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海:关于新宁县乡镇林业站体制改革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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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0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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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新宁县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全面启动了乡镇机构改革,此次改革县里明确将乡镇林业站的人、财、物、事下放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林业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经过两年多的体制运行,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凸显出很多问题,涉改部门多次向县里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建议和议案,特别是享受国务院津贴的80多岁老林业专家罗仲春同志就林业站体制改革专门撰写了社情民意报告,认为此次改革将林业站下放乡镇欠妥,引起了县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新宁县系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有林地面积288.7万亩,活立木蓄积741.587万立方米,全县18个乡镇设18 个乡镇林业工作站,有在职工作人员233人,一直以来实行人、财、物、事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为辅的管理模式。18个乡镇林业站有6个为无房站,改革前全部配备了电脑,开通了林业内网和宽带,基本实行电脑化办公。2012年3月15日我县召开了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正式启动了乡镇机构改革,此次改革,明确将18个乡镇林业站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并加挂水利工作站的牌子,其人、财、物、事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只作为一个行业监管部门对林业站的业务进行行业指导,并明确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在我县2010年林权改革定编222名的基础上精减30%,重新核定编制为157名。我局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于2012年8月27日将人事移交打清,于2012年9月1日前将财务移交打清。改革启动后截至目前,全县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停止,原林业站部分技术人员被分散到社会站、安监站和计生办工作,大部分工作人员被指派从事乡镇计划生育等其它中心工作的联村工作,林业站的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到目前有3个林业站的站牌都不知去向。
二、改革后运行情况
(一)改革成效
乡镇机构改革的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控制人员编制,建设服务型政府。调研后发现,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是基层政权明显增强,干部管理日趋规范,服务功能有效整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严重不畅。此次乡镇机构改革,由于没有很好地把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目前乡镇林业站的管理无所适从。一是乡镇管不好,特别是乡镇分管领导经常变换,他们不懂林业工作的特殊性、连续性、政策性,难免不出现凭主观臆断指导工作现象,同时也因为乡镇政府的特殊性和体制的约束,他们管人(管站长,其他人实际上也管不了)不管事、管结果不管问题、管机构不管经费,直接导致乡镇无法对林业站进行正常的管理。二是县林业局不好管,因县里文件明确规定县林业局只负责行业指导,没有人事权、财务权,有力无处用,有劲无处使。三是站长管不了,改革后,工资实行财政打卡发放(原由我局统一拨林业站,林业站再拿出一部分与工作业绩挂钩),站员出工不出力,凭感情做事,有好处的事动一动,没有好处的事喊也喊不动,不动你又奈他不何。站员心里都清楚,即使做得再好,也只能在所在乡镇进行异动,如不想好处,根本拿他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站里的工作人员将无法管控。
二是工作开展难度大。主要体现在:
1、林业站人员无心工作。林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林业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牵涉到全县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牵涉到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林业站不同于其他乡镇事业站所,一年365天天天有事做,季节性的有造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长期性的有林政管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费用征收等工作,原由林业局管理时大家没有去比,现同水利站一起上班,他们的人员除防汛、抗旱等阶段性工作外,其余时间基本没什么事可做,再同乡镇其他事业站比,更不可比,而待遇又没有区别,加上林业站因原林业局管理时改革的需要,至今仍有部分人员在外打工创业,这一部分人原没有发放工资待遇,而实行工资打卡发放后,他们工资待遇照领,事又不要做,做事的人又没有多领钱,叫林业站站长喊人做事实在难。现在我县18个林业站基本上是站长和一两个同志在做事,其余人员绝大多数是不出勤,或出勤不出力这么一个状况。同时,原由县林业局核拨的林业站食堂经费、工作经费等得不到落实,事实上乡镇政府也不可能拿钱给林业站用,只得停办食堂,下乡造林、森林防火等工作经费也得不到落实,致使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人心思动,情绪不稳,工作不安心。
