686名。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移送案卷进行外部评查。2020年,我局组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对行政执法案卷梳理,案卷目录和被抽取的7份案卷资料报省司法厅检查。强化内部评查。2015年以来我局通过制定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对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修改完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改革创新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县市区全面自查,市州检查,省抽查等三级评查,调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规范了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2020年,我局随机在14个市州抽取9个县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在全省通报评查结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司法厅要求,对于拟参加林业行政执法的人员,需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把关,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淘汰,确保执法人员素质达到要求。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内部培训。为提升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省里每年都举办1-2期的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培训班上,邀请省司法厅、中南林科大法学院及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等单位专家、教授上课,讲解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辅导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素质。2020年,我局组织举办了全省林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对全省140多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加强对外交流学习。2020年,组织全省3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削弱,基层执法难度不断加大。一方面,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局转隶地方公安,林业部门在行政执法遇到阻碍时,特别是一些比较重大、棘手及群体性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如没有必要的合法的强制手段,案件的调查效果和执行力度受到影响,难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另一方面,因各县市推行林业管理站移交到各乡镇进行管理,各乡镇林业站下放并被撤销划归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人员大量外流,不能有效的履行原基层林业工作站的职责,执法工作难以推动。
(二)投入保障不到位,执法能力办案水平不高。财政经费投入无保障、基本设施和技术设备配备落后、执法办案条件差、技术设备落后、执法力量配备不够、队伍不稳定、人员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多为退伍士兵等政策性安置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执法手段单一、现代化、信息化办案基础差,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
(三)执法中的法制机构监督审核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除衡阳市、娄底市等少数几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外,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林业法制工作机构,而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多数市州、县(市、区)林业局的法制机构与资源林政机构合并,执法监督与行政处罚不能分离,加之有的执法单位级别高(许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而法制机构为正股级),执法监督机构无法对其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有的单位法制机构人员较少,且专职法制人员不能专职专用,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低,使得法制机构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不能很好地发挥“审核”职能。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探索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林业资源和生态保护需求等问题,探索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二)继续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及办案装备,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必须通过此系统完成从受理至办结的全过程,以现代化手段规范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以此为抓手,不断推进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调查取证、告知、罚没物处理和罚没收入管理、送达等制度以及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强化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约束与监督。
(四)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涉林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手册、电子平台等,重点在木材采伐点、木材市场、林区普及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到村、到组、到农家,以案说法,以案宣传,广泛进行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让林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全民保护林业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