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珍: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石门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添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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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2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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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林改工作稳步推进,县里成立了由熊大顺书记任顾问、县长杨琦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胡世满、常务副县长高德知、县人大副主任谭庆淼、副县长伍林支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林业局相关股室抽选人员集体办公,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全县各乡镇区场、各村居均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正副组长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林业部门指导、乡镇专抓专业队伍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区场组建了外业调绘、内业整理、纠纷调处等专业工作组,把林改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了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全县共有3000余名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的工作人员和技术骨干参与林改工作,为全县林改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人力保障。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始终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林改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自2009年5月27日县政府召开集体林改工作动员大会以后,全县各乡镇区场、各村居均相应召开了动员大会,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开辟网站和宣传橱窗专栏、编发工作简报、出动宣传车、印发致全县林农朋友的公开信、召开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会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发动,确保涉及改革的每一名基层干部和林农都能知晓林改政策和操作方法,切实消除疑虑,统一思想,支持改革。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让群众做主,改什么、怎么改由群众说了算。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执行政策不走样。村、组的改革方案坚持2/3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以后才能实施;山林纠纷主要由村民自我调解协商解决,充分发挥老村组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的积极作用,严格坚持“四签名”、“两不准”制度,为林改工作全面推进打下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专业培训。为了确保集体林改工作速度快、质量高,县里共组织了六期林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期培训十天,共培训林改技术骨干600余人,并在县委党校举办了由各乡镇区场分管负责人、司法所长、林改专干100余人参加的林改政策纠纷调处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区场逐级培训人员3000人以上。编写了《地形图的应用》、《林改操作方法与程序》、《电脑录入程序》、《纠纷调处知识要点》、《石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汇编》、《解读石门林改实施方案》、《太平镇试点资料汇编》等教材,共印刷3000余本下发给各乡镇区场的林改技术人员,为推进全县林权改革提供了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林改专业技能的技术队伍。
四是抓好办点示范。为了给全县林权改革积累经验、摸清路子,县林改领导小组决定先办点示范,选定太平街曾家垭村为林改试点示范村,2009年元月,县林业局选派了 5名技术骨干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太平镇。在太平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4个多月的林改实践,顺利完成了林改试点工作。在试点期间,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多次到试点村进行调研和指导。近半年的摸索尝试,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县林改全面铺开提供了经验与样板。
五是严守操作程序。集体林权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按程序推进。任何疏漏都会影响林改进程。为此,全县林改始终坚持四点:一是严格依法。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物权法》为基本依据,围绕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林业经营体制的基本目标,依法推进。二是民主决策。对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严格遵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充分发扬民主,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让广大群众自己做主,三是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社情、村情、林情的不同,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鼓励各乡镇区,各村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改革方案,做到一村一策,一组一案。四是公示定案。每宗林地勘界结束到电脑录入经过二次张榜公示,确定没有异议后才最终定案,进入填写正表和打证环节,尽最大的努力做到发出去的每本林权证都是合格的林权证。
