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永华:城步苗族自治县楠竹产业发展浅析
城步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是资水、巫水、渠水和浔水的发源地,属国家、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及重点商品材基地县之一,也是全国绿化模范县。为摸清全县楠竹发展现状,促进县域楠竹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特作本次调研,仅作参考。
一、基本情况
1、全县楠竹面积、立竹量。全县楠竹面积40.48万亩(26987.1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330.8万亩)的12.2%,楠竹立竹量5803.07万根。近几年来,全县楠竹可采伐量600万根左右,年采伐量约200万根。加之,相邻的绥宁、新宁、资源等县都有大量的楠竹资源可供购用,县域楠竹加工企业原材料不成问题。
2、资源分布。全县共有13个乡镇(场)191个村(居中),有159个村(居)分布有楠竹,楠竹面积37.28万亩,楠竹立竹量5257.4万根。威溪乡、茅坪镇、西岩镇、儒林镇、兰蓉乡、丹口镇较多。5个国有林场及5个采育场、1个林科所及南山牧场均有楠竹分布,楠竹面积3.2万亩,楠竹立竹量545.67万根。乡镇全县总户数79447户(2016年县统计年报数),拥有楠竹资源户数22312户(不含5个国有林场、林科所、5个采育场南山牧场及土桥农场)。
3、产业加工。全县楠竹加工企业有18家,其中,儒林镇6家、丹口镇4家、茅坪镇2家、西岩镇1家、威溪乡4家、兰蓉1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获得省厅竹木加工扶持资金50万元,其中天元木业得30万元、鸿丰木业得20万元;另外2015年以天元为主获批省厅特色楠竹加工产业园并获得100万元扶持资金),年产值超过了1000万元的企业有2家(天元、佳能)。近年楠竹加工出口200余万根,全县楠竹产值约2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县楠竹产业虽然具有一定基础和潜力,但由于地处高寒山区,交通闭塞,缺乏资金投入,致使我县楠竹产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缺乏产业规模。全县竹木加工生产能力低,楠竹采伐量不足200万根,楠竹加工量不到可伐资源量的三分之一。产业的经济效益较差,谈不上为当地农民创收、财政增效,与林业在区域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极不相称。由于没有按楠竹生长规律采伐生产,楠竹密度逐年增大,楠竹阳光、营养等供给受影响,导致楠竹越来越小,影响楠竹质量。
(二)缺乏集约经营。一是产业结构单一。目前,我县林下经济、森林食品和生物质能源等“短、平、快”产业还未发展起来。第一产业比重大,二、三产业滞后,产业链条短,林产品加工转化率低,属资源消耗型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持续发展的能力薄弱。未能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经济优势。而安吉市楠竹产业现有竹饮料、竹用品等10大系列、1000多种产品。二是龙头企业太少。全县竹加工企业18家,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仅有2家,占1%。
(三)缺乏产业投入。首先,国家投资用于产业建设的投资少,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不高,受传统经营观念束缚,大多数林农“等、靠、要”思想严重,过分依赖于国家政府部门投资,投入远远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其次,政策性贷款争取难度大。许多企业向银行贷款难,只能向社会融资,提高了企业的成本,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面临资金周转缓慢,融资难,无法正常存储竹材原料,不能满负荷生产,造成企业生产效益低。再次,竹林道建设滞后。由于我县竹林大部分分布在边远地区,没有修建竹林道,挖笋、砍竹、抚育等生产经营成本高,楠竹开发利用率低。
三、楠竹产业发展的建议
1、搞好产业规划。楠竹全身都是宝,可以通过加工全面增值。据调查,我县楠竹亩均产值300元左右,高的1000元。而宁波、安吉、遂昌等地,楠竹亩均产值达到2000—3000元左右,甚至8000多元。建议县委、县政府把楠竹产业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高规格的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加强楠竹产业建设顶层设计,做好楠竹产为业发展规划。力争5—10年后,全县年楠竹产值达10亿元,解决就业1万人。
2、增加产业投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增加楠竹产业投入。一是进一步抓好楠竹资源培育。坚持分类经营原则,以提高现有竹林林分质量为重点,以抚育低改为重点,为断提高优质竹资源供给能力。二是要加大竹林道建设资金投入。建议县财政对楠竹丰富地区的竹林道建设予以适当奖补,促进竹林集约化经营,实现竹资源培育产业化。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楠竹产业发展,努力形成以政府财政扶持为引导,企业和林农自筹为主,金融和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的产业投资体系,鼓励林农以林地、竹林入股,参与楠竹产业建设。四是不断建设完善楠竹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争取对楠竹产业发展扶持实行长期、低息、贴息的信贷政策,放宽营造楠竹林贷款条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建议采取轻税制的办法:对外资新办楠竹加工企业入工业园的,自投产之日起,减免3年企业所得税;对本县新办企业入工业园的,除3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外,对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3年时间内,另对其实缴的增值税,按适当比例返回该企业用于发展生产。
3、培育产业龙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理念,引进几家精深加工企业,使少数科技含量高、经济基础雄厚、管理规范、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加工企业获得发展空间,重点培育1—2家楠竹造纸企业,充分利用我县高山楠竹资源,真正实现地方增收,企业增效,促进我县楠竹业向规范、有序、良性方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