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石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林业增收走势分析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1-03-11 17:44 信息来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号称“第二次土改”和“绿色革命”,是激发农民造林热情,加速推动兴林富民的重大契机。我市林权改革经过近两年的艰辛努力,已确权的集体林地面积达839.25万亩,占应确权总面积的98.98%;发放林权证面积达808.05万亩,占应发证总面积的95.3%,以“明晰产权”为主的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配套改革也已全面铺开。如何顺应新的形势,把握政策机遇,实现林业资源增长、产业增效,进而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这已成为决定今后林业发展方向、水平和后劲的最大课题?带着这一问题,我带队先后深入平江县、临湘市和湘阴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了目前农民林业增收的现状,倾听了基层干部群众林权到户后发展林业的想法和建议,初步明晰了一条林业借“力”富民的发展思路。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农民林业增收现状分析
  近年来,岳阳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0.3个百分点,达到36.66%;森林蓄积量年均增加60万立方米以上,达到1458.92万立方米。林业产值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年均递增率达10%,油茶、楠竹、工业速丰林等特色板块初具规模,林纸、林板等林产工业迅速壮大,2010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林业在市域经济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越来越强。但如果跳出岳阳对比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岳阳的林业还处于粗放经营阶段,生产水平低,资源消耗大,特别是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较小,与先进发达地区存在很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影响资源效益的发挥。主要体现为树种结构不合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观念的陈旧,全市造林基本上是以杉树、马尾松为主,导致针、阔结构不合理,忽视了多林种、多树种的全面发展,市场吃香的枫、桤等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供应能力明显不足。树龄结构不合理。由于八十年代分山到户后,森林资源遭到大面积砍伐,导致树龄中幼林多,成熟林少,造成近期的资源断层。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导致岳阳林地产出低下。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952.7万亩 ,占市域总面积的42.5%,是耕地面积的4倍,但岳阳的林地亩平活立木蓄积量仅有1.97立方米,而全省平均水平为2.5立方米,福建省三明市则超过了7.5立方米。岳阳林地的亩均产出只有22元,仅为耕地的3%。
  2、林业生产水平低,产业化经营推进缓慢。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基数过于庞大,很大一部分的森林资源用于维持最基本的生存,而不能变成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另一方面,农村地处边远山区,交通相对落后,各种信息不通,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度缓慢,长期禁锢农民思想的小农意识也阻碍着林业朝着规模化、产业化的生产模式推进。长期以来,相当部分林农一直把宝贵的森林资源当作天赐之物,林产品加工采取粗放式经营,不考虑产品的开发价值,只顾眼前利益,资源利用率低下,浪费性大,采伐、加工的剩余物大都弃之不用,森林综合利用率只有35%—40%,楠竹只达到25-30%,丰富的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无形中使可增值部分流失。林业资源加工中大资源、小产业、高消耗、低效益现象也普遍存在。品种单一,精品少,生产厂家多,龙头企业少的问题十分突出。
  3、林业发展环境不理想,影响了兴林富民的积极性。一是林区基础设施差,生产成本高。林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信息闭塞、观念保守、市场意识落后,林业生产和流通成本大,产品交易不活,拉大了林区与外面市场的距离。特别是在林改基础较为薄弱的地方, 一些农户片面认为林改是“开口子、卖林子、砍树子、修房子”, 落实林权的实质就是分享集体公共资源的“最后晚餐”,极易引发集中盗伐滥伐的现象。二是林业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投资风险大,属弱势产业,但林业税费负担依然较重,占林业收入的20%以上,农民从木材生产中获得的利润较少。三是基层“两站”普遍未解决财政供养问题,为了生存和完成上缴任务,只有选择砍树养人,不但导致森林资源过度消耗,而且容易引发与民争利的尖锐矛盾。四是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偏低,影响了林业的整体增收。林改的基本政策导向是“管住公益林, 放活商品林”。放活商品林十分容易,然而管住生态公益林却十分困难。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助仅10元,而且需要承担管护责任,与从事商品林经营的农户相比,可以说是得不偿失,许多林农不愿意将自己承包的山林划为生态公益林,林业难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五是林业的贷款、融资门槛过高,渠道不畅,人工商品林采伐手续较为繁琐,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热情,压缩了农民林业增收的空间。
  二、林改后林业增收机遇和走向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启动,给林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林改重塑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农民盘活山林的热情。林改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利、利有其责,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成为了山林真正的主人,极大地调动农民造林育林、爱林护林的热情。在基层调研过程中,广大群众纷纷反映,林改规定谁栽树谁受益,种树有奔头,农民都乐意。“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正在逐步成为农民自发的行动。平江县去冬今春农民自发造林3万多亩,比上年增加2万多亩,盗伐乱伐林木案件和森林火灾也大幅减少。该县咏生乡农民自发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组队轮流巡山,看护林木。农民造林育林积极性的高涨,势必有力推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充分挖掘出山林增收富民的巨大潜力。
