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铭:对株洲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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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0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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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现有凤凰山、军山两个国有林场,均建制于1958年,共有干部职工81人,其中在职员工39人,退休42人,经营面积达84120亩,(实有国有林地面积3万余亩),活立木蓄积量7.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均在94%以上。另外凤凰山林场代管了一个行政村,人口为359人。目前全县国有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属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单位。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国有林场在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消灭宜林荒山,繁荣林区经济方面有了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债务负担重,社保压力大,基础设施落后,经营性收入减少等方面。
1、债务负担重,生产经营艰难。到2013年,我县国有林场负债总额达23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本息232.6万元,主要用于营林和多种经营项目,每年负担20多万元的银行利息。
2 、社保压力巨大,保障体系不完善。到2013年,共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136.67万元,每年的社保缴费压力大,林场自身无法解决。
3 、基础设施落后。林区公路水毁严重,维护难度大,公路网络不健全,常年性山洪灾害对林场各项设施损毁严重;工区和护林点不通电力、饮水和生产生活住房困难等。
4、 经营性收入少,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为确保木材战略和县域生态安全,林场实行培育为主,限制采伐的经营方针,经营性收入几乎归零。而全县林场每年在管理工资、社保支出、基础建设、营林生产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达280多万元。
三、造成当前困境的原因
1、林场定性不准,身份边缘化。当前国有林场的性质不明确,是改革中首要解决的问题。我县国有场承担着生态建设和资源培育双重使命,客观而论属公益二级的事业单位,但一直按自收自支的企业对待,每年较稳定的财政预算不到13万元。
2、自然环境条件差,投入严重不足。我县国有林场位于生态脆弱的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加之各种冰冻雪压和山洪自然灾害的发生,毁损严重,投入严重不足。
3、结构调整不到位,经营机制不活。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发展的前提,节约和保护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的历史使命。近10年来,林场在由木头经济向森林旅游方向发展等方面作了尝试和努力,但由于自身硬件不足、先天缺钙,一直未能建立健康的经营机制。
4、社会负担沉重,生存发展举步维艰。我县国有实际林面积只有3万亩,职工81人,但与其他县大林场一样有相同的管理机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年还承担着在林区公路、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社会负担。
四、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建议
1 、建立新型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提供根本保障。
管理体制改革是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与前提。建议根据我县国有林场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区划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按全额事业单位纳入县级财政统筹,将林场人员经费、运转费用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轻装上阵。
一是债务问题。我县国有林场银行贷款,大都用于造林更新,并已划为生态公益林。其贷款本息,建议由政府按程序核销或暂停息挂帐;二是社会负担问题。按照属地化原则将林场所承担的林区公路、教育、医疗社会负担逐步移交当地政府。
3、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发展环境。
建议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等建设投入,纳入省和地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重点解决道路、水电、通讯“三不通”及工区生产用房改造等问题,为国有林场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