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洪国:强化举措创新 增强工作合力 有力有序推进森林督查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07-18 10:50 信息来源:

近年来,永兴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市委打造“一极六区”、县委推进“五区并建”战略部署,坚持以林长制统揽林业工作全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意识,创新举措,破立结合,不断完善督查机制,规范督查程序,创新督查方法,强力推进森林督查工作,打破了林业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模式,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配合、群众认可的大林业工作格局,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我局被评为全县2022年“五区并建、实干兴县”先进单位。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高位推动。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共识。森林督查是落实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县将森林督查上升到政府层面进行推动,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森林资源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林长多次听取全县森林督查开展情况汇报,了解督查实情,推动工作落实,并签发了《永兴县森林资源管理林长令》,县长、县第一副林长在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森林督查工作,分管副县长和县常务副林长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统一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解决了经费、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影响森林督查推进的重大困难和问题,有力地带动了各级抓督查整改落实的积极性,打破了林业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全县“一盘棋”。二是明确职责,细化任务。以县政府办行文下发了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存量、遏增量”的要求,分解下发了核查图斑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下放部分处罚权给乡镇(街道)和部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严把进度,确保质量。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天一调度,每周一汇报,每月一通报,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稳步推进。

二、强化部门联动。一是抓好机制创新。将森林督查纳入林长制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督查工作的主体,各级林长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森林督查,对分管范围内的森林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完善各级林长抓督查整改落实的机制,通过已建立的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制度推动森林督查工作;林长制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印发森林资源管理清单和提示函等形式,要求各级林长协调抓好森林督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并纳入林长制考核。二是抓好日常监管。切实发挥林长制“一长四员”的作用,构建“林长﹢护林员﹢执法员﹢监管员﹢联络员”森林资源管护体系;督促“一长四员”切实履行好森林督查的日常监管职责,及时发现本辖区内林地、林木资源消长变化情况,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分类处理,该造林的及时造林,该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及时办理准予手续,该行政处罚的及时处罚到位,该移送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从日常监管上遏制违法图斑增量的发生。三是抓好档案核查。建立健全了由政府牵头、责任单位配合、林业技术支撑、纪检监察监督的工作机制,对国家和省局交办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集中档案核查,同时,由乡镇(街道)、责任单位按照营造林、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审批、行政(刑事)处罚等情况拉高标杆对疑似问题图斑全部“回头看”、“过筛子”,摸清档案底数,建立档案清单,实现核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四是抓好边查边改。档案核查之后,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成立了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专班,对本辖区或行业内自查出的违法用地进行立行立改,根据其处罚权限依法处罚,该退还林地的按照技术标准复绿退还林地,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业主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指导。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县林业部门积极将森林督查的重要意义、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森林督查存在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干部问责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落实不放过”的总体要求和“停止一切林业项目的审批、停止林地使用指标的审批发放、约谈县市区主要领导”的措施要求及森林督查整改销号“四个绝不”、“六个严禁”的要求等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引起了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全县性的森林督查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达成了全县上下抓督查、抓整改落实的共识,形成了领导抓督查、各级重落实、群众积极配合的良好风气,为顺利推进森林督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技术指导。加大森林督查业务培训,同时,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全程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指导培训县百余名技术人员,采用模型推算结合现地核实验证等方法,对全县遥感判读图斑进行了精准核实,找准了变化原因,区分了违法类型,为下一步整改销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县级核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四、强化整改落实。坚决执行省局提出的森林督查“四不放过”、“四个绝不”、“六个严禁”的要求,切实抓好问题图斑的整改。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出台了《永兴县林业局关于明确局行政执法机构岗位职责和权限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无证采伐、超采超占、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对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且需使用林地的地块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建设单位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对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且具备恢复林地条件的,由县林业局、乡镇(街道)、森林公安、护林员督促违法责任人进行植被恢复;对涉及刑事案件的坚决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打击,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发生;对组织不力造成林地恢复等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以及管理不力、未能有效控制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开发区、乡镇(街道)、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林地管理查处不力、徇私舞弊涉及人员一律从严处理。自2018年森林督查以来,我县所有的问题图斑129个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了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了“一长四员”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了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按林长制“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整合优化了全县护林员队伍,制定了巡林管理办法,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会商协调。一是加强部门间的会商。县林业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积极加强同县发改、县经开区、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各乡镇(街道)的协调沟通,将森林资源管理、监测、评价等工作与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态红线划定等方面相互融合、同频共振,逐步实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的综合监督体系。二是加强部门内的会商。成立了永兴县林业局专家委员会,对森林督查及事关林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先由专家委员会集中会商,拿出初步意见由局党组决策研究,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

六、强化督查考核。把森林督查工作纳入“林长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和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内容,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实行任务清单、结算清单“双单制”考核。对工作进度迟缓的,由县长约谈乡镇(街道)和部门的主要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作者系永兴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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