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武:建立采伐管理新机制 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1-11-25 17:42 信息来源: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湘、桂、黔三省交界处,是全国绿色小康县和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县域面积330万亩,总人口26.9万人,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6万亩,有林地面积228万亩,森林蓄积量924.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12%。2007年12月被湖南省林业厅列为全省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2009年4月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十二五”期间,上级安排我县年森林采伐限额42.2万立方米,我县按照“深化改革,放活经营,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一条以规范采伐指标分配为突破口,以建立科学森林经营管理体系为出发点,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为落脚点的改革之路,破解了林木采伐处置难的问题,促进了林区和谐、林农增收与资源增长。
  一、突出重点,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
  针对以往森林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采伐计划分配不合理、采伐审批环节多、经营管理无序等问题,我县着重开展了建立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管理、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新机制等方面的探索。
  1、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采伐指标分配办法。根据省市下达的商品材采伐限额,商品材采伐计划按照先安排低产林改造计划、抚育间伐计划、公益林更新采伐计划,再安排主伐计划的顺序进行安排。主伐计划的分配是采伐计划分配的重点,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分配主伐计划;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按照已建立可伐资源档案小班林分因子打分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计划。2009年至2011年集体部分的33.74万立方米主伐计划都是按照打分排序的方法进行安排的。具体分配办法如下:一是建立可伐资源档案。明确获取主伐的条件为:亩平蓄积10立方米以上且杉木、松木树龄达到18年以上的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或杉木、松木树龄达到21年以上的一般用材林。对进入“十一五”期间后一年和“十二五”期间共六年符合主伐条件的林分按照二类资源调查方法进行调查,建立可伐资源档案。二是提前申请。在采伐的前一年7月至12月底前,对进入可伐资源档案,达到主伐条件,需要采伐的林木所有权人,凭国家统一印制的新版林权证及书面申请报告,经辖区林业站初审签署意见后,再向县林调队递交申请设计材料,逾期县林调队不予受理。三是伐区设计。由县林调队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逐村逐户逐山场按照《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进行伐区作业设计。四是评分排序。评分标准为: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亩平蓄积10立方米,杉木、松木树龄18年记10分;亩平蓄积超10立方米,杉木、松木树龄18年以上,按亩平蓄积每增1立方米增1.5分的比例加分,树龄每增加1年加1分;一般用材林杉木、松木树龄21年的分别记10分,树龄每增加1年加0.5分。为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县林业局专门根据评分标准建立了计算机评分程序,对申请户主的设计结果,由各乡镇用计算机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五是分配计划。首先将全县主伐计划按可伐资源分配到乡镇,然后根据公示的评分排序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直至将计划安排完毕,并将计划安排到户的结果进行公示。2009年至2011年安排的33.74万立方米主伐计划严格按省林业厅“入村到户”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在县、乡、村三级进行了公示。
  2、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一是直接凭林权证申请采伐证。森林经营者需要采伐林木的,凭国家统一印制的新版林权证及书面申请报告,自用材、楠竹采伐向乡镇林业站提出申请,商品材采伐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无需乡镇、村组签署意见或出具证明,减少了中间环节。二是领取采伐证实行“一站式”服务。辖区乡镇林业站直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即由采伐申请人持林权证向辖区林业站提出书面申请,辖区林业站负责审核是否符合采伐条件,对符合采伐条件的,由林业站到县林业局全程代办采伐证,最后由申请人直接到辖区林业站领取采伐证。三是实行伐区简易设计。取消伐区设计说明书,设计资料仅提供伐区设计图和伐区调查设计表。四是林业主管部门由“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改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只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县林调队按规定做好伐区作业设计,并现场向采伐申请人指定设计范围。对因计划问题导致该小班未能一次性全面采伐的,由县林调队设计人员到现场修改设计,向采伐责任人重新指明采伐范围。林政资源站、林业站、木材巡查大队共同肩负林木采伐山场的监督检查。
  3、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体系。为科学经营森林,我县在落实林木处置权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了三级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建立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体系。一是编制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我县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编制了《靖州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确定森林分类经营方向、经营模式、采伐利用方式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县域空间框架,协调森林功能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二是编制全县人工林可伐资源森林经营方案。针对近几年我县林木采伐主要是杉、松人工林可伐资源的情况,我们专门安排工作经费40余万元,编制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工林可伐资源2010—2015年经营方案》。