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归农:守护好一江碧水 打造湿地强市
岳阳现有湿地面积24.47万公顷,占全省的24%,湿地保护率77.28%,有46个各级自然保护地。其中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82年,是我国首批加入《国际湿地公约》的六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近年来,岳阳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守护一江碧水”为目标,高位推进,整体联动,着力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承载力,强化生态服务功能,全市湿地保护成效明显。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洞庭湖保护区林阁老巡护监测点时对东洞庭湖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法治建设层级不断提升。全面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工作。湿地公园“一园一法”实现全覆盖。《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为依法治理大湖生态、依法建设大美洞庭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是保护区功能区划不断调优。持续推进东洞庭湖、横岭湖、黄盖湖等自然保护区确界调优。历经多年努力,去年2月8日,东洞庭湖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获国务院批准,将不具备保护价值的人为活动密集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把江豚活动区域调整为核心区,达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效果。
三是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清退欧美黑杨2.09万亩,关停清理保护区内44处砂石堆场,提前完成黄盖湖环境整治、君山后湖及采桑湖生态修复,超额完成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年度任务,修复杨树清理迹地及洲滩2.82万亩。扎实整改违规采砂,严格规范捕捞养殖活动,强力推进矮围网围整治,实现应拆尽拆。河湖长巡护常态化、制度化,河湖“清四乱”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多部门联动开展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近五年来,共查处非法投毒、持枪猎鸟案件31起,救护受伤受困候鸟1500多只、麋鹿30多头。开展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治理,中心城区的“臭水池”变成了“碧水湾”。东洞庭湖保护区大小西湖封闭管理模式被国家林草局、世界自然基金会列入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四是生态补偿彰显特色。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协议的方式,连续两年在君山区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共计投入资金100万元,保险范围内的受损农户得到合理补偿,较好地解决了生态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多家媒体均给予了专题报道。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造湿地强市的基础性工作,我市的湿地保护工作与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受限于历史原因,对湿地类型的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不同程度上存在重申报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对湿地的保护管理还研究不够,湿地保护成果还不多。二是保护和开发的矛盾还有待破解。湿地资源是极为珍贵的自然资源,生态效益不可估量,但在局部地区没能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过度利用湿地,侵占、填埋洲滩湿地行为依然存在。三是基础工作还有待夯实。少数县区湿地管理机构层级不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湿地保护从业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够,对湿地建设的具体要求仍然把握不准。科研监测水平不平衡,除东洞庭湖保护区外,大部分湿地管理机构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科研监测系统,有不少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勘界立标工作尚未完成。
守护好一江碧水,打造湿地强市,是岳阳林业转型发展的目标所在,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推进湿地强市建设。
一是理顺湿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相关行业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护成效。完善湿地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平衡利益关系,形成保护合力。按照“多规合一、功能优化、应保尽报、协同发展”的原则,落实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规划修编,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成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勘界立标。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包括湿地保护制度、退化湿地恢复制度、湿地生态系统评价制度、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湿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等系列制度,构建完整的湿地保护制度框架。
二是推进保护区联合执法。以抓好《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查处”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保护区所辖区域内的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包片巡查、日常执法、集中执法的方式,围绕湿地保护管理中规划、建设、环保、旅游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保护区执法管理目标责任制,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建立协调、通报、反馈、督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确保执法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保护区联合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补偿体系,参照国家、省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总结君山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经验,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湿地补偿制度,确保补偿不重叠、不漏补。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形成受益者出资,受损者获补偿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补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补偿实效。
四是加强湿地科研宣传。加强科技支撑和交流,强化与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科学院等国际组织和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等调查监测工作,掌握东洞庭湖湿地本底情况及动态发展趋势,为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湿地日”“爱鸟周”“观鸟节”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在传播有效性、便利互动性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充分发挥各界社会力量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