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只癞蛤蟆被现场查获,安化公安断掉一非法猎捕收购窝点
(红网)2月6日,安化县森林公安局东坪派出所在东坪镇任坪村一举端掉一非法猎捕、非法收“癞蛤蟆”的窝点,现场查获“癞蛤蟆”活体219只81.2斤。至2月9日,成功破获非法狩猎案4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起,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6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严密布控,2月4日,安化县东坪镇任坪村村民谌某某非法收购蟾蜍行为进入了民警视线。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一班人,及时研判案情,统一调度,集中精干警力,分兵三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一股潜藏在偏远地区的非法猎捕蟾蜍的团伙露出水面。经查,谌某山、谌某龙、谌某洲等 8 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蟾蜍在林间水田群集交配的机会,或两两结伙,或单独作案,仅4日一天时间就在本村非法猎捕“癞蛤蟆” 合计531.2斤,约1400 余只,给当地的“癞蛤蟆”来了个 “一网打尽”,并以一斤2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本村的谌某某。谌某某随后将其中的450斤转售给桃源县桃花源镇廖某国,剩余的81.2斤“癞蛤蟆”被蹲守的森林公安民警人赃俱获。办案期间,办案民警将所查获的蟾蜍分两批次,放归大自然。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经安化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鉴定,“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系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癞蛤蟆”背部皮肤色泽鲜艳,雄性显金黄色,老百姓称之为“金蟾”。安化森林公安及时出手,使得531.2斤1400 余只中华蟾蜍免遭毒手,同时也让任坪村的金蟾避免遭受灭顶之灾,维护了一方水土的生态安全。
森林公安民警温馨提示:严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所有野生的蛇类、蛙类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猎捕的数量一旦超过20只就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