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179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03-11 16:09 信息来源: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179号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桂阳县康泽16万吨/年废铅酸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冶炼项目(调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6.7277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1.3529公顷,用材林林地5.3748公顷。使用林地的位置和面积以湖南木森佳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有关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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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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