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林改雨润万山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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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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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的祁门大地,秋风送爽,枫叶火红。丰富的山林和优美的生态成为祁门县展现给世人的一张“绿色名片”,更成为祁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希望所在。
祁门希望在山
有这样一组数据,可以说明林业在祁门的重要地位:国土总面积333。1万亩,其中林地299.4万亩,占90%;活立木总蓄积927.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5.8%,均居全省首位。2007年,全县林业总产值7.6亿元,全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达到1893元,占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46.4%,……可以说,实现了林农奔小康,就抓住了祁门奔小康的大头。
在林业发展中,祁门县取得过辉煌成就。上世纪80年代的“股份制造林”使祁门名扬全国,荣获“全国乡村林场先进县”称号。然而,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因为山林归属没有触及产权,经营主体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机制不活,林业深层次问题凸显,制约了林农的自主造林、经营山林的积极性。
“林业兴,则祁门兴”。祁门县委、县政府认识到: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发挥生态优势,必须进一步激发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提升林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从根本上转变林业的增长方式,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从根本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林改全面启动
2007年6月,林改春风涤荡在祁门大地。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准备,祁门召开林改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林改责任状,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这个以县委、县政府文件下发的意见勾画了祁门集体林改的蓝图。200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2009年3月前全面完成全县集体林权改革,主要内容就是全面落实经营主体的“四权”,即明晰产权、落实处置权、放活经营权,保障利益权。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根据林改原则,芦溪乡芦溪村张军平和张盛平兄弟俩共分得了46.6亩林地,承包经营权50年不变。在全村山林图上,张军平一下子指出了自己的那块林地,界址明确、勾图清晰。他拿着崭新的林权证说:“通过这次林改,明晰了产权,让乡亲们吃下了‘定心丸’,对今后把自己的山管好,经营好,更有信心了!”他还搬着指头算了一下账,再过几年,林地年收入就有好几千元,他打算把还有一些荒芜的林地都种上树木和毛竹,使之成为“绿色银行”。
从2007年6月开始,全县组织6000多名林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深入乡镇村组和山头地块开展外业调查,截至目前,全县外业勘界率已完成98.3%,申请审核率达到95%,林权公示率81%,确权发证率达到54.7%。
明晰产权是核心,规范流转则是关键。该县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以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和个人参与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实现林权流转4.8万亩,交易额7000万元。
经济生态双赢
“林权改革春风劲,万户千村喜气盈。昔日空叹山林好,而今植树如造银。”这是祁门县祁山镇新岭村一位林农写的顺口溜。林改让林农真正得到了实惠,林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
金字牌财政所干部刘接根看到了林改之后林业的巨大潜力,今年3月份,毅然投资500多万元,在塔坊乡阳光村承包了2000多亩土地,栽种高效油茶。采访时,他拿着几本《林权证》喜滋滋地说:“现在有了这本证,今后50年内我租赁的2000亩林地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了。”林改加快了林业多元开发,使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民间资本大举进入林业。目前,全县已形成了租赁造林、股份制造林、独资造林、党政机关造林、企业造林等多种新型主体参与的林业开发模式,先后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林业开 达1.7亿元,同比增长25%。
今年5月,阊源林场通过林权证抵押,成功从祁门县信用联社申请贷款350万元,林场负责人叶胜军一脸欣喜地对我们说:“过去没有抵押物,银行不给放贷,如今有了林权证,让我们与银行实现了双赢。” 林改推动了资本化运作。据统计,全县通过林地使用权租赁与转让、杉木中幼林流转,实现森林资源的存量货币化交易达8400万元,相当于前5年的总和。
林改促进了林业协调发展。全县去冬今春的造林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社会造林数量显著增加,由过去的5000多亩左右,上升到1万亩;林种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由过去单一造用材林为主转变为造毛竹、油茶、金银花等生态经济兼用林。2008年,全县生态经济兼用林造林6000多亩,占到全县当年造林总额的58%。
祁门希望在山
有这样一组数据,可以说明林业在祁门的重要地位:国土总面积333。1万亩,其中林地299.4万亩,占90%;活立木总蓄积927.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5.8%,均居全省首位。2007年,全县林业总产值7.6亿元,全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达到1893元,占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46.4%,……可以说,实现了林农奔小康,就抓住了祁门奔小康的大头。
在林业发展中,祁门县取得过辉煌成就。上世纪80年代的“股份制造林”使祁门名扬全国,荣获“全国乡村林场先进县”称号。然而,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因为山林归属没有触及产权,经营主体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机制不活,林业深层次问题凸显,制约了林农的自主造林、经营山林的积极性。
“林业兴,则祁门兴”。祁门县委、县政府认识到: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发挥生态优势,必须进一步激发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提升林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从根本上转变林业的增长方式,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从根本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林改全面启动
2007年6月,林改春风涤荡在祁门大地。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准备,祁门召开林改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林改责任状,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这个以县委、县政府文件下发的意见勾画了祁门集体林改的蓝图。200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2009年3月前全面完成全县集体林权改革,主要内容就是全面落实经营主体的“四权”,即明晰产权、落实处置权、放活经营权,保障利益权。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根据林改原则,芦溪乡芦溪村张军平和张盛平兄弟俩共分得了46.6亩林地,承包经营权50年不变。在全村山林图上,张军平一下子指出了自己的那块林地,界址明确、勾图清晰。他拿着崭新的林权证说:“通过这次林改,明晰了产权,让乡亲们吃下了‘定心丸’,对今后把自己的山管好,经营好,更有信心了!”他还搬着指头算了一下账,再过几年,林地年收入就有好几千元,他打算把还有一些荒芜的林地都种上树木和毛竹,使之成为“绿色银行”。
从2007年6月开始,全县组织6000多名林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深入乡镇村组和山头地块开展外业调查,截至目前,全县外业勘界率已完成98.3%,申请审核率达到95%,林权公示率81%,确权发证率达到54.7%。
明晰产权是核心,规范流转则是关键。该县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以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和个人参与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实现林权流转4.8万亩,交易额7000万元。
经济生态双赢
“林权改革春风劲,万户千村喜气盈。昔日空叹山林好,而今植树如造银。”这是祁门县祁山镇新岭村一位林农写的顺口溜。林改让林农真正得到了实惠,林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
金字牌财政所干部刘接根看到了林改之后林业的巨大潜力,今年3月份,毅然投资500多万元,在塔坊乡阳光村承包了2000多亩土地,栽种高效油茶。采访时,他拿着几本《林权证》喜滋滋地说:“现在有了这本证,今后50年内我租赁的2000亩林地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了。”林改加快了林业多元开发,使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民间资本大举进入林业。目前,全县已形成了租赁造林、股份制造林、独资造林、党政机关造林、企业造林等多种新型主体参与的林业开发模式,先后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林业开 达1.7亿元,同比增长25%。
今年5月,阊源林场通过林权证抵押,成功从祁门县信用联社申请贷款350万元,林场负责人叶胜军一脸欣喜地对我们说:“过去没有抵押物,银行不给放贷,如今有了林权证,让我们与银行实现了双赢。” 林改推动了资本化运作。据统计,全县通过林地使用权租赁与转让、杉木中幼林流转,实现森林资源的存量货币化交易达8400万元,相当于前5年的总和。
林改促进了林业协调发展。全县去冬今春的造林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社会造林数量显著增加,由过去的5000多亩左右,上升到1万亩;林种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由过去单一造用材林为主转变为造毛竹、油茶、金银花等生态经济兼用林。2008年,全县生态经济兼用林造林6000多亩,占到全县当年造林总额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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