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龙兴: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思考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3-11-04 17:43 信息来源: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湖南”、“法治湖南”的战略部署,省林业厅提出了贯彻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的指导思想,目前,我省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涉林地方性法规达10部,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涉林政府规章达7部,林业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林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道路。

  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法队伍体系。依法治林兴林,关键在于队伍建设。我局始终把执法队伍建设摆在工作首位,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设有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股、森保站、种苗站、木材巡查大队、14个林业工作站、7个木材检查站、森防办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在执法领域上包含林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苗管理、木材运输等方面,在执法范围上涵盖了全县19个乡镇,全县拥有林业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211人,初步形成了纵横交错,较为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体系。为加强领导和监督,我局成立林业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法制股,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把关,林业依法行政监督不断强化,实现了执法与监督的分离,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构建了林业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依法治林兴林,关键在于遵规守制。多年来,汝城县林业局着力于贯彻执行以《森林法》为主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通过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公开执法流程、清理并公布执法依据、考评执法效果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汝城县林业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林业执法管理程序和林政处罚权限,把林业执法的目标责任落实到职能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坚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责任明确。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建立了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林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的考核制度,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维护了林政秩序。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局积极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林政秩序明显好转,较好地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秩序,促进了林业经济的发展。2011年—2012年,我县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364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1896人次,收缴木材3125.5立方米,查处非法使用林地行政案件26起,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执法检查520人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无一起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行政应诉案件。

  然而,尽管我县林业行政执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也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林业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全县具有执法资格的211名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总体学历不高,法律素养不够,执法能力不强,办案能力偏低,更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虽经多次培训,但队伍素质难以在短时期内提高。个别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较差,执法不严,存在着执法违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从我县近两年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分析,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大多属于木材运输和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苗管理、林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林业案件不多。从执法程序来看,存在着不严谨、不到位的现象。目前在执法实践中,无论是执法者,还是当事人,图省事而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实施处罚前必须履行的告知、听证和决定书的送达等基本程序履行不到位;从案卷制作来看,主要存在文书填写不规范、资料内容不完整、未按规定裁量权标准实施行政处罚和超出裁量权标准行政执法的现象偶有发生,表现为“以征代罚”、“以罚代刑”,造成林业行政执法的缺位、错位、越位。

  以上问题的解决,本人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加强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在全体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执法权限、范围、种类、程序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充实林业法制工作队伍,选用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知识和林业业务知识、政治思想过硬、办事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林业执法队伍中来。加强执法队伍道德教育,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评,监督其执法行为,全面释放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执法,克奉公,廉洁自律的正能量,打造一支知法、懂法、用法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要在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功夫。坚持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收乱购、乱挖乱占、非法运输等林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汝城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范围,构成刑案标准的移交给森林公安处理,森林公安处理的涉林案件,其案件必须经林业局法制股和分管法制的局长签字审批,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局法制股的审核监督职能,所有林业行政案件由法制股进行严格把关,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

  三是要在营造标本兼治法制氛围上下功夫。林业执法的目的是保障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生态质量,要把林业执法的重点放在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活动上,要通过普法活动、专项行动等方式,采取法制宣传与个案教育相结合,媒体宣传与舆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教育社会公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合法经营。在林业执法过程中,对不理解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违法行为,要进行耐心说服,使其知晓法规,理解执法,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确保林业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为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胡龙兴: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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