六是强化责任考核。为了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县林改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区、场)、村(居)层层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责任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业务部门包技术的负责制,形成了“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强势格局。为了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三个督查组,每月至少对乡镇区林改进展情况督查指导1次,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处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并实行月调度,定期通报工作动态,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县林业局实行局班子成员包片、各股室包乡镇,将乡镇林改情况作为局班子成员年终考核主要内容,乡镇林改任务完成情况与股室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县林改办组织技术人员对乡镇林改质量全程督导,责任到人到乡镇,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去年底,全县为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年前完成外业勘界确权工作任务,由县领导亲自挂帅对各乡镇区场林改工作进度实行现场督查、及时通报,从外县和部分乡镇调集了50名经验丰富的林改技术人员,协助任务大工作进度慢的乡镇完成林改任务,各方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全县林改工作进度和质量。
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广大林区群众真正成了山的主人,为进一步改革林业经营体制、创建有利于林业持续、快速发展新的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具体而言,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山林权属得到了明晰。
全县418万亩集体山林全部明晰了产权,明确并落实了林农对所属山林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激发了广大林农爱林、护林、兴林的积极性。
二是权属纠纷得到了调处。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或现实症结,山林纠纷从未停止。通过这次林改,山主之间、边界之间各种林木林地纠纷得到一次全面的澄清,以林业“三定”为基础,结合协商调处手段,全县共化解涉林纠纷4000余起,为今后林业的大局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林业要素市场得到了激活。
近一年来,随着林改的推进,全县共有3.2万亩集体山林依法实现了流转,林木、林地流转金额超过300万元;出现了经营1000亩以上山林的林业经营大户21个。对山主来说,过去山林的价值只有通过砍伐林木获取收入才能体现,而通过林权改革之后,促进了林木、林地经营权的流转,使林农可以不经过砍伐林木即实现山林价值变现,山主可以采取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将林地使用权转卖他人,这不仅有利于资源的保护,更有利于刺激经营者为获取更高效益而增加对林地的各种投入,促进林业快速发展。
四是林业队伍得到了锻炼。
集体林改不仅工作量大,而且要求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涵养。林业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站的工作人员一直缺少系统学习培训机会。去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了六期林改技术培训,使近百名各层林业工作人员和200多名聘用人员得到了系统的技术培训,结合一年多的实践,全体人员业务技术得到有效提升,既落实了工作,又锻炼了队伍,并且为林业部门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各生产要素向广阔的林地转移的有效手段。如何采取有力措施,使林权改革的活力充分释放,推动林业健康、有序、快速、高效发展是当前和今后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林业发展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林权改革使数倍于耕地面积的林地权属进一步明晰到千家万户,势必极大地激发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对林业生产技术,良种壮苗的需求将会与日俱增,给林业部门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林业部门要在技术服务、良种引进、苗木繁育以及规划设计、现场指导等环节上强化职责、优化服务、加大科学指导力度,以保证林业生产经营技术上先进、品种上优良、管理上精细、市场上对路。
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
林木、林地是生产力,更是一种资产。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或政策原因,林业资产没有盘活,大多处于闲置状态,巨大的林地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其经济效能。山区群众靠山不能“吃山”,或者走因过度获取而“坐吃山空”的极端。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林木、林地资源资本化经营已成为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当然选择和必由之路。要因势利导,围绕林木、林地合法依规流转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场所,为区域内林业资源有序流转提供合法平台。林农通过资源流转可以达到不经过林木采伐或林木未到生理成熟期即实现林木资源变现,同时又可以使因权属各异而零星分散的林木林地资源相对集中,由经营大户或其它组织集中经营,有利资源整合利用和提高经营水平、发挥规模效应。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林业经营模式。
林业具有公益事业与基础产业的双重属性,以公益事业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建设已经得到了国家和各级政府与部门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林业产业建设则因生产周期长或受地域限制,体制束缚等原因对社会资金的吸纳显得不足,延缓了整体发展步伐。集体林权改革从一定程度上为林业融资扫清了障碍。依靠林权流转使林业经营主体渐趋多元化,其中不乏企业或其它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个人或单位,对林业的资金投入相应增加。此外林权改革使森林资源的资本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森林资源抵押贷款从可能变成可行,林业为银信资金注入提供了广阔空间。
长期以来,林业生产以千家万户户自为战为主,集约化程度不高,经营水平低下,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明显滞后于其它行业。为了全面提高经营水平,必须打破现有格局,建立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林业行业特点的多种经营模式,如“公司十农户”、“股份制”、“合作制”、“家庭林场”等,做到经营形式多样化、经营主体多元化,逐步提高林业经营的整体水平与综合效益。
四是增强综合素质,提升林业行政管理水平。
林权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各要素的进一步激活,以资源流转、产业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经营活动将日益活跃,林业外部环境将更加复杂,林业行政管理的难度和工作量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会渐次增加,给林业主管部门履职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形势,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着手,确保新形势下林业秩序稳定,促进林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