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昌清:麻阳资源林政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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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1-0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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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现状
麻阳是一个林业小县。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18.3万立方米,林地面积15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27.7万亩,森林覆盖率61.2%。辖23个乡镇,312个行政村,1832个自然组,总人口37.8万人。2008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县林业局重新核定行政事业编制260名,设置内设股室6个,直属事业机构12个,乡镇林业站23个,另设有林业公检法等机构。其中:具有资源林政管理职能的机构股室单位31个,即:资源林政股、森林动植物保护股、山林调纠办、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资源管理办公室、林地林权管理站、公益林管理站、文明山森林管理所和23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现配有林政资源管理151人,其中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机构85人,乡镇林业工作站66人,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在划有生态公益林的村组聘请兼职护林人员76人,基层林政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力量十分薄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前,全县盗伐滥发林木现象时有发生,有证超伐和有证超运现象非常普遍,大多执法管理单位和执法人员将抓经济创收任务放在首位,把执法管理仅作为一种完成经济创收任务的手段和措施,使执法管理仅体现为一种形式,完成没有执行落实到位。
林改试点后,局党组局务会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看到了问题,找到了不足,完善了制度,加强了管理,强化了责任,加之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统一纳入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和工作工作经费有了一定地保障,经费有了一定地保障,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得到了极大地加强,乱砍滥发林木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基层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力量十分薄弱,执法单位的工作经费缺口较大,使山场管理、执法大队仍出现管理不到位,出发不到位等问题,林区秩序仍存在着较大隐患,有待进一步加强资源林政管理问题,否则,林区持续将会反弹,森林资源又会严重破坏。
二、资源林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部分群众爱林护林意识淡化,对林木管护的积极不高。究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是二个方面:一是少数林农对林业政策理解不透、怕政策变,认为自己山上的树木以后不一定归自己所有,不如砍了算了,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就得,不管林业部门是否同意,不如一砍了之,从而造成乱砍滥伐。二是部分林农由于经营的林地面积小,林木数量少,经济效益不大,本来想管,但又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经济上不划算,因此而放弃管理或者干脆将山上的林木砍了算了,同样带来了林区秩序地不稳定或乱砍滥发林木现象的发生。
2、村级护林组织普遍名存实亡。由于村级工作经费紧缺,没有能力去建村级护林组织和聘请护林人员,原有的也都已瘫痪瓦解,全县312各行政村现在没有1个行政村建有真正能担负起森林管护的护林组织或护林人员。去年在林改试点工作中,虽然每个村都成立了村级林业理事会,但由于经费无法落实,到现在也是徒有虚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虽然我局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聘请了一些兼职的护林人员,但由于待遇低,李虎林人员的积极不高,同样没有起到真正的护林作用。
3、林业部门的资源林政管理人员分布不合理。全县资源林政管理人员151人,有85人名在县城机关,有66人名在乡镇,加之乡镇林业工作站又是林业部门的综合服务管理机构,事情多任务重,林业站如果想管也难以承担,无法完成落实,可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能够将重点采伐山场管理好了也就尽职尽责了,不可能将其乡镇管辖的村组山头管理监督到位。
4、执法单位的工作经费和执法人员的津补贴得不到财政完全保障。在去年的林改试点工作中,虽然将林业执法人员统一纳入了财政供养,为林业执法单位和人员提供了一定地保障,但由于工作经费和人员津补贴经费缺口较大,还有一大部分需要“找米下锅”,无疑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不能完全放下抓经济收入的来从事林业执法工作,仍然需要一边执法,一边找经济收入,致使在执法工作仍会出现“放水养鱼”,以罚代发和处罚不到位等现象,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就难免会出现“永不消逝的电波”。
三、加强资源林政管理的几点对策及建议
资源林政管理重点在乡村,源头在山场,涉及范围宽,工作任务重。如果没有一套健全完善的护林组织网络,没有一批原则性强,责任性强的管理人员,没有一支力量充实的管理队伍,没有充足的经费保障,要想搞好资源林政管理也只是一名空话。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本人特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地对策及建议。
1、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增强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一是要大力宣传并不断完善林业政策,使广大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明确自己对森林资源享有的各项权利,并有强大的法律政策作保障,让他们吃下“定心丸”,对自己经营的林木放心、安心、开心。二是要加快森林资源流转,使林业产业能够让人们致富。以进一步激发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大管护投入,真正做到“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谁保护”,从而达到资源保护得到保护,林区得到和谐的目的。
2、建立完善村级护林组织,真正做到村组护林工作山山有人看,事事有人管。特别是要把村级林业理事会真正的建立起来,让护林组织网络延伸到村组。制定乡村护林公约,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制度、有措施、有经费、有人员,充分发挥村级林业理事会在村组的护林作用。其工作经费采取“会员交一点、林业工程划一点、县财政拨一点”的方式予以解决。
3、适当调整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的布局,将重点放在乡镇。要从县局机关抽出部分人员安排到乡镇,以充分乡镇一级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将工作重点放到村组、落实到山头地块,可以采取站员联村、站员包村、包组、包山头地块的方式予以落实,使乡村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入村到户,做到村村有人管,处处有人查。
4、全面落实林业公共财政管理制度,保障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经费充足供给。县财政要将林业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经费和津补贴给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中央及省市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以确保我县财政对林业执法管理经费预算到位,拨付到位。
5、严格实行林业执法管理人员问责制度。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要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资源林政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严肃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林区秩序地稳定,确保森林资源不遭破坏,为林业事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