  2、林改优化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环境,改善了农民兴林致富的条件。林改紧紧围绕“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加快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适度放宽公益林的采伐强度和采伐方式,解决林农经营不自主问题;加快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和投融资制度,解决林业投入不足问题;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公益林与商品林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加快落实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核编定岗和财政供养,解决与民争利、以费养人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激发了产业活力。同时,林改成功调处了纠缠多年的林权纠纷, 有效减少农村社会矛盾, 卸掉了农民发展林业的包袱,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可以想象,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后,农民在强有力的服务和支持下,完全可以以放松的心态投入林业,以更小的成本获取更大的收益。
  3、林改反映出重视林业的政策导向,整合了林业多元投入的力量。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生动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推进林权改革的决心,也充分印证了党和国家应对生态危机,发展森林生态的政策导向。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必然成为发展的“宠儿”,政策投入、企业投资、社会资金必然加快流向林业。而林权落实到户后,森林成为一种可实实在在流通的资源,为实现林业的规模开发,集约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势必推动林业跨越发展,真正成为农民就地增收的“蓄水池”。
  通过调研,我们真切感受到,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改的综合效应已初步体现,林业发展呈现出新的气象,农民林业增收出现了新的走向。
  一是资源产出增收。岳阳资源丰富,气候适宜,立地条件较好,作物生产力高,通过多年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竹木资源稳步增长,农民林业人均增收达150元以上。明晰产权后,许多农民增强了经营意识,并不急于砍树卖钱,而是将林木作为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规模经营,滚动开发。如平江的思源村,林业成为村级主导产业和村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年产值300多万元,占全年农业经济总收入的70%,林业收入占村民人均纯收入的76%。同时,林业的生态产出也使农民受益匪浅,坚持不懈的防护林、公益林建设,使昔日的秃山荒滩重披绿装,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
  二是产业开发增收。林产企业抓住林改机遇,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加快了工业原料林建设,许多农民在发展林业中尝到了甜头。如龙头企业泰格岳纸采取租赁土地、合作经营等模式,在全市发展林业原料林基地40万亩,亩平可为签约农民增收240元。临湘市羊楼司镇从事楠竹一、二、三产业的农民达13840户,年产值达5.5亿元,全镇有95%以上的农户正依托竹业发家致富。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平江、临湘、君山等地依托森林公园或湿地资源,生态旅游走势强劲。平江的焕新村仅靠漂流一项,即安置500多名农民就地上岗,推动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000元。许多农民充分运用山林资源,积极发展林下种养、生态休闲等新兴产业,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平江、君山、临湘、岳阳等地的“农家乐”方兴未艾,不少农户因此获得比农业收入高数十倍的经营利润,快步奔向了小康。
  三是政策投入增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党和国家对林业日益重视,政策投入日益增加。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助、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林业农机补贴等重大惠农政策先后出台,农民林业政策性收入稳步增长。如为期16年,面积达41.6万亩的退耕还林工程,即可为全市农民增收11亿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已提升到10元/亩,每年可为全市农民增收2000多万元。
  四是林权流转增收。随着林业的升温、林改的启动,基层林地、林权流转日益频繁。平江作为全国林业重点县,2008年林权交易即达47宗,林权交易价格也一路上扬,租山平均价格由2009年的 20元/亩增长到现在的100元/亩。许多农民通过林权转让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五是市场因素增收。今年来,林木价格水涨船高。与去年同期相比,杉木价格上涨15%,达1050元/方;依据不同规格,松木价格上涨10%—30%,达450—800元/方,杨木价格上涨5%,达405—450元/方;板方价格上涨30%,达1500元/方,林产企业股票同样行情看好。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投资林业的热情空前高涨,社会资金加速向林业注入。今年来,全市企业、大户、股份制、合作社等非公有制造林达21.3万亩,占实事完成量的78%,投入资金7500多万元,占总投入的55.1%,成为全市造林的主力军。社会投资的急剧增长缓解了农民投资林业的压力,拓宽了农民的增收空间。
  三、林改后促进农民林业增收的建议
