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推进绿色湘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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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0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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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州森林资源管护运用现状
(一)生态区位重要,森林资源丰富。我州处于中部丘陵向西部高原过渡地带、长江支流沅水和澧水上游,是沅水、澧水流域生态保护屏障、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护重点区域,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州内生物资源十分丰富,堪称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宝库和生物科研基因库,现有维管束植物217科3807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27种,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有43种;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83科38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8种,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和列入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200余种。根据2008年全州古树名木普查资料,全州100年以上古树名木共计8.7万株,涉及59科133属277种。永顺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一株黄心夜合树高34米,胸围590厘米,树龄1800年,为湘西州最古老的树木之一,龙山洛塔乡的两株古老水杉,最大一株高41米,胸径184厘米,堪称当今世界的“水杉王”。
(二)资源培育加快,生态屏障夯实。近年来,我州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长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结合义务植树、城乡同建同治等工作,大力推进绿色通道、绿色城镇、秀美村庄和人居生态工程建设。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州完成林业工程造林474.77万亩,全民义务植树6600万株,2013年底全州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1152万亩、3122万立方米和66.86%,比2000年分别增长64.9%、63.28%和7.26个百分点。
(三)资源富有特色,管护层级优化。我州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复杂,特色明显。全州林业用地面积1700万亩,其中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无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分别占67.77%、18.8%、0.34%、10.43%、2.65%;1152万亩有林地面积中,乔木、经济林、竹林分别占85.5%、14.2%、0.3%;3122万立方米活立木蓄积中,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薪炭林蓄积分别占46.15%、41.12%、12.6%、0.13%;优势树种活立木蓄积中,马尾松蓄积1238万立方米、占39.66%,阔叶树蓄积1094.5万立方米、占35.04%,杉木蓄积615万立方米、占19.7%,柏木蓄积161.25万立方米、占5.2%,国外松12.5万立方米、占0.4%。全州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小区)48个,保护区总面积420万亩,其中国家级3个(永顺小溪、古丈高望界、保靖白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县级23个,保护小区17个;建立森林公园7个,面积4.18万亩,其中国家级4个(凤凰南华山、永顺不二门、古丈坐龙峡、吉首矮寨),省级1个;建立湿地公园和保护区4个,保护面积达24.79万亩;各类林场667个,经营面积127.24万亩,其中国有林场7个、面积28.43万亩,集体林场603个、面积91.99万亩,个体林场57个、面积7.77万亩。
(四)保障措施有力,地位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湘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全面推行了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森林防火责任制。二是健全管护机构。我州已经建立起了以行政管理为主体、监督检查和综合监测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各级林业部门设有林政、野保、种苗、绿化等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全州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组织2803个,人员5724人,其中州、县市林业管理机构495个、3726人,乡镇林业管理组织165个,村级护林组织2143个,护林人员1998人,森林公安刑事执法机构,森林资源监测机构,科技服务推广机构,人员达到3700多人。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3月,全州开展危害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对木材采伐经营加工清理整顿和征占用林地、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公园的管理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清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790户,查处涉林案件807起,没收木材1542立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林地65起,面积478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81起,查处野生动物非法经营案件31起,查处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违法案件15起。
二、我州森林资源管护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升。一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没有把林地保护放在应有的高度,非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群众保护生态意识不强。受传统意识影响,林区群众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树蔸树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生活燃料对森林资源消耗较大。目前全州农村绝大部分农户使用薪材作为燃料,且大部分薪材都是阔叶树幼林,不利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二)管理体制亟待理顺。一是基层政府对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弱化,认为森林资源管理仅仅是林业部门工作,在目标任务、人员管理、资金安排等方面工作开展欠主动。二是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林地管护面长线广,承担管护任务的主要为基层林业站、检查站及护林员,但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单位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护林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薪酬待遇低、文化程度低、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业基层单位和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三是国有林场定位不科学,体制未理顺。湘西州7个国有林场中,南华山和红山国有林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曾家界、砂子坡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高望界、军亭界和杉木河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军亭界林场承担代管村建设责任,林场“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体制,束缚了林场的发展。
(三)林业保障急待加强。林业控制采伐加工而生态补贴标准低,使生态越好越贫困,成为一种畸形现象。一是各项林业重点工程投资普遍偏低。大部分林业重点工程只是一种补贴式投资,国家专项投资标准低,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严重制约林业建设发展。如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100-200元/亩,森林抚育100元/亩,油茶基地造林项目、长防林工程、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300元/亩,实际造生态林、用材林需投资600-800元/亩,经济林、楠竹、珍稀树种需1200-1500元/亩,油茶需1800-2500元/亩,资金缺口大。二是生态补偿标准低。国家对生态公益林实行补偿政策,但目前补偿标准偏低,据统计,每亩每年国家级补偿14.5元、省级补偿12.5元,杯水车薪,林区群众的“绿色银行”成为“空壳”。三是大部分林业工程没有抚育管护资金预算。在资源培育中“重造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没有资金来源,造成广大林农不重视抚育和管护,因而管理抚育未跟上,很多地段年年造林不见林。
(四)利益冲突日益突显。一是居民生产生活与保护森林资源的矛盾突出。如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地群众对资源的利用,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形成保护区与区内居民之间的矛盾。保护区大多位于偏远贫困地区,落后的经济、文化、习俗和生产生活条件等原因,保护区居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很高。为了生计,采伐林木、挖掘药材和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时有发生。而与保护区居民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又必然造成对保护区资源保护方面的破坏。二是谋求经济发展与谋求森林资源保护的矛盾突出。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开发烟叶、茶叶对森林的破坏。单从眼前经济效益来讲,每亩人工林的每年纯收入300元左右(一般20年以上才能砍伐),而种植烟叶、茶叶每亩纯收入可达1000元左右,但开垦种烟叶对生态破坏极大,开垦种茶叶生态的破坏也较大,而且每年需要大量劳力和投入。而森林对生态、防止水土流失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现国家对公益林、生态补偿逐年增加,如果今后炭汇交易试点推行,其经济效益也是十分可观的。三是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产生重大影响。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特别是各种开发区的建立,大量占用了森林资源的空间;国家大型工程建设和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切割。