2、影响了办事效率。由于林业站工作技术性强,而乡镇人民政府又不懂林业技术,植树造林、造林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都有较强的技术性,在具体工作开展时,改革前直接由林业局安排乡镇林业站开展工作。改革后,县林业局通过县人民政府将任务下达各乡镇,乡镇再下达到林业站,部分林业站认为乡镇不懂技术,以没有工作经费等理由搪塞,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3、林业行政执法开展难。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基层林业工作站受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并收取林业育林基金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林业站下放乡镇后,林业站的人员一致认为,乡镇林业站此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原林业行政执法权是受县林业局的委托而实施的,现既然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那么林政执法就不合法,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近三分之一的林业站站长明确表示不接受林业局的林政委托授权。加之近几年林业站工作人员在林政执法时,因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而被检察机关进行渎职追责,造成一定心理压力,如不管只少不知者不怪罪而没有责任。因此,现乡镇林业站的林业行政执法基本中止,发现林政案件负责的向县局报告一声,不负责的根本不作声,装作不知道,源头控管完全失控,对森林资源监管带来困难和阻障。同时,也因为管理不到位,林业费用征收数额大大减少,林业生产发展经费得不到保障。而部分林业站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内外勾结,收钱不开票,砍树不裁证现象比比皆是,林业局纪检查不了,乡镇纪检不去查,县纪检难以查。
4、队伍建设难以稳定。改革启动后,截至目前林业站的技术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已先后有1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骨干被调离林业站,到乡镇其他事业单位任职或工作。多年来,应该说我局对乡镇林业站这支队伍的管理是非常规范的,他们积极开展生态建设,较乡镇其他部门事业站所来说,人员上班要正常,工作积极性要高。但因为受政策的限制,已10多年没有进林业技术人员,现人员结构老化,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能做事的人手十分紧张,林业技术工作本已难以开展,这次改革又把10多名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调离林业工作岗位,使得林业技术工作的开展更加难,我局每次造林验收抽人都抽不起,抽不动。同时林业站人员常被乡镇人民政府抽调搞乡镇中心工作,林业工作被“边缘化”,今后的林业工作将更加难以开展。林业队伍不稳定,林业工作得不到落实,生态建设就有可能成为一句口号。
5、与挂牌机构工作融入困难。水利站虽然明确在林业站挂牌,但因工作性质的巨大差异,水利站人员的工作与林业站人员的工作开展完全不同,目前全县18个乡镇林业站与水利站的工作都没有融合。同时由于水利是季节性工作,而林业一年四季任务不断,工作繁重,造成干部职工攀比心严重,纷纷效仿不做事,只领钱。
三、建议
根据乡镇林业站下放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县市的做法,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一)按改革前模式继续由林业局实行垂直管理。乡镇林业站是林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林业部门加强与林农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设置在乡镇的唯一林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林业站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成效,直接关系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中的作用和贡献,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乡镇机构改革前实行的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模式通过实践检验,是一种比较好的管理模式,林业站干部职工的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有利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建议参照其他市州的做法,明确将乡镇林业站,特别是林区县的林业站,应实行以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改革配套措施。如硬是不能实行垂直管理,那么县级林业部门、乡镇、乡镇林业站的职能、职责必须尽快划清,建议由市或省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政策,尽快出台乡镇林业站管理的相关改革配套政策,稳定林业机构,稳定林业队伍,稳定林业工作。
一、基本情况
新宁县系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有林地面积288.7万亩,活立木蓄积741.587万立方米,全县18个乡镇设18 个乡镇林业工作站,有在职工作人员233人,一直以来实行人、财、物、事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为辅的管理模式。18个乡镇林业站有6个为无房站,改革前全部配备了电脑,开通了林业内网和宽带,基本实行电脑化办公。2012年3月15日我县召开了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正式启动了乡镇机构改革,此次改革,明确将18个乡镇林业站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并加挂水利工作站的牌子,其人、财、物、事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只作为一个行业监管部门对林业站的业务进行行业指导,并明确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在我县2010年林权改革定编222名的基础上精减30%,重新核定编制为157名。我局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于2012年8月27日将人事移交打清,于2012年9月1日前将财务移交打清。改革启动后截至目前,全县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停止,原林业站部分技术人员被分散到社会站、安监站和计生办工作,大部分工作人员被指派从事乡镇计划生育等其它中心工作的联村工作,林业站的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到目前有3个林业站的站牌都不知去向。
二、改革后运行情况
(一)改革成效
乡镇机构改革的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控制人员编制,建设服务型政府。调研后发现,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是基层政权明显增强,干部管理日趋规范,服务功能有效整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严重不畅。此次乡镇机构改革,由于没有很好地把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目前乡镇林业站的管理无所适从。一是乡镇管不好,特别是乡镇分管领导经常变换,他们不懂林业工作的特殊性、连续性、政策性,难免不出现凭主观臆断指导工作现象,同时也因为乡镇政府的特殊性和体制的约束,他们管人(管站长,其他人实际上也管不了)不管事、管结果不管问题、管机构不管经费,直接导致乡镇无法对林业站进行正常的管理。二是县林业局不好管,因县里文件明确规定县林业局只负责行业指导,没有人事权、财务权,有力无处用,有劲无处使。三是站长管不了,改革后,工资实行财政打卡发放(原由我局统一拨林业站,林业站再拿出一部分与工作业绩挂钩),站员出工不出力,凭感情做事,有好处的事动一动,没有好处的事喊也喊不动,不动你又奈他不何。站员心里都清楚,即使做得再好,也只能在所在乡镇进行异动,如不想好处,根本拿他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站里的工作人员将无法管控。
