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军:岳阳县湿地保护与管理浅析
岳阳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属东洞庭湖流域,湿地资源丰富,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岳阳县湿地面积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44.7%,全县湿地面积位居湖南省县级行政区第二位。湿地修复、管理工作亟待加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有待提升。
一、湿地基本情况
(一)湿地面积大。全县共有湿地面积125556.1公顷,(全省第二次湿地调查公布数据),居全省第二位。其中,河流湿地2444.6公顷,湖泊湿地79202.35公顷,沼泽湿地128.18公顷,人工湿地5222.87公顷(不含稻田和人工养殖池塘)。
(二)生物多样性丰富。据不完全统计,湿地及其周边共有种子植物576种,隶属于365属、121科;湖南省湿地维管束植物总科数、总属数、总种数的47.06%、38.11%、24.55%。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种,其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1种。在县域湿地发现野生脊椎动物共计386种,隶属于5纲27目66科。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44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有37种;被列入国际濒危物种红皮书的还有小白额雁、鸿雁、花脸鸭、青头潜鸭等珍稀濒危鸟类。另外属于中—日、中—澳、中—俄双边协定保护的鸟类达到67种。
(三)湿地分布相对集中。县域湿地主要分布在环洞庭湖湿地区与新墙河铁山水库湿地区。环洞庭湖湿地区覆盖东洞庭湖,黄沙街镇、中洲乡、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境内大水内陆湖泊,是全县的主要湿地分布区,主要为永久性湖泊和永久性河流两大湿地型;新墙河铁山水库湿地区集中在新墙河、沙港河、游港河和罗水河及其支流的上游。
(四)湿地功能突出。东洞庭湖湖泊湿地是我省重要湿地,1992年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为我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指定的首批七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被誉为“拯救世界濒危物种的主要希望地”、“长江中游的生态明珠”。同时,由于区域特定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维护着湿地生态平衡和珍稀候鸟的生存环境,更是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湿地保护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岳阳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按照“湿地面积不减、湿地保护率不降”的原则,全面落实河湖林长制,打造“林地+湿地”管理模式为抓手,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湿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了湿地生态环境。
(一)健全管理机构。2000年,岳阳县成立了东洞庭湖管理委员会,负责东洞庭湖及其湿地的综合管理工作。2009年,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明确县林业局为湿地保护职能部门,在全省率先成立湿地县级专门保护机构――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落实人员编制10名,负责全县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岳阳县利用林长制推进湿地保护,今年聘请护湿员7人,加强对湿地的常态化巡护,确保湿地资源有机构管、有人管。
(二)抓好科学规划。科学规划新墙河湿地公园7032.1公顷,自东向西规划为湿地保护保育区、湿地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利用区、综合管理服务区。近年来,利用“三区三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政策契机,在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等级不降低的前提下,对东洞庭湖湿地和新墙河湿地保护红线再优化,对城镇和人口密集区、基本农田、工业用地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人工商品林区等区域进行了优化整合,优化调整面积5188.34公顷。
(三)推进宣传科普。注重湿地科普,弘扬湿地文化,把科普宣教贯穿湿地保护全过程。一是搭建宣教平台。投资300多万元建成了湿地科普宣教中心,采用声、光、电等多媒体形式宣传我县湿地知识,免费向社会开放。二是加大宣教力度。通过发新闻、办展览、开展研学活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湿地科普宣教。三是组织宣教活动。引导社会共护共管,成立新墙河湿地保护志愿者协会,发展会员130多人,开展了“保护母亲河”“新墙河湿地骑行”“志愿环保行”等宣传活动。
(四)加大保护力度。一是纳入河湖林长制管护体系。河湖林长制相结合,一网管理,县、乡、村三级河湖(林)长,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巡河湖行动,着力解决湿地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增加护湿员,纳入林长制巡护APP系统管理,加强源头管控,落实巡护制度。二是加强生态湿地监测。定期组织省林科院等专业机构对湿地生态进行监测。监测调查认为,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符合年度质量管理建设体系要求,野生动植物栖息数量增加2.6%,环洞庭湖越冬水鸟比往年增加3.2%以上。三是推进涉湿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春雷”“利剑”“清网”“绿盾”及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专项执法为抓手,持续推进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新墙河“清四乱”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四是推进生态修复和治理。近年来累计争取湿地生态修复和补偿资金近500万元,全面清退东洞庭湖保护区内欧美黑杨5243亩,完成清退迹地生态修复;完成东洞庭湖岸线整治3.6公里,退耕还湿16190亩,整治洲滩21处、12450亩。五是推进涉河湖湿地项目建设。近年来,先后实施水系连通项目、河湖清淤及岸线整治项目等,打造了荣湾湖亲水景观平台、新墙河生态景观坝、胡铭屋小微水体整治样板点、中洲规范垂钓亲水平台等河湖湿地景观,基本形成了“水清岸绿、湿地生态美、人水和谐”的河湖景象。
三、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岳阳县湿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有所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湿地保护工作起步较晚,湿地立法及湿地保护宣传滞后,社会公众对湿地的概念、功能、作用等了解相对缺乏,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存在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
(二)省级资金不能直达县级。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岳阳县境内面积达64.83%,而保护区管理权在市级,中央和省级湿地保护修复资金与项目都安排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落在市级层面,不能到达县一级,而开展东洞庭湖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环境整治,岳阳县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责权利不统一。
(三)湿地保护没有形成合力。湿地保护管理应当是湿地、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在目前的湿地保护工作中,直接涉及到《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水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以及林业、水利、渔政、水产、旅游、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造成多头管理、权力分散,协调管理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合力难以形成。
(四)环境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湿地宣传教育做了大量的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教育阵地缺失,环境教育材料和人员还没有规范配置到位。
四、湿地保护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湿地保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要保护好现有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不断恢复和提高湿地质量,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升湿地保护意识。开展各种有关湿地保护专题性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湿地保护区图片、普法知识宣传画等图片展览,加强人民对湿地的了解。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湿地保护工作水平。县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从工作体系、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工作的政府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人员到位,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县政府要加大对湿地保护与开发的财政投入,设立湿地保护专项基金,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探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进程。在湿地修复保护利用过程中,要充分兼顾考虑群众利益,可以让湿地周边居民参与管理经营,能够确保当地居民既得利,又能使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四)强化执法监管,坚决制止湿地破坏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湿地动植物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调查,依法对湿地进行保护管理。
(五)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探索智慧监管新路径。加快推进湿地智慧治理中心建设和智慧监管应用建设,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以林长制巡护系统平台为基础,整合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县渔政、苇业公司、砂管等单位智能监管系统,加快建立东洞庭湖湿地、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六)加大湿地修复力度,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恢复相结合,通过人工撒播草籽和浅水区种植沉水植物开展修复和清理洲滩垃圾及人工废弃物、设置湿地保护宣传标牌等,加快推进退化湿地、受损湿地、动植物和微生物等生态要索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丰富物种多样性。
岳阳县是全省第二大湿地县,东洞庭湖1328平方公里水面在岳阳县境内,湿地资源丰富,但对标新形势下湿地保护工作新要求、新任务,还有大量的工作需积极探索,特别是修复湿地刻不容缓,以河湖林长制为抓手,努力推动全县湿地保护管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