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山: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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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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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有湘乡市东山林场(湘乡市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湘乡市褒忠山林场两个国有林场,两个国有林场均属《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规定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全部要求纳入改革范围。两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1.66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6%,森林总蓄积4.5781万立方米,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占国有林场林地面积的100%,固定资产1489万元。共有干部职工120人,其中在职人员64人,退休人员56人,现欠缴养老保险128.1万元。
国有林场是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管理经营的基层单位,是绿色生态建设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国有林场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环境的改善、人民生产生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湘乡市作为湘潭市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县市,我们在如何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认真思考,我认为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林场性质界定要到位。事业单位与企业有着严格的界定和区别,不能把国有林场的性质界定在事业与企业之间,让林场既不是国家事业单位又不完全是企业,这样在税收、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和扩大再生产方面会出现许多具体问题无法解决,对国有林场改革也是一种制约。鉴于我市两个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占面积的99%以上,占林地面积的100%,其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确定为公益一类单位。
二是林场管理体制要创新。从表面看国有林场一般都由各级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林场自主经营,但实际上林场的自主权空间不大,造成富余人员增多,负担加重,一些改革措施难以执行。我们按照国有林场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改革领导体制,落实林场法人自主权,实行场长负责制,完善森林资源监管、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和目标考核,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林场遗留问题要处理。国有林场改革不同于农村联产承包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难度大,遗留问题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应按事业单位人员理顺养老保险关系。已经退休的也应按事业保险额补缴养老保险费,享受事业养老金待遇。在岗人员也按上述办法一并补缴养老保险费,退休后享受事业养老金待遇。这样,就做到了同工同酬,国有林场退休人员与其他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林场改革如果涉及到其它多方面的问题,都应在国有林场改革时处理好,一次性解决或分批解决。
四是林场人员安置要解决。人员安置是国有林场改革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这里涉及两个突出方面。一是如何安置上岗人员,二是如何安置富余人员。现阶段应采用逐步消化吸收,分期过渡安置。关于上岗人员的安置,应根据确定的工作量和实际需要安置的岗位,制定上岗方案。方案中应体现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工龄长短、劳动态度、出勤情况、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多项因素,各因素可以赋予分值,同等条件分值高的优先选用。关于富余人员的安置,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成为国有林场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为国有林场的发展留下隐患。我们现在采取转岗就业、提前退休、购买服务的方式,稳妥地安置好富余人员,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衡过度、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维护林场稳定。
五是林场原始资本要积累。国有林场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投入。现在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政策对林业发展十分有利,唯有投入不足。解决林场资金短缺问题除了国家投资外,主要依靠林场自身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但国有林场要开展多种经营就必须有资本,可是国有林场在过去的发展中几乎把全部的财力都投入到绿化荒山和营造林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国有林场的原始资本积累很少,加之林业特点决定了林业生产前期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直接影响制约着国有林场多种经营的开展。目前,在全面禁伐的情况下,要大力发展森林景观,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严格保护天然林,合理利用人工林,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国有林场多种经营方式,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发展后劲。
改革是推动国有林场自我完善,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性强,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这就要求我们林业工作者必须从林业固有的特点出发,从林场的实际出发,坚持国有林场改革要有利于加快林业发展;有利于搞活国有林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改善职工待遇;有利于林场的和谐稳定。要实行林业三大效益并重,因势利导,把改革的力度和我市经济发展速度、林场职工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以人为本,使职工真正成为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受益者,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矛盾,使国有林场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