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鸿:浅谈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6-11-17 11:08 信息来源: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精华所在,是结构最复杂、群落最稳定、生物量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功能最强大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我县天然林保护的现状

  桂东县林业用地占国土总面积85%,原始森林和次生林密布,其中大部分都属天然林资源。1986年“六五”森林资源调查显示,全县天然林保存57.8万亩;“八五”期间,因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天然阔叶林急剧下降,至1994年,全县天然阔叶林只剩20.3万亩;“十五”期间,利用 2001年划定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时,将大部分天然阔叶林列入保护范围,并通过加强封山育林,严格禁伐天然阔叶林等措施,至2003年,天然阔叶林增至26.3万亩。“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坚持“四有四不”(有树不伐、有鸟不抓、有鱼不捕、有矿不挖)的总体要求,2012年10月,全县划定禁伐区面积扩大至158万亩,有效地保护了天然林资源,特别是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齐云峰国家森林公园的设立,有效地保护了国有和集体权属的天然林,促进了天然林资源的快速增长。2014年“十二五”森林资源调查显示,全县林业用地185.2万亩,森林面积175万亩,其中天然林恢复到47.2万亩。

  二、天然林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

  1.林农直接利益与天然林保护矛盾未调和。虽然自全县开展“封山育林(禁伐)”工作以来,全县范围内国有和乡村集体权属的天然林已实施全面封禁,天然林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护。但部分林农,一是对天然保护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建房、煮饭、取暖等日常生活用材没有“物美价廉”的替代产品。三是林农经济增收渠道单一。桂东山多田少,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历史以来,天然林区农村人口主要经济来源基本依靠传统的“靠山吃山、凭树吃饭”的生存、发展方式没有从根本得到扭转。

  2.财政资金投入与天然林保护需求不配套。一是财政预算保障不足。我县目前财政预算中尚未安排天然林保护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仅靠主管部门挤压其他经费,完全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二是基础建设投入不足。林区公路、护林防火、防灾减灾、科技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与天然林保护工作的现实需求明显不配套。三是生态补偿标准偏低。部分已纳入公益林的天然林可享受每年每亩14.5元生态效益补偿,对比经营用材林的收益差距太大,而且还有大面积的天然林没有纳入公益林实施补偿范围,群众意见较大,直接影响了林农保护天然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林工队伍建设与天然林保护力量不匹配。由于历史原因,桂东县林业局实名制一直以来未落实,人员进少出多, 2012年林业局干部职工为247人,至2016年10月底只186人,人员锐减。造成基层林业队伍严重不足,且职称晋升和干部使用等直接影响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造成目前整个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士气不振,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县护林员队伍236人,但由于上级文件规定不能由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兼任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护林队伍号召力较弱,且平均年龄较大,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跟不上林业大县建设的现实需要。

  4.政策宣传力度与天然林保护氛围不对称。一是对关于天然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深入,氛围不浓厚,范围不宽广,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林农知法、用法、守法意识不强,绝对大多数群众对“什么是天然林?”、“为什么要保护天然林?”、“怎样保护天然林?”、“破坏天然林,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仍然是一知半解。二是对破坏天然林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典型案件的审判公开程度不高,没有形成强大震慑力、广泛知晓度。三是经营方向不科学、管护措施不健全、规划布局不合理。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破坏天然林现象仍时有发生。

  5.长效机制建设与天然林保护形势不同步。一直以来,仅管我县实施严格的天然阔叶林禁伐制度,但却尚未出台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综合性天然林保护管理办法,也尚未把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提升到全县“生态立县”的基础地位,保护工作尚未与综合绩效考核挂勾,各级责任没有细化落实。

  三、天然林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形成天然林保护的思想自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天然林保护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天然林的思想自觉,从根本上扭转“以牺牲天然林资源,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脱贫致富、发展地方经济”等短视行为,努力形成“要我保护天然林”为“我要保护天然林”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天然林保护的行动自觉。一要成立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为加强天然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将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林区乡镇和各级林场、自然保护区党委、政府(行政)综合绩效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天然保护工作的行政问责工作力度。同时,层层压实天然保护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电视问政等形式和措施,强化、细化政府对乡镇、林场、村组的天然林保护责任担当。三要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天然林保护的目标、范围、责任、措施。四要在明确管护人员、管护范围、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细化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天然林保护的考核、奖惩和问责办法。五要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林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报批、赔偿、处罚等具体办法,最大程度地减少公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天然林造成的破坏。

  3.提升素质,健全队伍,打造天然林保护的护林强军。一要想方设法解决林业系统公务员补录、人才引进、养老保险、职称晋升、干部使用等问题,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要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一方面要结合天然保护的实际需要,全面整合乡、村护林员资源,不断充实专业护林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大力林业方面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天然林资源的永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加大投入,疏堵结合,夯实天然林保护的永续保障。一是将天然林保护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二是加大争资立项力度,争取将我县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三是结合国家实施的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天然林区林农的生态移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林农生活、生产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从源头上减少对天然林的破坏。四是设立后续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完善林权等不动产登记,拓宽林业产业投融资渠道,引导、扶持天然林重点区域的林农发展既有益于生态保护又能发展林区经济的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着力拓宽林农增收渠道,提高林农经济收入。五是加大边远林区、重要天然林区的交通、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展送电器下乡活动,完善实施“以电代燃”电费补贴政策,解决林农生活烧柴、烧碳问题。六是加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建设,完善指挥中心及81个视频监控点建设,对重要区域、重要路口、护林防火等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督。

  5.依法治林,奖惩并举,维护天然林保护的良好秩序。强化公、检、法、司、林五家协同作战,加大以天然林保护为重点的林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严管、重罚、快处的强大震慑力。一是在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同时,不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力度。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天然林严禁商品性采伐制度,加大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打击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征滥占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并公开天然林保护举报电话和有偿奖励办法,加大对护林、造林有功人员和乡、村干部的奖励力度。

  6.夯实基础,因区施策,构建天然林保护的长远规划。一是组织开展天然林专项调查,对天然林林区的权属、面积、林分类型、现实林相、树种组成及物种分布等,进行系统、全面调查,建立实地照片及相关数据档案,并设立显著标识、标牌,公示保护面积、措施、物种等相关信息。二是在修订完善原有《桂东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权属、类型,在科学规划并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禁伐区、限伐区、开发区等层级型、差异性保护措施和资金投入(补偿)方式的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把天然林和灌木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划定保护红线,严厉实施天然林保护区禁伐政策、措施。三是把握公益林调整机遇,将未纳入公益林的天然阔叶林纳入公益林。对不符合省级、国级生态公益林区划条件,但区位特殊、天然林阔叶林连片规模大的林区划定为特定保护区域,实行县级财政补偿。四是将相关调查数据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争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科研院所在桂东相应林区设立科研、科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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