三、加强我州森林资源管护利用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立州理念。绿色生态是我州最大的优势和财富。各级各部门要树立生态文明立州理念,要站在大力推进“绿色湘西”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化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推进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建设好国家生态保护区,竭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制定绿色湘西建设实施规划,确定具体工作项目,并按年度逐一落实。要将森林资源管护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和经常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格问责;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宣传教育,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生态保护高压态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管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一是实施封山育林。湘西山水气候适宜多样生物生长,封山即成林,封山保护与人工造林同样重要。制定封山育林规划,划定封山范围,对湘西州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林等重点区域实行封山育林,使森林资源得到自然修复。二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培育。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突出抓好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等重点工程和加大湿地保护,全面实现湘西州荒山、荒地绿化,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提高湿地保护率。三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管理。强化基层管护队伍建设,以乡镇、村为单位组建“护林、防火、病虫害监控”三位一体的基层护林队伍;通过逐步增加专职护林人员公益岗位数量,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申报力度,重点抓好泸溪武水国家湿地公园、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和龙山印家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力争到2017年,新创2-3个国家级森林品牌;加强对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面禁绝古老树桩盆景交易和名贵大树离乡进城,并针对不同时期林业违法行为特点,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建设,促进林农脱贫致富。积极鼓励涉农涉林企业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建设。一是发展杜仲产业。借助龙头企业技术、市场、资金等优势,通过林业项目扶持、公司投入等形式,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推动杜仲林基地建设,着力打造杜仲产业。力争2017年前,完成基地造林3.5万亩,2020年完成造林35万亩。二是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油茶是湘西州的传统产业,也是国家积极扶持的木本粮油产业。通过提供林地流转服务、良种苗木供应和技术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和大户按照“公司(大户)+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油茶基地。力争2017年前,全州新造油茶基地面积达到20万亩,改造面积达到12 万亩。三是发展苗木花卉产业。按照“政府引导、个人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实施地方财政补贴、行业服务、协会牵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一批苗木花卉龙头企业和大户,到2017年,全州苗木花卉生产面积发展到3万亩,产值10亿元以上,全州绿化用苗70%实现自给;2020年,生产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产值20亿以上,基本满足全州绿化用苗用花需要。四是利用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挖掘、传承和弘扬好土家族、苗族群众优秀的生态保护文化传统,大力倡导生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打造建设好绿色生态示范乡村。对于农村风景风水林要实行乡规民约管理与法治管理相结合的保护措施,对乡村古树名木要普查造册、挂牌保护,留住古树,留住文化,留住乡愁。农村老树、老屋、老人“三老”是中国村落文化的传承、见证和承载者,保护“三老”就是保护在现代化冲击堙埋下的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基因,大力做好农村“三老”的保护。充分利用湘西州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发展放大生态旅游优势,加大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充分挖掘特色自然景观资源潜力,加快旅游精品景区景点和精品线路建设,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公园。
(四)深化林业改革,不断激发发展活力。一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因场制宜、政事分开的原则,将湘西州7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建立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对林场所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商品林及苗圃、经济林等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份合作、合资、承包、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盘活国有资产。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林场办社会和代管村等的公益性服务职能移交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减轻林场负担。加强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依照管理权限和经营面积,重新定员定编,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核定编制后的国有林场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国有林场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对接的多渠道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项目转移支付和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等方式,逐步建立州、县(市)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加强州、县两级生态公益林保护,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和标准。三是有序实施生态移民。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状况、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分流方法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实施生态移民。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安置一部分群众定居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试验区或周边的乡镇,从事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整合林业、移民、扶贫、发改等相关资金项目,以工代赈移民、扶贫移民、地质灾害避让移民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为依托,通盘考虑,开展捆绑式移民搬迁;对不愿搬迁的核心区居民,吸纳一部分群众,从事林业管护工作。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出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2014年湘西州作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已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更大支持。针对国家生态补偿、公益林和天然林补贴等标准过低的问题,积极争取提标扩面;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对林区林农更大的扶持支持。三是整合部门资源资金。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州内林业、国土、水利、交通、旅游、农业等部门项目和资金,加强林业资源、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四是科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制度。按照国家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4条红线的要求,科学编制全州保护“红线”规划,积极争取以地方法规形式出台全州生态保护办法,实行依法监管。五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立法。充分运用湘西州人大立法权的优势,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出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公益林保护条例》《天然林保护条例》《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以便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六是制定全州有条件的居民开展家庭植树造景。对居民屋前自绿、自选地方名贵树种进行庭院绿化的要实施支持保护鼓励政策。倡导公民人人参与绿化活动。七是建议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绩效考核。按照森林资源保护有关要求和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