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凡妮:石门县林长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11-15 16:20 信息来源:

石门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武陵山脉向洞庭湖平原的过渡地带,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七成以上,拥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石漠公园、3个国省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全方位强化生态保护,高标准实施生态提质,多维度推进生态惠民,高站位推进林长制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不断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县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处于全省前列。

一、改革背景

生态文明建设对林草资源保护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顺应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党和国家机构将林业管理理念从经济发展调整为资源保护,赋予林业部门新的历史使命。新修订《森林法》对林草资源保护出台了新规定。2019年新修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石门绿色崛起对林草资源保护下达了新的任务。早在1998年,石门率先在全省做出封山禁伐的决定,大力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让绿水青山得以保护和发展,石门也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但林业系统长期存在的“经营管理粗放、森林质量不优、生态效益不强”等问题,不仅拉低了百姓幸福指数,还激化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新形势下的林业管理现状已难以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如何处理严格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之间关系,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成为我县实行林长制改革以来的重要思考。

二、主要做法

自启动林长制改革以来,我县以“红色引领,绿色崛起”战略为引领,以“保绿量、提绿质、增绿效”为目标,以“三大体系、一个平台”建设为主方向,初步形成了责任明晰、齐抓共管、三生协调的林业生态治理新格局,实现了林业管理由林业“独角戏”到全县“大合唱”的转变。

(一)坚守“绿量”底线,着力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

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思路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全方位构建全域覆盖“一长三员”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落实管护责任。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全县共设立县级正副林长19名,乡镇级、自然保护地正副林长241名,村级正副林长791名,实现了431.7万亩林地的分级管理全覆盖,明确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等38个县级责任单位的职责,确保了一山一林、一草一木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护。

二是落实管护队伍。按照“县建、乡聘、村用”的模式和“确保每个有林村都有一个以上护林员”的原则,将原有的公益林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和天然林护林员三支队伍共计928人的整合,实行了统一任务、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破解了以往队伍臃肿、工作脱节的监管困境,形成了一支真正能够实地监管的森林资源管护队伍。

三是落实制度保障。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行为”底线,制定出台总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通报、成员单位协作等七项制度,将林长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自然生态资源环境审计以及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对森林督查问题总量排名较前的乡镇进行约谈。

(二)提升“绿质”内涵,强力构建清单化任务体系

一是严管核心资源。落实分区分级管理,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一区六园”的监管,全部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落实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政策,全面取消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有序推进公益林抚育、更新、改造。规范商品林利用,防止无序开发。自实施林长制改革以来,全县共完成封山育林7.6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7.1万亩。

二是建设生态工程。坚持开展3.12领导干部义务植树节活动,大力推进生态廊道、防火林带、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去年以来,共完成义务植树335万株,公路绿化319公里河湖岸线、铁路通道、高压走廊等生态廊道1600亩,油茶低产低效改造3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4000亩,废弃矿山“山疤”治理14个近300亩。实现了增绿添景双目标。

三是打造美丽乡村。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按照“造林、造绿、造景、造福、造富”的思路,持续推进深化拓展绿色村庄(森林乡村)创建,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目前,全县共有国家森林乡村6个,省级绿色村庄(森林乡村)285个,生态村306个,覆盖率达93.6%。

(三)深挖“绿效”潜力,大力构建生态化价值体系。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着力提升林业综合效益,致力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持续释放林长制改革“红利”。走出一条林业保护与产业发展相互融合的路子

一是狠抓生态惠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选聘566名脱贫人口担任护林员,不断完善森林保险和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支付两项理赔款300万元,有效提升了普通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按照“南橘北茶中皂果,林下种养全域游”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一村一品”林业特色产业,着力打造“石门土鸡”“石门马头山羊”“石门林蜂”等涉林产业品牌,目前,全县共有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业类)2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6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个。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就接待游客321.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5.7亿元。

三是培育新型业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大力推进10万亩优质无患子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和项目建设,着力推升生态价值。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着手启动林业碳汇开发,积极实施招大引强。今年6月28日,成功签约林业碳汇资源项目1个,规划投资1亿元,实施面积65万亩,每年可产生减排量39万吨,碳汇收益可突破780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林长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了上级的认可,但对照中央林长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长责任有待压实。由于实施时间相对较短,少数乡镇对林长制的认识还不到位,主要领导抓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少部分村(社区)负责人对林长制改革还不清楚,不了解。少数成员单位对林长制改革参与较少,部门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人才缺失亟待解决。我县乡镇林业管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受制于专业性强、工作辛苦等因素,基层一线林业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较为普遍。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管理人才在编率仅达到71.4%,管理人员的不足阻碍了林业的发展。

(三)投入不足未得到改变。我县本级财力有限,而上级林业资金主要是支付生态保护补偿的专项资金,在造林绿化、产业发展等其他领域的投入十分有限,且林业周期长、成本大、技术性强、回报率低,甚至风险大,导致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各级责任。要加强对林长制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提升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切实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工作氛围。同时建议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真抓实干督查项目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确保资源安全。要加大对基层林业管理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及时补充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岗位交流,提高履职尽职能力。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管理,适当提高护林员队伍待遇,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扎实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和矿山修复治理。巩固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业碳汇,为早日实现“双碳”目标而努力。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助力经济发展。

唐凡妮:石门县林长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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