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铁合:关于衡阳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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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2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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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环节,是林业生产的关键。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病害、虫害、火灾)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已成为21世纪全球生态安全最大威胁。有数据显示,全球年均发生森林火灾20多万起,烧毁森林9600万亩,占全球森林总面积的1.8‰。中国是森林火灾多发国家,1950年至2012年的63年间,累计发生森林火灾79.8万起,受害森林面积46290万亩,相当于目前年均造林面积的6倍多,因灾伤亡33551人。
衡阳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林业资源丰富,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20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2.5%,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94.32万亩。全县有活立木蓄积222.0万立方米,立竹1366万根,森林覆盖率达41.4%。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森林防火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我觉得应该从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入手,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健全森林火灾防控网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组织指挥系统建设
1、县、乡两级要制定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建立“县领导、乡为主、村实施、组落实、户配合”的森林防火机制。
2、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林业领导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办、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电视台、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抓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3、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性为常设机构,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7人(人员从林业局机关和乡镇林业站选调),设置主任1名(县林业局局长兼),副主任2名(其中1名为专职副主任,1名由县林业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兼),纳入财政全额拨款。
二、强化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
1、核定重点林区乡镇和重点林区村,实行重点管控。根据林地面积、地类和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重点林区乡镇(含国有林场)23个,重点林区村(含国有林场工区)533个,其中一类重点林区村215个,二类重点林区村318个,非重点林区村398个。
2、在每个重点林区村设立1名村级专职护林员(为非现任村干部),在非林区村设立1名兼职护林员,规范其职责,明确要求,村级护林员由乡镇和林业站推荐,县防火办考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聘任,实行一年一聘。护林员工资在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划拨到县防火办,由县防火办考核拨付。
3、理顺乡镇林业站管理关系,按照原常委会研究的决定,迅速启动乡镇林业站移接交手续,把乡镇林业站由县林业局直属管理。建立森林公安干警横向交流机制,充实森林公安队伍,从公安系统进行人员调整,调动森林公安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应急扑救系统建设
1、建立乡镇、村森林防火联防联动机制,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要相互配合,服从调度,联防联动。
2、成立县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人员不少于60人,由县防火办统一管理,在森林防火特别时期(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扑火队伍集中食宿,规范化管理。
3、乡镇建立半专业扑火队伍,重点林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非重点林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非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
4、加强对森林扑火队员的管理,每年组织森林扑火队员培训演练一次以上。
四、强化宣传教育系统建设
1、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2、逐屋场、逐户张贴宣传标语、横幅、防火警示牌。按照每5000亩林地1块的标准,在重点地段、重要林区村进出路口、坟山集中区域及集贸市场,制作并安装好森林防火永久性宣传碑、牌。每个屋场、每户要张贴宣传标语和森林防火警示牌。
3、组建森林防火宣传队,逐村组宣讲森林防火知识、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
4、每个学期要在辖区内每个中小学的所有班级开设2堂以上的森林防火教育课堂。
五、强化基础设施系统建设
1、县、乡两级要储备充足的森林防火物资,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2、县、乡两级编制森林防火规划,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对于新造林地要按每100-150亩依自然界线或山脊设立防火林道、防火线和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对新造林地要严格规划和验收,凡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造林不列入林业工程项目。
六、强化资金投入系统建设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要建立以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县财政要把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要把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预算,我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每年需要经费568万元。
1、重点林区村专职护林员工资153.72万元。一类重点林区村专职护林员工资按每人3600元/年发放,二类重点林区村专职护林员工资按每人2400元/年发放。
2、非重点林区村兼职护林员工资47.76万元。非重点林区村兼职护林员工资按1200元/年发放。
3、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补助90万元。林地面积10万亩以上的单位按4万元/年,林地面积5—10万亩的单位按3万元/年,林地面积5万亩以下的单位按2万元/年给予补助。
4、县级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经费276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0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50万元;用于县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建设126万元(按60人,每年集中7个月,每人每月3000元计算)。
七、强化打击处理系统建设
1、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坚决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凡违规野外用火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每起森林火灾案件要逐一立案、侦查、处理、建档。乡镇派出所要全力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对森林火灾的查处工作,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严惩。
3、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督查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订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