  面对林业发展的强劲走势,如何把握形势,因势利导,进一步做活做好农民林业增收这篇大文章?通过广泛听取、认真综合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我们认为,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1、积极谋划和支持林业发展,增强林业增收动力。林业产业内容涉及种植、加工、储藏、销售,牵涉到税费、市场、投入和融资等多个环节,不是林业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亟待政府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领导,将林业产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分工协作、研究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使林业成为建设生态岳阳的首要抓手,让农民在发展低碳林业经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要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和投入,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应与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增加,设立一定的林业产业专项发展基金。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全面推行森林保险和林权抵押贷款,放宽林业投融资政策,落实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部分龙头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做大做强。在维持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林业税负,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从而合理减轻农民负担。
  2、大力培育和开发森林资源,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一要强力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森林覆盖率比建国初期大幅提高,但林分密度大、中幼林多、纯林多,林分质量差、森林生态功能差,决定了岳阳林业既要注重数量扩张,更要重视质量提升,不断提高林业科技转化率和良种供给率,切实抓好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以营林整体品质的提升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二要强力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发展产业有特色、市场有潜力、农民参与度高、农村受益面广的名特优新经济林、林下经济、木本粮油和竹藤花卉,具体要以平江为重点发展油茶,以临湘为重点发展楠竹,以中部平原和湖洲地区为重点发展速丰林。同时要着力在精深加工、综合加工利用和产品创新上下工夫,以扶持和建设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为手段,以集群推进,品牌经营为目标,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附加值,把小资源办成大产业,特色资源做成特色经济,加快形成涵盖林板、林纸、家具、林食、林药、林化的林业产业支柱。三要强力推进森林旅游等林业三产。依托大自然恩赐的森林和湿地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加强本地非木质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新的农民增收点。
  3、大胆创新林业管理机制,主动服务林业增收。要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在采伐管理政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完善林业资源管理制度。对林业产业企业自办基地的林木采伐利用要尊重其意愿,并优先给予审批。对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地上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取消限额管理,允许依法上市销售,产销直接见面。同时加强监测,解决好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要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健全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广大农民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培训出一批造林高手,种植能人,同时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引导农民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经济林和用材林,提升全市林业的整体竞争力。要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通过林权改革,建立健全林业要素市场,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林业产业发展,开通资源变资本的有效途径,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4、切实解决制约林改的具体问题,妥善化解林业增收矛盾。着力解决生态公益林补偿偏低的问题,加大政府补偿。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原则,让生态公益林业主享受像“种粮直补”和“退耕还林”那样的惠农政策。根据公益林的立地条件、生态要求,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可允许林木所有者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适当的择伐。同时,可根据“资源共享、利益共担”的公平原则,从下游的电费、水费和景区门票中提取一定比例来提高补偿额度,使林农不仅成为社会效益的提供者,而且成为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受益者。要加强对产权流转的监管,防止乱砍滥伐等现象出现,控制林权频繁流转、过度流转和投机炒作行为而造成林农利益流失。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流转中的坑农行为发生。尽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公正的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林权管理、融资贷款等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徐石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林业增收走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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