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洵胜:全面总结“十二五” 娄底林业建设成就, 认真谋划“十三五” 林业工作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林业工作
“十二五”是娄底林业发展较快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林业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强力实施“绿化娄底四年行动计划”,其范围之宽、参与之广、投资之多、影响之大均位列全省前列,正月初八“全民义务植树日”属全省首创。“健康森林、美丽湿地、秀美村庄、绿色通道”建设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为“十三五”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2、2014、2015年我市三次荣获“湘林杯”,2015年娄底市林业局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娄底“联村建绿”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中国绿色时报、湖南日报等重量级主流媒体相继进行深度报道,影响广泛。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造林绿化成果丰硕。重点工程造林、绿色通道建设、“裸露山地”和“三边一区”绿化等重点项目高标准扎实推进。五年来,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65万亩,其中,长防林5万亩,退耕还林5.2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造林10.4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5万亩,新造和低改油茶林2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4942.1万株,市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通道绿化基本完成。森林资源保持稳步增长,截止2015年底,全市林地面积达616.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515.45万亩,森林覆盖率50.21%,活立木蓄积量1447.69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2、资源保护全面加强。始终坚持以依法治林为保障,全面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五包”责任制,制定实施了《娄底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娄底市森林防火责任制考评办法》、《娄底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启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保证金制度》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年均森林火灾发生率11.39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34‰,远低于省控指标。开展“天剑”、“利剑”、“雷霆”、“野生动物保护百日专项行动”和新化“千年鸟道”保护专项行动,查办案件99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6人,起诉305人。新化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戴忠华2015年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全国个人一等功,为湖南省唯一荣获一等功的森林干警。新化县候鸟保护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以上,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授牌,新化龙湾、涟源湄峰湖纳入国家试点,《娄底市湿地保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2015年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482.1公顷,全市湿地保护率达78.52%。
3、生态文化成效凸显。全市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4个,县级森林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级试点湿地公园2处,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处,自然保护小区22处。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蚩尤文化园”、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华夏中药文化园”、 双峰县曾国藩故居的“农耕文化园”已成为我市生态文化建设的典范。娄星区万乐村2015年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大熊山 蚩尤故里,湘中神山》、《熊山风采》、《水府湿地,生态乐园》、《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宣传片》等一批生态文明宣传作品相继在各类主流媒体登载,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广泛传播和普及,带动了生态产业的蓬勃发展。
4、林业产业发展壮大。2015年底,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204.5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了145.1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达到30家,是“十一五”末的4倍。新化县跻身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并和冷水江市双双成为首批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全市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369家,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42亿多元。唐奇、海人、祥兴获批省级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其辐射带动效应日渐凸显。花卉苗木、森林食品、林药种植加工、木竹加工年产值均超过10亿元。林业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发展后劲增强。
5、林业改革不断深化。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完成,确权登记集体林地面积371966.7公顷,林业“两站”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保险,商品林保险已开始起步,真正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2011年我市荣获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等奖。2015年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综合评分排名全省前列,8个国有林场有6个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325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数156名。改革后全市8个国有林场编制内人员和机构经费都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编制外人员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付,为4991名职工解决了社保、医保等问题。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实现全覆盖,累计改造危旧房3087户,获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安全饮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继纳入了全国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全省农村电网体制改革范围,森林管护培育投入力度也逐年增大,森林旅游等一些富民工程全面实施,林场建设面貌发生可喜变化,职工收入明显增加。
6、林业宣传与信息化建设全省领先。全市林业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娄底已连续8年被评为全省林业宣传先进单位。2015年仅市直林业系统就有246篇文章稿件在国家级刊物、网站发表,在《中国绿色时报》、《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娄底日报》、《娄底晚报》等平面媒体刊登专版,介绍林业建设成就,有力地推介和宣传了林业工作。各县市区均能充分利用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林业宣传。“十二五”期间,娄底市、新化县获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县。涟源、双峰、冷水江、娄星等县市区近年来,尤其是2015年以来信息化工作迎头赶上,为“十三五”智慧林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森林资源三量有待提高。全市林地面积总量618.7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514.57万亩,森林蓄积量仅1447万立方米,乔木有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仅46.26立方米,森林质量不高,结构不够合理,分布不均,森林生态功能脆弱。森林经营粗放,林地单位面积产量低,林农收入增加缓慢,发展潜力有效发掘不够。
2、产业发展效益有待提升。一产业基础薄弱,二、三产业发展较慢,整体效益不理想。林产品加工业总量和规模偏小,从原料基地到终端产品销售的长链条规模以上企业为数不多,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不够。企业自主品牌少,产品单一,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多数企业资金投入难以保障,扩大再生产和创新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3、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艰巨。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非法运输木材、侵占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森林火灾隐患和林业有害生物威胁仍然严重,林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多,林区边界维稳压力增大,生态保护与林农生活争地矛盾突出。
4、林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林业信息化管理、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防治体系尚未健全,林业种苗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手段落后,国有林场与基层林业站等基础设施落后,职工生活条件较差。
上述问题将认真加以总结,在“十三五”期间全面进行整改提高。
二、努力打好“十三五”林业攻坚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着力深化林业改革、着力保护森林资源、着力提升质量效益、着力夯实基础保障,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推进绿色娄底、幸福娄底建设。
(二)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林业生态、林业产业、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建设,着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实施好11大生态建设工程、8大产业项目、6项基础保障工程。即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湘资干流防护林体系、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封山育林、秀美村庄、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重点绿色通道生态景观、退化防护林改造、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优材更替、木材战略储备、木竹深加工、油茶深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花卉苗木、木本药材等产业项目,森林防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信息化建设、林业科研及推广应用体系建设、林业人才培训中心建设等基础保障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人工造林40万亩、森林抚育经营(含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修复与治理等)1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4500万株。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2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10万立方米以上。期末,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28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占比大幅度提高,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更趋合理,产业带动效益不断增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成效明显,生态文化体系初步构成,生态文明观念广泛传播。
(三)工作措施
1、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着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检查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森林生态功能价值年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工程造林,“三边一区”绿化、矿山植被与湿地修复工作,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林业各项补偿补贴制度,落实好国家各项林业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林业改革补贴政策,加大林业合作社、产权交易中心、林改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林业机构建设。
3、规范体系,依法治林。加快推进湿地管理、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管理、防护林管理、森林公园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森林旅游管理、义务植树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依法保护各种经济成份造林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侵占国有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维护林区平安和谐。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和完善执法责任考评考核制度,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强化对林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为依法治林、加快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4、拓宽渠道,扩大融资。建立多渠道融资为辅的林业投入体系。建立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社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外资投入和信贷资金投入。拓展同国内外金融组织、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发展林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投资造林绿化,吸纳社会闲散资金进入林业领域。
5、科技兴林,人才强林。加快林业科技体系创新,推进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加速建立完善包括林业科研体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技术监督体系、科教培训体系、科技管理体系在内的新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林业科技转化率,加快林业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步伐。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