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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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20 16:29
信息来源: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湘林地许准〔2021〕29号
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长沙县(经开区)2020年第八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4227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1.726公顷,经济林林地1.6967公顷。使用林地的位置和面积以湖南省湘淮林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有关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