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强化护林员管理 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张家界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041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74%,有林地面积87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2572.51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达70.98%(居全省首位),建有自然保护区7个、森林公园6个、国有林场13个。境内有木本植物110科1409种、脊椎动物190余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81种。珍奇树种有珙桐、银杏、红豆杉等,名贵药材有灵芝、天麻、何首乌、杜仲等,珍稀动物有云豹、黑熊、猕猴、苏门羚、灵猫等。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保护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的实施,我市护林员的人数不断增加,特别是2016年,根据省林业厅的安排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全市共新增护林员629名,调整护林员安排300名,目前全市共有护林员1399名,护林员已成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力量,为林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市正处于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维护和巩固现有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扩大林业改革成效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组建出一支集封育、防火、管护三位一体的护林队伍,将成为我市林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我市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护林员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基层直接从事山林管护的基本力量,担负着全市国有、集体、单位与个人森林资源的防火、管护职责。目前,我市共有护林员1399名,均为聘任制护林员,聘用期一年,年满可续聘,不称职予以解聘。其中公益林护林员770名(含2016年调整),年人均工资7279元,主要管护生态公益林,平均管护面积约为7000亩;省林业厅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629名(2016年新增),年人均工资10000元,管护范围为行政区域内天然商品林和退耕还林的森林,平均管护面积约为5000亩。
二、我市护林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从2007年开始,我市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林员队伍正规化建设,并且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但由于全市各区县政府,在护林员队伍建设问题的认识上、管理上和投入上存在差异,使得我市护林员队伍在正规化建设上,与我省部分林业大市和重点林区县还存在较大差距,队伍管理体制、护林员待遇、人员素质等问题曰趋突出,这直接影响到我市护林员队伍自身的长远发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市林业发展的需要,满足不了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上述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护林员管理体制混乱。目前,由于全市各区、县实际情况不同,专职护林员队伍的管理机构也“五花八门",有由林业主管部门(含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管理的,也有由当地乡、镇政府代为管理的。管理机构的不同直接导致管理方式的不统一,政出多门,市一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命令无法快速、有效的传达到各基层护林队伍,无法有效的对辖区内的林区进行有效管护。所以如何建立由一个部门统一主导,各级相关部门配合的领导机构,将是我市护林员队伍改革的首要任务。
(二)护林员岗位能力考评缺乏系统和有效机制。虽然在聘用和选拔专职护林员上,我市制定了相关规定。但在如何考核所聘用护林员是否适应本职岗位,能否完成相应工作上,我市还没有制定相对完善的考核办法,这就造成了在工作中个别地区护林员消极怠工的工作思想严重,认为“干与不干照样拿钱",严重影响了全市护林员的日常正常工作,所以如何建立一套适应我市护林员本职岗位,考核护林员工作业绩的科学评判机制,将是完善我市护林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工作重点。
(三)从优待员、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近年来,在省林业厅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护林员队伍的后勤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护林员的工资待遇有了显著的改善,但与目前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经费保障不足。2016年,我市770名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年人均工资虽然达到了7279元,但由于全市各区、县财政配套上和人员数量上存在差异,部分区县公益林护林员工资还是比较低,如桑植县人均只有5000元,武陵源区也只有5200元。年均不到6000元的护林员工资,平均下来每月人均不到500 元,远远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也就从客观上造成,我市护林员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把护林员的工作当做副业对待,进而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后勤保障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求。我市目前的1399名名护林员,分布于全市各有林区、县,由各相关单位分别管理,这就造成了全市各地方的护伍在后勤保障上存在差异,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林场在护林员队伍建设上的后勤保障相对健全,但也与较发达地区相差甚远。
(四)护林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偏低、年龄老化,工作效率低下。目前我市的专职护林员队伍受国家正规教育程度不高,据统计,全局1399名在册在编专职护林员中,高中以上文凭不到30%,并且队伍年龄层次严重老化,平均年龄达到近50岁,已经不太适应现有护林、防火日常工作的要求。文化素质普遍低下,护林员年龄结构偏大,直接导致我市一线可用护林员力量(指能长期参加一线护林或处置突发性林火等事件的人员)相对较少,从而使我市的护林和防火工作受到直接影响。
三、对我市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通过对我市护林员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可以得知,我市的护林员队伍建设,无论在人员配备,还是在队伍机制建设上,与当前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何加快我市护林员队伍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将是我市下一步林业队伍改革任务的重点之一。
(一)理顺管理体制,组建机构,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管理体系。护林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根本在于管理和领导机制的明确和理顺,目前我市护林员队伍由于管理机构的不同,管理方式的不一,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制度松、管理方式乱、工作执行差、管护效果不佳。所以在护林员领导体制的改革中,我们首先要统一全市护林员的领导机构,比如建立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辖区内护林员的管理体制,由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护林员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设想为市一级成立护林员管理支队;区、县成立护林员管理大队;各乡、镇成立护林员管理中队,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半专业的森林扑火队伍。同时可在各支队、大队、中队中挑选人员,成立森林警察辅警组织,协助森林公安日常工作。基层护林员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护林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市一级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护林员队伍的整体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上下一体、政令畅通使对市护林员队伍的管理真正实现网络化。
(二)减员增效,提高护林员的专业素质,使护林员队伍建设正规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在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中,应结合全市整体生活水平对护林员工资待遇进行调整,并结合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对护林员数量分布进行全面规划,根据林区管护难易程度对护林员队伍进行重新配备,全面清理整顿现有护林员队伍,重新核岗定员,对现有护林员队伍进行精减,裁撤不合格人员,并用剩余薪金空间,聘用一定数量专业素质过硬的合格人员。这样做全市护林员队伍,虽然人员数量减少了,但人员素质和工资待遇却得到了相应的提高,护林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态度必将得到大幅提升, 护林员将会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从而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护林员队伍的组织管理。要严格规范管理护林员队伍,就要建立健全我市护林员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我市和各区县自2007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护林员的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但由于近年来林业环境、经济环境的改善,大都已经与我市护林员队伍的建设不相适应,我市护林员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已势在必行。我市要规范护林员队伍的组织管理,首先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护林员档案管理制度、管护责任制度、作息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考核奖励制度、薪酬支付制度、经费预算制度,并在保障专职护林员的基本权益的同时,借鉴目前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经验,引入GPS 轨迹定位管理手段,强化监管和考核,着力加强护林员履职责任的落实和整体素质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作风硬、履职能 力强、护林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专职化护林员队伍。
(四)加大资金投入,畅通经费保障渠道,保障护林员队伍的后勤工程建设。我市林地面积大,林情复杂,各林地小班相互交错,分布不均,近几年随着全市林业环境的改善,各区、县的有林面积更是逐年递增。在这种大环境下,单靠现有公益林管护资金和天然林保护资金难以达到减员增效,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的目标。另外,由于我市各区、县护林员队伍成立较早,所配备的护林管护设备相对老化,并且由于资金缺乏,大多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大大影响了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想要我市护林员队伍正规化建设走上正轨,市、县两级财政等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大专职护林员队伍管理和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努力提高专职护林员薪酬待遇,加强培训与管理,强化专职护林员基础装备建设。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所需资金必须要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次,在护林员资金筹措上,我们可以借鉴部分市县的先进经验,从林业自身做起,将全市造林、绿化工程养护、清蒿等林业建设和防火工程,交予全市各区、县辖区护林员队伍完成,这样不但使属地护林员队伍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工作上也可以使护林员队伍第一时间了解,所管辖地区的林情、林貌,便于开展各项护林防火工作,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