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平:湘阴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漫谈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0-09-22 10:44 信息来源:


    近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遵循“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方针,加强宣传引导,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

一、野生动物资源基本情况

湘阴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濒南洞庭湖,居湘、资两水尾闾。全县土地总面积15.42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3万公顷,湿地面积61.2万公顷。县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调查已知的各类野生动物有440种。其中鱼类112种,鸟类207种,爬行类29种;兽类28种;两栖类5科12种,虾蟹类、贝类52种。在野生动物资源中,有大量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江豚、东方白鹳、黑鹳、白鹤、白头鹤、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大鸨、中华鲟、白鲟、麋鹿等十一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小天鹅、大天鹅、黄麂、虎纹蛙、白琵鹭等四十种。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保护意识

近几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生态环境。

1、在每年“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和“爱鸟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每年组织开展了爱鸟周启动仪式,进行了“爱护动物、从我做起”签名等活动。尤其是2019年4月,湖南省第38届“爱鸟周”启动仪式在我县洋沙湖-东湖湿地公园举行,主办单位为湖南省林业局,承办单位是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岳阳市林业局、湘阴县人民政府,参加的各种保护协会和新闻媒体达25个,参加人员500余人,本次爱鸟周活动宣传声势浩大,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2、曝光查办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如2017年侦办的杨林寨乡非法猎捕、贩卖小天鹅案,共刑事判决24人,刑期1-11年不等。通过公开审判、张贴判决书,形成了强大的震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3、在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的过程中进行宣传。2017年7月,一头雄性麋鹿进入我县垸内后,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联合镇、村开展保护工作,并成立专门的值班保护小组,不间断值守保护。采取电视和村村响广播,召开会议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当地群众保护意识,确保了麋鹿未受到任何伤害。从麋鹿进入垸内到麻醉后安全转移到东洞庭自然保护区湖麋鹿繁育救护基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岳阳电视台、湘阴电视台都进行了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检查整顿中上户宣传。常态化对辖区内所有饭店、宾馆、农家乐、夜宵店、菜市场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向各经营业主送达《关于规范野生动物合法经营行为的通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发现有违规捕猎行为都能及时制止举报,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二)切实加强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根据《湘阴县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1、建立了监测体系。我县依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在原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监测体系。根据我县野生动物的分布状况,设立了三个重点监测点,五个一般监测点。2018年在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投资建设远程监控系统,对保护区内实施全方位全天候24小时监控,确保监测结果全面、准确、及时,发现问题能处理在萌芽状态。

2、坚持专业队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专业队伍监测是主体,群众监测是重要补充,专业队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才能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的了解疫病发生情况,达到完成监测任务的目的。同时,各监测点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坚持做好巡查工作,及时记录监测结果,收集群众监测信息,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至今为止,未发现野生动物重大疫情。

(三)不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为打击非法猎捕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促进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健康有序发展,林业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集贸市场、饭店酒楼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日常管理中,督促各人工繁育和经营单位建好台帐,依法依规按照证指定的种类和数量从事经营活动。近几年先后开展了“利剑行动”“清网行动”“集中打击环洞庭湖区域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理规范猎捕、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动”等专项行动,打击了破坏我县野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了我县有限的野生动物资源。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严格落实省林业局“一封控四严禁”措施,禁止所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即封控隔离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严禁运输野生动物,严禁交易野生动物,严禁展演野生动物,提升了防控工作成效。

自2017年以来,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20起,其中:刑事案件9起,依法移送起诉36人,已刑事判决30人,还有6人处于移送起诉阶段。查处行政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次。

(四)加强巡护和救助,为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创造良好环境

洞庭湖区是重要湿地,在此停歇和越冬的鸟类种类繁多,每年冬季,这里是世界各地环保组织学习、考察的重要场所,也是国内外新闻媒体报道的热点地区。为做好本地区候鸟迁飞通道的停歇地和栖息地监管和保护工作,每年冬、春两季,候鸟活动频繁时节,在我县候鸟主要栖息地设立值守点,对上山下湖捕鸟的主要道路设置关卡,定期开展对鸟类主要分布区、栖息地、停歇地的野外巡护,并按照要求做好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近年来县人民政府与环横岭湖相关乡镇签订了候鸟保护管理责任状,将保护候鸟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同时,我们注重受伤和受困野生动物的救助和保护。在洋沙湖湿地公园批复设立了野生动物救助站,争取国家资金投入100多万元在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青山岛建设野生动物救助站。三年来共放生受困野生动物蛇类、黑斑蛙、鸟类等300多头只,送往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狝猴、白鹇、草鸮和猴面鹰各1只,送到长沙市动物园蛇类28条。协助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在我县洋沙湖湿地中心放生鸿雁1只,黑水鸡4只。

(五)做好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管理工作

在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中,按照省市要求,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等行政许可,明确行政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受理、审核、审批,保证行政审批服务的合法、规范、优质和高效。三年共受理、审核人工繁育许可31户,上报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16户,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换发新证48户。在日常管理中,要求并督促各人工繁育和经营加工单位建好台帐,依法依规按照证指定的种类和数量从事经营活动。我县一直没有受理和办理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和狩猎证。

(六)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补偿退出处置工作

今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的要求,我县迅速行动,于5月21日研究出台了《湘阴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5月22日,组织林业、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相关的10个乡镇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人工繁育户主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经核实,全县有存栏养殖户13户,所有存栏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按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共140.3万元,补偿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我县已按要求打卡发放到位。

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补偿的问题。随着我县近几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速推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保护区内鸟类种群明显增多,给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乡镇的农业生产、水产养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目前省级还没有出台实施办法,地方政府又因财政紧张,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造成损失无法获得补偿,致使农民上访,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建议制定具有操作性强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细则,分级负责补偿资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缺少经费和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由于缺少经费,无法采购和配齐专业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不能完全发挥监测点的监测功能。同时,监测点工作人员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

(三)野生动物保护难以形成部门合力。我县虽说是林业小县,但却是全省的湿地大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任务艰巨,目前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主要是林业部门为主,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为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完全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来,生态护林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全县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尚未真正形成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建议

(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纠正不良风俗习气

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地工作来抓,做到家喻户晓,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相关部门和志愿者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发生的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乱捕滥猎行为,作为典型进行曝光,引导广大群众一起抵制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野生动物保护法定主管部门是林业草原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涉及的相关部门包括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责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在部门协调和区域合作方面存在一些难度,容易造成工作推诿或权限冲突。应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林业、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全面进行整治,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违法食用行为。

(三)完善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的补偿机制,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明确补偿的责任主体,防止因农户受损造成伤害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

(四)加大投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水平

野保资金不足,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制约了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建议将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水平。

新形势下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要求,执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措施,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力度,加大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和人工繁育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野生动物领域安全,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邓平:湘阴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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