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军:抓改革 谋创新 实现湘潭林业新突破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5-03-02 17:42 信息来源: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林业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林业规划的谋划之年,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这承上启下的一年里,湘潭林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绿色湘潭建设总揽全局,紧扣“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两大主题和“健康森林、美丽湿地、绿色通道、秀美村庄”四大目标,狠抓改革,谋求创新,全年实现营造林12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稳定在336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2%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36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提高7.2个百分点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 1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努力实现湘潭林业的新突破。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湘潭林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1、深入推进林权配套改革,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建立健全市、县林权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机制,完善森林资源交易平台,为森林资源流转提供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法律服务、政策咨询、变更登记等综合服务。鼓励和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明确流转期限,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积极发展家庭林场,鼓励和引导林农将承包经营林地联合组建面积达200亩以上的家庭林场。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林农”模式,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引导村级组织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租赁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油茶、楠竹、珍贵树木、特色水果等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的林地租赁经营模式;积极推行林上与林下、林木与林地、森林生态景观与林木所有权分开,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给专业大户和企业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开发森林生态旅游。
  2、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释放林场发展活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精神,明确好我市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将我市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定位在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上。对全市国有林场属性进行界定,将金鸡岭林场、东山林场、褒忠山林场等国有林场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一步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在保护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挖掘经济效益,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发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积极培育花卉苗木、中药材、珍稀树种等特色产业,进一步盘活林场资源。
  3、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加快市木材公司转型升级。完成我局直属单位国有木材公司改革,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按照市政府部署,成立市木材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加强对企业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引导企业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严格把握和控制职工编制数,同时保障工人的合法权利。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力争2年内完成改制,3年内打造一个林业集团公司,实现木材公司的转型升级,为湘潭林业建设增加新力量。
  4、调整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行分块经营提质提效。将湘潭林业的发展方式由过去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克服湘潭资源小市的局限,对有限的森林资源进行提质增效。对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分块经营。对于公益林的部分,从公益林结构和林相两个方面进行提质,提升公益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对于商品林的部分,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经济林,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大力提高林地生产力,推行集约经营,强化森林抚育,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建立更新造林和质量保障机制,推广应用林业新机具;深入实施速生丰产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快楠竹、油茶、花卉苗木、特色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林农持续增收。
  5、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建设好长株潭生态绿心。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提高生态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生态资源的管护。我市着手在昭山绿心区进行改革试点。目前绿心地区共有林地88902亩,已界定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48001亩,比例达54%。国家级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是17元/亩。下一步我市计划争取将绿心地区余下的林地面积40901亩全部纳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绿心区生态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成功后,我市将逐步在全市推广。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对湘江流域、水府庙库区等重要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给予财政补贴,对因保护湿地而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为湘潭林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工业城市向生态城市的转型升级。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使之成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加快生态文明和绿色湘潭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长株潭地区,长沙、株洲已经成功创建,益阳、郴州也成功晋升国家森林城市行列,省内多个城市已经启动或准备申报,湘潭打造国家森林城市势在必行。多年来,通过实施绿色湘潭建设、城市“三年绿荫行动”、“三边”造林、“秀美村庄”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生态家园示范村创建等工作,我市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73.1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6.15 %,市民爱绿护绿植绿的尽责率达93%,166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湿地保护率达到64.61%,全市建城区绿地率达36.73 %,绿化覆盖率达40.42 %,人均公共绿地达9.02㎡,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今年,我局将正式启动打造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我市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启动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尽早实现我市由工业城市向生态城市的转型升级。
  2、建设湘潭韶山植物园,提升绿色湘潭的品质和内涵。湘潭韶山植物园的建设作为2015年湘潭市政协的重要提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林业专家多方调研,初步确定选址湘潭市林科所。我市林科所地处湘潭市近郊,是一个公益型事业单位,林地权属明晰,距长、株、潭等市中心均在1个小时车程范围内,交通十分便利。自1963年建所以来,通过几代林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已由原来的荒山荒地变成了如今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的绿色氧吧,已经收集了木本植物80余科近500种,其中胸径30㎝以上的大树就有1万余株。以林科所为依托,建设湘潭韶山植物园,将进一步强化植物科普展示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拓展旅游观光基地和市民休憩健身场所。同时,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并配套建设现代生物产业园区,开展组织培养、人工干预育种、植物体细胞杂交、干细胞研究、物种收集及保存库。使湘潭韶山植物园成为体现城市建设品味与档次的重要标志。
  3、实行项目化管理,提高湘潭林业工作实效。我市将认真总结前两年林业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成功做法,把2015年的林业工作分解成一个一个实实在在的项目,对日常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进度,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如同实施工程项目一样,有规划、有示范、有督查、有验收,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产业发展“接二连三”, 走精品林业发展道路。要实现湘潭林业由过去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必须走精品林业的路子。按照“优一产、接二产、连三产”思路,通过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升级,实现提质增效。对油茶、楠竹等传统产业进行提质提效,建设5个万亩高产油茶、楠竹示范基地。积极支持盘龙大观园等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建设10个千亩以上现代化的水果基地和花卉苗木基地。采取“基地+公司”的形式,将一产业连接上二产业,以精深加工为导向,提高林产品经济效益。引入绿色提取、深加工技术,扶持一批竹木加工、茶油精加工等林业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业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抓好品牌战略带来的效益,争取五年内全市林业企业争创省级名牌三至四个,争创国家名牌一至两个。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有限的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业、观光旅游,不断提升林业综合价值,逐步实现湘潭林业向精品林业的转变。
  5、拓展林业投资融资渠道,让社会资本成为林业发展新引擎。将惠林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融资成本;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延长贷款期限,适应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金融机构与林业经营组织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共担机制。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行抵押林权参加森林火灾商业性保险。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免评估”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推行油茶、楠竹、花卉、苗木、经济林及林下经济产品抵押贷款。湘潭林业发展光靠政府投入和林农努力,难以实现大发展、大提升、大跨越,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各类资本投向林业。例如由民营资本盘龙投资集团投入10多亿元,打造的“盘龙大观园”花卉苗木基地,广栽名木,培育中外杜鹃、樱花、黑松、茶花、红枫、桂花等名贵树种,成为了全省、乃至全国的精品林业典范;湖南怡源油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1亿元,致力于我市油茶精深加工的开发,加快了我市油茶初加工到深加工的转型。我们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通过政策性资金撬动,来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林业,要让社会资本成为推动林业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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