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佳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攻坚克难 全面推进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们围绕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迎国检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包括东湖、北汊湖、罗帐湖、中西湖、下西湖和北汊水库等五湖一库及周边区域,总面积5700公顷,集雨面积678平方公里。2013年底,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获批开展试点建设,2018年4月试点建设到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随时组织验收组到现场验收评估。
(二)迎检要求。国家验收组依据《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评分标准(试行)》中的7大项21个子项和现场评估情况进行评分,综合总分不低于80分,各子项计分均不低于60分,还需完成总体规划主要建设内容的70%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和其他异议的,才会认定为验收达标。对照《验收办法》《评估标准》和《总规》要求,指挥部办公室将验收迎检建设工作分解为184项具体工作任务,涉及28个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月份,根据我局自查和省厅预验收情况,效果不是很理想,总的情况是:184项具体工作任务,仅完成127项,完成任务不足65%,自评分不到60分。没有完成的任务达57项。
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乡镇重视程度还不够。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是责任主体,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行紧急部署安排,尤其是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全力推进。
(二)湿地保护与恢复效果还不明显。湿地公园范围及周边网箱、拦网、畜禽养殖场、有害生物、环境整治未达到验收要求,主体水质未达到Ⅲ类或Ⅲ类标准以上,湿地公园范围内个别单位没有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还存在投肥养殖现象。
(三)整体联动合力还有待加强。一是部门成果资料搜集不完整,致使档案资料明显缺失和不足,参照其他县市200盒迎检档案资料标准,我县目前档案仅160多盒,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各部门向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倾斜的项目数量不多,影响验收评估效果。
(四)外部迎检氛围还没有显现。感受不到社会广泛参与的迎检气氛。各部门、乡镇、学校、社区宣传力度不够,没有达到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效果。
三、主要工作措施
面对严峻的形势,县林业局和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下,通过3个月多的努力,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试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已制订迎国检工作方案,正在查漏补缺,积极备战国家验收。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国家验收的责任主体是县委、县政府,如果验收无法通过,将会进行追究。因此,县委县政府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力度;考核激励兑现的深度,决定工作的高度。经县林业局多次汇报,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东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列入重点工作。将东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列入县委“六大工程”和县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予以重点考核、强力推进。
2.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定期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性召开会议或到现场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市委学校学习的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作出批示,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强力推进。4月1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副书记钱丹青、副县长黄建明分别进行工作部署。二是定期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将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交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对迎检工作开展了专项工作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3.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预算安排资金3200万元,专项用于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同时,积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或配合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近年来,全县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河长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三年绿化行动等工作,直接或间接用于试点建设的资金达3.5亿元。
(二)主管部门大力支持。针对迎检中存在的业务方面的问题,省厅市局派出专家先后10次来我县现场指导,解决了桃花岭渍地生态护坡、水禽栖息地恢复、人工湿地净化示范基地设建设及档案整理等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省市专家还对我县迎检接待方案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
(三)部门乡镇通力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高度重视,通力协作,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重拳防治污染。县河长办将湿地公园“五湖一库”全部纳入河长制重点保护范围,自然水域退出精养,累计关闭和拆除畜禽限养区养殖场80家。全县投资2.4亿新建污水处理厂三个,污水处理厂乡镇全覆盖快速推进;各乡镇建设垃圾收集池14万多个,三格式生活污水与粪便无害化处理池8万余个,配备保洁保护员1386名,农业面源污染与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大幅减少了湿地公园的污染来源。
2.加强生态恢复。一是恢复水系。整合省奖补资金,疏浚全县大中型沟渠488条,湿地公园范围及周边7个乡镇大中型渠道全部挖深、清淤、整形,清除有害生物、废弃物,整修进出口涵闸,开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治理,保障了入湖沟渠的水系畅通、水体污染防控和外来物种的控制。二是恢复生境。在水产局、东湖渔场和禹山镇等单位的共同配合下,东湖湿地公园在河汊、库湾、静水区和洲滩,恢复水禽栖息地296公顷,并且联合科研单位在生境脆弱的桃花岭开展了湿地恢复示范项目,恢复水禽栖息示范区约6公顷。同时,结合“三年绿化”行动,在湿地公园集雨范围内营造水源涵养林1000公顷,环湖生态林带42公里,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转型渔农。实施渔民上岸工程,解决130户渔民上岸落户问题,减少栖息地人为干扰。
3.开展联合执法。工商、公安、林业等单位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努力营造鸟类温馨栖息环境与安全越冬场所。共发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数万份,查处偷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40余起,清除捕鸟天网50余张,行政处罚80人,查处河道采砂、非法采矿、污染水源等案件42起,下发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同时,东湖湿地公园周边乡镇联合开展了水葫芦、福寿螺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有效遏制了湿地公园有害生物的恶性蔓延。
(四)林业部门积极履职。县林业局和东湖湿地公园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倒排工期,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为试点建设作出最大努力。
1.强化责任。县林业局和东湖湿地公园管理所明确专人与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对接,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微信群,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一天一报告、三天一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在规定时间完成了资料收集等工作。
2.打造亮点。与中国科学院、湖南省林科院、湖南省林勘院等合作,大力开展试点项目建设,打造了宣教中心、桃花岭生态护坡、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水禽栖息地植被恢复与重建等示范项目,在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3.主攻难点。对北汊水库投肥养殖,面源污染解决不到位,网箱、拦网、畜禽养殖场整治不彻底等难点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分管县领导先后3次组织环保、畜牧水产、水利等县直单位和禹山、插旗、景港等乡镇召开协调会,切实抓好了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