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种苗构建三大基地两大体系发展格局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02-24 14:50 信息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十四五”时期,重庆林草种苗产业将如何布局?有哪些变化?日前,重庆市林业局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围绕三大基地两大体系发展格局,《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重庆市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目标。《方案》深入贯彻《种子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精神,着眼于重庆林业“四篇文章”中的基础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于重庆林业“十大重点工程”,全面推动保障性苗圃生产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等三大基地,为林业生产建设提供持续的林草良种苗木供应保障;同时,构建种质资源调查收集评价利用、种苗质量监管服务两大体系,为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和制度保障,突出抓好强基础、搭平台、重服务、严监管工作,推进种苗生产和管理现代化,实现重点工程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80%以上、基地供种率90%以上、苗木抽检率100%、造林苗木合格率95%以上。

着力建设三大基地

建设保障性苗圃生产基地,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区域各林业重点工程对种苗类型、树(品)种和质量规格的需求,科学确定生产布局、发展重点及其政策措施,统筹抓好种苗数量保障、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工作;完成20个保障性苗圃建设任务,大力开展良种苗木培育,每年培育珍贵用材、乡土树种及特色经济林苗木4800万株,全面保障“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建设及乡村振兴良种壮苗供应。

建设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加快推进珍贵用材树种、特色乡土树种和经济林树种的良种选育,积极推进抗逆、广适、高产的优良草种选育研究工作,优化林木品种审(认)定流程及相关技术要求,规范林木良种区域试验和引种备案行为,认真做好良种宣传推广使用和市外引进品种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成渝地区林草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协作机制;积极推进5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升级改造,强化5个市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良种选育力度,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良种。

建设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积极推进青冈、乌桕、枫香等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建设,确保满足科学绿化乡土树种苗木供应;新建12个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建立种子保障和种源可追溯机制,为推进科学绿化,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种源保障。

种质资源调查收集评价利用体系

坚持科技兴种、良种先行。持续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护,积极开展资源评价和利用,充分挖掘资源潜力。

根据《方案》,完成全市普查及重点生态区域专项调查,建立普查标本保存库及电子信息数据库,推进重庆市珍稀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科普示范基地(南川大观)和5个国家(市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持续强化永川桢楠、江津花椒、开州崖柏等3个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及资源调查收集与评价利用研究,创建7个种质资源库和1个珍稀濒危种质资源保护繁育基地。

开展全市38个区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验收,将普查成果转化为数字化信息,全面对接并录入《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平台》和《中国数字植物标本馆》,编制出版《重庆市林木种质资源》等成果。

开展大巴山、武陵山、大娄山、七曜山4个重点生态区域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种质资源家底。

种苗质量监管服务体系

坚持依法治理、严格监管。严格执行种苗法规,修订完善种苗质量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修订林木种子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和苗木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各1项,建立全市林草种苗生产供应调剂系统和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平台。

《方案》指出,加快制订出台重庆市实施《种子法》办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等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采种基地管理和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技术导则,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全市林木种苗供需调剂系统、种苗质量监管系统等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结合全市“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和名特优经济林建设对优质种苗的需求,充分发挥川渝两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积极推进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和林木种子质量分级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积极搭建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形式,发布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宣传信息并提供线索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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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种苗构建三大基地两大体系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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