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石坚:发展林下经济 促进兴林富民 ——关于岳阳市林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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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1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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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林下经济科学发展,在年前我和局里相关科室同志,深入到岳阳各重点林区县的部分乡镇、林业龙头加工企业、国有场圃等地,察看现场、听取介绍、走访林农、召开座谈会,初步掌握了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一、林下经济是来自林农的又一创造
林下经济是指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以及景观资源,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生产经营模式。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山到户后,集体山林的组织结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林地经营者特别是林农群众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自发追求森林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在此背景下,林下经济应运而生,发展态势十分喜人。
(一)发展现状。据调查统计, 2011年底全市已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4.02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17.11万亩,林下养殖面积6.91万亩。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2.7亿元,年均每亩收入1125元。全市已成立林下农民种、养专业合作社和协会102家,入社农户达21880户,带动就业人数14.9万余人。
(二)发展模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林禽(畜)模式。全市林禽(畜)经营面积6.91万亩,占总经营面积的28.8%,年产值1.62亿多元。平江县长寿镇“同富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动林农107户,发展林间养殖面积1.5万余亩,年产林下“土”鸡达70万羽,实现年总收入608万元,户平均年增加纯收入约6万元。
二是林菜模式。林菜(瓜果)经营面积6.3万亩,占总经营面积的 26.2%,年产值5150万元。华容县刘绍先,承租外洲造林400亩,每年利用林下种榨菜、芥菜400亩,亩产鲜菜7000斤,产值达到61.6万元,纯收入29.6万元,亩平均增收达740元。
三是林粮(棉、油)模式。林粮、林油、林棉等经营面积9.7万亩,占总经营面积的 40%,年产值2960万元。汨罗市农户李昆林利用林下间种在林间种植大豆4000亩,年产值400万,亩收益在1000元左右。
四是林菌(药)模式。林菌、林药等经营面积0.54万亩,占总经营面积的2.4%,年产值757万元。临湘市源潭镇林下经济合作社,带动林农300余户,种植林菌1500亩,年产值达210万元,平均亩产值达1400元左右。
五是其它复合模式。林蜂、林花等其它模式面积共0.57万亩,占总经营面积的2.6%,年产值1916万元。亩均产值高达3361元。平江县在松树林和杉树林套种魔芋,产量达2000公斤/亩,市场销售价最少1.5-2.5元/公斤,每亩魔芋一年能使农民增收3000~5000元。
(三)发展成效
从了解的情况来看,发展林下经济,一是有利于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生态修复。林下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加大了对林地水肥、劳务投入,以种代抚,促动了森林抚育,促进了林木生长,增强了林木抗性,改善了林分质量,有效维护了林业生态安全。同时,提高了单位面积土地产出,使林业产业以单纯利用林产资源转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结合利用,起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以短补长、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应,成为了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的新途径。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我市单靠“木头经济”,全市林木产值年亩均产出只有22元,仅为耕地的3%;发展林下经济后,林地年平均每亩产值提高到55元,比发展前提高了33元。预计到2015年底,全市发展林下经济面积可达到30万亩以上,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6.13亿元,平均每亩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全市林地平均每亩产值达到100元以上,为农民开辟出了一个新的增收渠道。三是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发展林下经济,促进了农村农林牧各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有效带动加工、运输、物流、信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同时,还改变了传统家庭养殖业污染居住环境、影响村容整洁的问题,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进而,带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我市发展林下经济大有可为
林下经济是新生实物,其发展壮大受各种因素制约。总体上看,积极因素和制约因素并存,积极因素多于制约因素。
1、林地潜力巨大。据统计,全市总面积2234.43万亩,现有林业用地面积950.15万亩,其中适宜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360万亩,目前已开发约占适宜开发面积的6.7%,其余都处于闲置状态。同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5.30%,活立木总蓄积量1543.8万立方米。
2、市场空间不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林下产品以其近自然的生产方式和纯绿色属性深受消费者喜爱,具有极强的销售优势。目前,全市已成立林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102家,入社农户达21880户,带动和扩大了林下产品销售规模。
3、比较效益显著。林下经济可以节省养殖建设成本和种植用地成本,收益可观。以鸡禽养殖和蔬菜瓜果、药材种植为例,一个林下大棚可养鸡6000只,每年可养5茬,按目前市场价格,年可获纯利12.6万元;种植蔬菜瓜果,亩均纯收入880元以上;种植食用菌、药材,每亩纯收入达1400多元;与现有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相比,比较效益十分可观
4、政策扶持有力。当前,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巩固林权改革成果,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和主要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部门坚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促进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初步制定了《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若干意见》,对于运用新模式、新技术发展林下经济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制定了相应的补贴、奖励和优惠政策,并协调金融部门通过联保、林产抵押等方式,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支持农户发展林下经济。
同时,我市林下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缺乏科技支撑,现有林下种养大多数沿用传统的养殖方式,成本高、效益低;资金制约因素大,大多数林农有热情,无资金,缺乏信贷扶持,规模总量很难扩大,难以形成产业龙头;市场组织化程度低,林下经济专业行业协会、合作社偏少,市场信息不灵通,种养品种选择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等。
三、发展壮大林下经济的思考和建议
林下经济既是经济工程,也是社会工程;既是生态工程,也是富民工程;既是实事工程,也是效益工程。发展林下经济要因地制宜,集群推进。
1、强化资金保障。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扶持鼓励。金融部门要将林下经济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推进森林保险,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涉林部门要搞好资金整合,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综合开发、经济结构调整、畜牧养殖、建设扶贫、科技推广等项目相结合,按照性质不变、渠道多样、捆绑使用的原则,推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2、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提高林下经济产业组织化、信息化程度。特别是要抓好销售渠道建设,建立专业化的营销网络,使林下经济既种得好,又卖得出。同时,要在产业选定、项目发展、产品开发及其程序操作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科技指导,通过会议、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方法,普及推广林下经济方面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科技水平和产出效益。
3、壮大龙头企业。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的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要引导、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真正走出一条依托龙头企业走“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路子。
4、创新扶持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林业、农业、畜牧、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林下经济发展。要把发展林下经济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评比,促进林下经济有序、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