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水:加强工作创新 夯实执法力度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5-10-27 17:42 信息来源:
  近年来,我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芷江”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治源头、抓作风、明责任、严把关,狠抓公路“三乱”治理,突出解决执法主体不明、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7695件,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173件,办理群众信访案件20起,成功调处林权纠纷10起,没有一起错案和行政复议案件。公坪检查站被省林业厅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和“标准示范站”荣誉称号。
  一、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坚持把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同提质增绿相结合。在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项工作开展注重“群众得利益、群众得实惠”。我县以扶持林业生产和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为抓手,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开展市场挖潜,把提质增绿工程建设和保护森林资源作为“精品工程”、“富民工程”、“德政工程”来实施,每年投入数千万元,为退耕农发放造林补助和粮食补贴400多万元,增加林副产品收入1147万元,让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生态实惠和经济实惠”,增强群众对林业重要性的认同感。
  二是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开通举报电话和群众热线,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爱林、护林的主人翁意识得到了增强。今年我局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80%来自群众举报。有效打击和遏制了渋林违法、犯罪,维护了林区秩序的整体稳定。
  三是坚持把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耐心回应群众诉求同依法审批相结合。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公示制、一次性告之制和限期办结制,让群众少跑路;热情接待、耐心解惑,让群众少发怒,让群众感受到我们的“真诚和热情”。全年快捷办理涉及群众正当诉求案件,无一起“索、拿、卡、要”现象,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高。
  四是坚持把社会、群众监督同内部专人监督及远程科技监督相结合。我们建立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普法教育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和基本制度,坚持广开言路、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处理违规人员8人次,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了案案有登记、结案有报告、查找有档案,实现了立案一起、结案一起。
  二、切实落实各项监督,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狠抓制度监督。县林业局成立公路“三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行每季度一调研、每月一督导、每月一通报制度。坚决避开经济指标采用立案率、案件合格率衡量绩效,以督导规范、文明执法为出发点,县对局、局对站(队)、站(队)对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责任制,形成“一环抓一环、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严防公路“三乱”反弹。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双人持证上岗”、“两公开一监督”、《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突出专门监督。县林业局于2010年组建行政执法稽查队,2012年更名为督察室,专门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加强与县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严肃整治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每年开展作风整顿活动2次、木材加工厂林政清理2次、每月开展上路明查暗访,及时纠错纠偏,对违纪人员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过等方式达到治病救人和长期威慑的目的。
  三是启用科技监督。重视运用高科技设备,启用《木材运输检查管理系统》,将运输登记、文书档案制作、分类统计、复杂查询、站点信息化治理等融为一体,投入11.8万元为各站点装配了木材运输检查远程监控系统,对执法过程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切实加大了阳光、文明执法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了3名行风建设监督员,加强监督与评议,以“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示范窗口与文明检查站创建活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社会监督常抓常新。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处理标准、执法依据、案件处理结果、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实现执法规范化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坚持月初执法人员例会制度,根据新形势学习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开展案例通报分析,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林业行业“三感”教育活动,开设形势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堂,不断增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狠抓创先争优。积极开展林业执法知识竞赛和岗位比武活动,通过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推动林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每年5月和8月,先后两次组织执法人员岗位比武,开展执法案卷“赛卷”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案卷的规范。
  三是健全奖惩机制。根据我县林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业绩评定奖惩细则,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岗位比武中的成绩核定等次。做到“奖惩分明”,在系统内树立良好的价值导向。
  四、切实加强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分离法”。2012年以来,我县实践探索出一条执法模式,即“检查人员调查取证、专职办案人员审核复查、法制部门立案处罚、处罚中心收缴罚金、主管领导审批结案”,初步实现了查获人、办案人、开票人分离,对罚没的木材,按照规定公开处理或竞卖,所缴罚金和变卖款如数上交县财政,实现了处罚职能与监督职能相对分离,检验、处罚职能同收缴职能相对分离。初查阶段。检查人员对证货相符的只履行初查、检验、登记职能予以放行;对查获的违法运输案件只负责查获、验证、暂扣违法运输物件,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木材检查总站。复查阶段。接到违法运输案件相关情况后,木材检查总站派出2人以上专职办案人员对违法运输物件进行审核、复查,报请法制部门决定是否立案查处。立案阶段。法制部门根据复查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并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结束后由专职办案人员提出处罚预案,法制部门对处罚预案进行审批。缴款阶段。将处罚预案告知当事人签字认可,决定执行处罚方案,被罚人到处罚中心按处罚方案足额缴纳罚金。结案阶段。被罚人足额缴纳罚金后,由专职办案人员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结案。
  二是“核算法”。改革现行的采伐限额使用分配办法,主要是改革传统的分配限额,根据立地条件、现有林分质量、环境脆弱及其敏感程度,进行统计分析、立项讨论和审查,加大分项限额的分配,使林地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改革伐区管理办法,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年度伐区小班配置及其测算的小班采伐量,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使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使林农和业主知道“我该什么时候采,能采多少,有多大的受益”。对采伐作业进行分类管理。在限额执行期内实行“五年总控,年度结转,统筹使用”,对非规划林地林木的采伐实行乡镇林业站备案制,对不同树种的主伐年龄制定一个区间,放活不同树种的采伐年龄,对零星采伐实行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年度总量控制。采伐控制实行面积、蓄积、出材“三总量”控制改为面积“一总量”控制。
  

余水:加强工作创新 夯实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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