在完成全县可伐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可伐资源小班档案卡,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让每个经营者明了自身森林资源状况、采伐时间、更新树种等。三是推进乡镇村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构建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系,使森林经营和森林采伐利用活动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森林经营方案相衔接。我县已编制《坳上镇森林经营方案》、《大堡子镇岩寨村森林经营方案》等,其他乡镇村组森林经营者正在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二、强化措施,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列入试点县后,我县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08〕263号)文件要求,采取了三条措施,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乡、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了奖惩制度,对工作抓出成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执行不力、顶着不干、弄虚作假,导致改革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创新决策方式。为解决采伐指标分配存在的问题,并充分体现群众意愿,从2008年春开始,我们广泛进行了调查,拟定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初稿,又广泛征求了省、市、县领导与专家的意见,九易其稿,并举行由80多位多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最后报省林业厅批复后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实施。
  3、强化改革宣传。为了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我县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层层召开宣传动员培训会议。二是印发了《靖州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宣传提纲》20000份张贴到每个团寨,发放到每户林农手中。三是充分利用开展农村“五下乡”活动,通过有线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家喻户晓的社会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三、成效突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实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后,我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改革了采伐指标分配办法,完善了管理制度,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林农群众,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规范分配行为,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规范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按照年龄和亩平蓄积打分,用电脑进行排序分配,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将指标分配全过程全透明地置于林农、业主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一方面,防止了过去分配指标由县分配到乡、乡分配到村、村分配到户,从而造成有资源无指标、有指标无资源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既有效防范了个别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也避免了个别领导干部打招呼、递条子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减轻了林业部门的工作压力,净化了工作环境,保护了各级干部职工。同时,通过将采伐指标由过去的分配给“人头”转变为现在的分配给“山头”,有效防止了指标再次流转,杜绝了买卖指标的现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采伐指标,使林农清楚地知道指标怎样分配,得到指标山场的树龄、亩平蓄积、综合评分是多少,自己的申请是否批准、批多少、什么原因未予安排等等,做到了心中有数。林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科学培育森林,再也不用发愁指标的问题。近三年来,举报、投诉和反映木材指标分配方面的问题明显减少,干群关系变“对立”为“和谐”,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2、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直接凭林权证向辖区林业站申请,由辖区林业站到县林业局全程代办,申请人在林业站领取采伐证,无需乡镇、村组签署意见,既减轻了林农申请成本,又防止了部分乡镇、村组签署意见时故意设置障碍、乱收费等行为的发生,减轻了林农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据测算,以往林农申请到一份采伐证至少得6天,推行“一站式”服务后,2天即可办好。按每天60元的误工费加30元的生活费和10元的车费计算,每份采伐证办理可节约时间4天,减轻林农负担400元。三年来,我县共发放林木采伐证3420份,直接为林农节约时间13680天,减轻林农负担136.8万元。
  3、增强林农信心,促进资源增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以来,随着政策的深入人心,广大林农的林木处置权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一是加快了资源培育步伐。三年来,我县完成人工造林16.5万亩,年均造林5万亩以上,成活率均达95%以上。造林主体多元化,林农、干部职工、木材加工企业等各种主体纷纷投身发展林业,造林100亩以上的大户达342户,社会投入造林的资金达8250万元,为森林资源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增强了林农依法采伐的意识。实行采伐管理改革后,按照经营方案和评分排序安排木材采伐指标,林农不再担心自己的树砍不下,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科学培育森林,实现了经营管理的精细化。通过公平、公正、公开地得到木材采伐指标,林农再也不用偷砍盗伐、乱砍滥伐,在采伐管理上也彻底扭转了以往混乱无序的状态,为实现全县林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扫清了体制障碍。三是通过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逐步实现合理有序地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

李建武:建立采伐管理新机制 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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