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回:关于茶陵县林业行业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1-12-07 17:42 信息来源:
  一、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表现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农民增收的内在潜力。通过林改,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农民承包经营林地的各项权利,使农民对发展林业生产,实现增收致富更加充满信心;二是各级党委、政府不断落实和完善各项改革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仅林改期间,全县每年完成造林5万亩以上,造林面积比林改前大幅度增加,这些通过林改带来的积极转变为农民今后的增收奠定了基础。
  2、林产工业企业带动林业种植业,促进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县共有木材加工、林化产品开发和造纸生产等各类林业企业248家;涌现出古城香业、好恰植物油厂、木森木业、鑫丰人造板等一批林产工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方式建立各类工业原料林基地,农户通过劳务输出或参与种植,从中获得了收益又保障了林产工业企业原料来源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林木采伐、林地流转的不断改革和规范完善,进一步增加了农民收益。一是实行了林木采伐进村入户工程。将集体商品林材采伐指标分配到林权所有者,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加了林农收益。仅此一项采伐指标分配方式的改革,农民增收上千万元。二是制定了《茶陵县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通过林业要素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规范流转,价格比林改前有了较大幅度升值。截至目前,全县在各县流转的林地面积40万亩,流转金额5902.07万元。
  4、特色经济林的发展壮大,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全县板栗、枣子、脐橙、南竹、食用菌等各类特色经济林初具规模,形成一个庞大的非木质林产品产业。按林业部门统计,全县各类特色经济林55万亩。
  5、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逐步建立,为农民增收提供了补偿。全县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90.4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4.5%。每年安排的国家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38.96万元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53.11万元都兑付到林权所有者。政策出台有利于增加林农收益。
  6、融资担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取得积极进展,为促进农民增收拓宽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县林权证抵押贷款共计1934万元,共涉及12家企业和198户林农,为农户解决了发展资金困难问题。森林火灾保险40万亩,缴纳保险费合计40万元。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问题
  (一)林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
  一是林产业发展“大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状况一直没有改变,产业发展水平不高,规模效益低。二是林产“龙头”企业规模小、无序竞争现象突出。三是林产加工企业与林农关联度不够紧密,林农对企业的依赖性不够。
  (二)分散经营不利于林产业规模化生产
  从长远看,以家庭为单位的林业生产经营,具有规模小、经营分散、数量众多的特点,带来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不经济;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利用率低;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融资困难;产品标准化低,市场竞争力弱等缺陷。
  (三)配套改革有待深化和完善
  由于县财力有限,配套改革的硬件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林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难以实施;支持集体林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未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无统一操作办法,林农融资渠道不宽;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未建立。
  (四)林农经营林地能力不强
  全县集体林区大都处于交通不便、信息较闭塞、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山区,林农受教育的程度不高、观念相对落后,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多。森林经营技能有限,多数单纯地依赖生产木材获得效益,经营方式比较单一,经营水平低的状况亟待提高。
  (五)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不够合理
  现行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仍不足以补偿与商品林收益的差距,持有商品林权证的农民获得的收益与持有公益林权证农民的收益之间的反差会进一步拉大,这种利益关系如不注意调整,会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探索农民增收的建议对策
  (一)继续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对主体改革检查验收严格标准,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验收符合标准,确保改革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下隐患,提高主体改革工作质量。二是要全面推进配套改革,抓紧出台相应支持集体林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集体林管理体制、完善经营机制、健全林业服务体系等方面深入研究,确保主体改革取得实效。三是高度重视林改纠纷问题,特别是对于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行政接边地区的林权纠纷政策性强,调处难度大的实际,加强研究,多方协调,积极调处遗留的纠纷问题,确保林区稳定。
  (二)加快林产工业发展步伐
  一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以现有林产企业为基础,选择资产上规模、管理现代化、市场有份额、成长潜能大的现有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等办法,进一步激发企业做大做强。二要在稳定林地所有权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现林地的流转与重组,使分散林地联合起来,采用“公司十基地+农户” 联营型、“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等组织形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帮助农民建设原料林基地弥补企业自建基地不足。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原料补充的同时,又不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三)切实抓好中低产林改造
  一是要按照“先低后中、先阔后针、先疏后密、先近后远”的原则稳步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二是要尽快确定中低产林改造的技术标准,积极利用森林资源,杜绝浪费。三是要围绕全县林产业的布局进行中低产林改造和规划工作,力争通过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使全县工业原料基地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是要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基础上,以森林经营主体为单位,编制森林村级经营方案,把采伐指标落实到林权所有者。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依法取得经营权的山林,农户可以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制定和出台相关办法,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支持集体林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落实造林、抚育、保护、管理的投入补贴;落实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补贴;落实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政策。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规范用途。四是要进一步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改革。尽快出台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办法,拓宽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渠道。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降低林农经营林业的风险,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林业规划设计、林业科技推广等行业服务机构建设,对农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提供支持和服务。
  (五)加强科技培训,提高林农增收能力
  采取多部门合作,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林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内容上包括造林、幼林抚育、病虫害的防治等。
  (六)研究完善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
  目前,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已基本划定,已确立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县、乡、村公益林补偿政策和机制,确保地方公益林的管理保障到位。 

罗晓回:关于茶陵县林业行业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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