二是工作开展难度大。主要体现在:
1、林业站人员无心工作。林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林业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牵涉到全县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牵涉到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林业站不同于其他乡镇事业站所,一年365天天天有事做,季节性的有造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长期性的有林政管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费用征收等工作,原由林业局管理时大家没有去比,现同水利站一起上班,他们的人员除防汛、抗旱等阶段性工作外,其余时间基本没什么事可做,再同乡镇其他事业站比,更不可比,而待遇又没有区别,加上林业站因原林业局管理时改革的需要,至今仍有部分人员在外打工创业,这一部分人原没有发放工资待遇,而实行工资打卡发放后,他们工资待遇照领,事又不要做,做事的人又没有多领钱,叫林业站站长喊人做事实在难。现在我县18个林业站基本上是站长和一两个同志在做事,其余人员绝大多数是不出勤,或出勤不出力这么一个状况。同时,原由县林业局核拨的林业站食堂经费、工作经费等得不到落实,事实上乡镇政府也不可能拿钱给林业站用,只得停办食堂,下乡造林、森林防火等工作经费也得不到落实,致使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人心思动,情绪不稳,工作不安心。
2、影响了办事效率。由于林业站工作技术性强,而乡镇人民政府又不懂林业技术,植树造林、造林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都有较强的技术性,在具体工作开展时,改革前直接由林业局安排乡镇林业站开展工作。改革后,县林业局通过县人民政府将任务下达各乡镇,乡镇再下达到林业站,部分林业站认为乡镇不懂技术,以没有工作经费等理由搪塞,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3、林业行政执法开展难。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基层林业工作站受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并收取林业育林基金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林业站下放乡镇后,林业站的人员一致认为,乡镇林业站此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原林业行政执法权是受县林业局的委托而实施的,现既然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那么林政执法就不合法,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近三分之一的林业站站长明确表示不接受林业局的林政委托授权。加之近几年林业站工作人员在林政执法时,因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而被检察机关进行渎职追责,造成一定心理压力,如不管只少不知者不怪罪而没有责任。因此,现乡镇林业站的林业行政执法基本中止,发现林政案件负责的向县局报告一声,不负责的根本不作声,装作不知道,源头控管完全失控,对森林资源监管带来困难和阻障。同时,也因为管理不到位,林业费用征收数额大大减少,林业生产发展经费得不到保障。而部分林业站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内外勾结,收钱不开票,砍树不裁证现象比比皆是,林业局纪检查不了,乡镇纪检不去查,县纪检难以查。
4、队伍建设难以稳定。改革启动后,截至目前林业站的技术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已先后有1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骨干被调离林业站,到乡镇其他事业单位任职或工作。多年来,应该说我局对乡镇林业站这支队伍的管理是非常规范的,他们积极开展生态建设,较乡镇其他部门事业站所来说,人员上班要正常,工作积极性要高。但因为受政策的限制,已10多年没有进林业技术人员,现人员结构老化,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能做事的人手十分紧张,林业技术工作本已难以开展,这次改革又把10多名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调离林业工作岗位,使得林业技术工作的开展更加难,我局每次造林验收抽人都抽不起,抽不动。同时林业站人员常被乡镇人民政府抽调搞乡镇中心工作,林业工作被“边缘化”,今后的林业工作将更加难以开展。林业队伍不稳定,林业工作得不到落实,生态建设就有可能成为一句口号。
5、与挂牌机构工作融入困难。水利站虽然明确在林业站挂牌,但因工作性质的巨大差异,水利站人员的工作与林业站人员的工作开展完全不同,目前全县18个乡镇林业站与水利站的工作都没有融合。同时由于水利是季节性工作,而林业一年四季任务不断,工作繁重,造成干部职工攀比心严重,纷纷效仿不做事,只领钱。
三、建议
根据乡镇林业站下放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县市的做法,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一)按改革前模式继续由林业局实行垂直管理。乡镇林业站是林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林业部门加强与林农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设置在乡镇的唯一林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林业站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成效,直接关系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中的作用和贡献,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乡镇机构改革前实行的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模式通过实践检验,是一种比较好的管理模式,林业站干部职工的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有利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建议参照其他市州的做法,明确将乡镇林业站,特别是林区县的林业站,应实行以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改革配套措施。如硬是不能实行垂直管理,那么县级林业部门、乡镇、乡镇林业站的职能、职责必须尽快划清,建议由市或省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政策,尽快出台乡镇林业站管理的相关改革配套政策,稳定林业机构,稳定林业队伍,稳定林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