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乐欢:深化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 推动会同县林业快速发展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11-14 00:00 信息来源:
  会同县是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素有“广木之乡”美誉。全县国土总面积2258.7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总人口35.9万人。其中林地面积25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5.3%,森林蓄积量678万立方米,立竹蓄积8000万根,森林覆盖率72.14%。2007年以来,会同县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全县确权36.2万宗247.4万亩,发放《林权证》9.8万本,办证率达到97.0%;配套改革实施了森林采伐制度、人事制度、育林基金、税费征收、森林保险等改革。经过几年来的改革,会同县林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林木林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没有专业机构提供林权担保、公益林无法流转等,资产变现难,成为深化林权改革的瓶颈制约因素。为推进林改的纵深发展,开展林业投融资,解决资金瓶颈制约,2013年,会同县成立了“湖南会同裕森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制定了《会同县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着力解决“资金难、流转难、变现难、贷款难”的问题。
  一、成立林投公司,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
  成立湖南会同裕森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林投公司注入资本,以县林科所、苗圃 二三代种子园的林木及县林科大楼等作为公司注入资本,并将进一步清理其他闲置国有资产,做实公司资产,为公司投融资提供资金保障。加大贷款融资力度,参与投资造林、收储收购中幼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等三产业开发。投资建设湖南林业(会同)现代产业园,现有鸿森木业、贤胜油业、康奇瑞竹业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入园框架协议,其中鸿森木业签订了正式协议,博嘉魔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入园动工。并计划引进楠竹精深加工、生物质能源和家具企业入园生产,力争至2020年使产业园成为湘黔桂三省边界地区最大的木材集散地和木竹加工区。
  二、夯实基础,增强林木林地可流转性
  1、明晰林木林地产权。目前,我县还有10万余亩林地因各种原因还未确权,今后将加快“插花山”和遗漏山的产权明晰工作,建立联合调纠机制和调处基金,积极调处山林纠纷和开展林权纠错,为已流转林木林地及时办理林权变更登记,完善林权登记和档案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2、提升林木资源质量。加大迹地造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年均完成低产林改造5000余亩,实施楠竹、油茶低改5万余亩,完成15万亩中幼林抚育管护和补植补造,做实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力地促进我县林业从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实现森林资源质量总体提升。
  3、包装林地资源。会同县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对有一定面积的林地、林权清晰、无山林纠纷、有交易意愿的林农、企业、规模林场、造林大户提供服务,对林地建立台账,进行包装,上墙或上网发布。
  三、科学经营,推进造林专业化水平
  1、完善良种繁育体系。积极推进杉木一、二代种子园转型升级,加快三代种子园建设,扎实建好全国重点杉木良种基地,保障“广木”杉种的产量和质量。建成种子生产区1842亩,优树收集区100亩,子代测定区3360亩。推广“良地、良种、良法”造林,建成“广木”幼苗培育基地100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行良种集中育苗,培育优质壮苗,加快苗木长大成林速度。
  2、提高造林专业化水平。成立造林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提倡标准造林、质量造林,接受委托造林,提高企业、大户等规模造林质量。年均完成专业化造林1.5万亩以上,抚育2万亩以上。
  3、改进林地管理方式。成立托管公司,对林木林地流转后业主无法管理或需雇请人员管理的,可委托进行托管或代管,对林木林地实行管理,由业主交纳一定管理费用,并按业主要求实施幼林抚育和防火防虫等工作,减少资源无序消耗,促进林木成林。
  四、搭建平台,促进林木林地交易流转
  1、搭建林权交易平台。推动林木林地流转,优化林业生产要素组合,促进林地向大户集中,实现集约经营、规模开发。建立健全直接流转、收储流转、处置流转等流转机制,促进全县林木林地合理、合法流转。今年1 至10月份共依法受理、办结林木林地流转申请203宗,涉及林地面积25688.9亩。林投公司将通过收储收购和租地造林,控制保有一批森林资源,面积达1万亩以上,为实施碳汇交易打下坚实基础。建立“林权超市”,就所包装的林地与省内和国内林权交易专业网站联接,在网上发布林权交易信息,促进外县资本参与我县林地流转。
  2、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建立政府引导、县人行牵头、林业部门配合、金融单位按规定积极拓展林权抵押贷款的模式,降低贷款门槛,丰富金融产品,除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外,探索建立林农联保贷款和林业企业资产抵押贷款模式。现全县已实施林权抵押贷款1.4亿元。
  3、建立健全收储管理模式。制定出台《湖南会同裕森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林权抵押贷款收储管理办法》,在林权抵押贷款时,由贷款银行、贷款人(公司)和裕森林投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当贷款人违约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由裕森林投公司按协议约定以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对所抵押林木进行收储,林木所有权归裕森林投公司所有,贷款本金由林投公司负责偿还,解决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后顾之忧。
  4、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流转。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创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单家独户经营难、高成本投入、低效益产出等问题,现全县社会造林比率已达到95%以上,规模造林面积年均达到7000余亩。培育新型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引进林业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适应城镇化发展进程。科学规划,积极协调整合林业、农牧、水利、扶贫、科技等部门项目扶持资金用于生态建设,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林业,带动林地规范化经营、科学化管理。
  五、强化保障,建立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1、完善森林保险。由政府负责林农部分保费,对全县森林实行政策性森林保险,降低因森林火灾所受损失,提高大户和企业收购林木林地的积极性。
  2、实行政府引导。林投公司投资完成的林业公益性生态项目建设,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其投资总额,采取配置土地或回购等方式,解决部分投入回收问题,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3、强化政策保障。裕森林投公司设立收储基金,县人民政府将收储基金纳入风险准备基金管理范畴。对大宗流转林地,参照耕地流转予以流转补助。对集约、流转林地造林大户给予种苗良种补贴,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的实行贴息补助,梳理整合生态建设项目,在项目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碳汇交易体系等。
  4、依法履行投资监管。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办法,将各类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林投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投资行为,把投融资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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