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洵胜: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和对策——娄底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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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1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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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地处湘中,全市土地总面积1218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03万亩,森林面积475万亩,活立木蓄积118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8.15%,森林资源在全省处于弱小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竞争力不仅来自于资源的比较优势,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林业经营者的组织优势。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山林承包到户,林权证发放到人,林业产权更加明晰,全市林业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格局,涌现了大批林业专业合作社。最近,我们就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查情况看,来势喜人,问题较多,需正确引导,逐步规范。
一、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娄底市的林业合作社绝大部分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新成立的,其成员主要来自当地林农,还有少量的其他 成员参与,部分合作社成员数量在逐年上升。目前,全市林业合作社入社条件相对宽松,只要在附近范围之内的农户,认可合作社章程,就可自愿加入。从社员覆盖范围来看,以集中于1个村为多数,占70%,有的合作社已覆盖到邻村,达3至4个村,但还没有跨县市的林业合作社。调研发现,林业合作社社员实际缴纳股金入股比例较少,仅在设社时,核心成员交纳股金,形成合作社的注册资本金。社员基本没有入门费、会费或年费。这些合作社均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对内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外从事经营性业务,收益按社员出资额度二次分配。截至2012年5月,全市共有林业专业合作社133个,其中新化40个,冷水江29个,涟源35个,双峰9个,娄星区20个,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2.68万户,涉及林地面积31.36万亩,年产值18.45亿元。
二、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一)经营模式多元化
目前,娄底市的林业合作社虽然都注册为林业专业合作社,但按它们的经营模式来看,可以分为五种经营模式。①林农自发组建的大家庭式经营模式。主要以组为基本单位,林农以亲情、友情为纽带,按照“自愿、依法”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将所分到的林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折价入社,并筹集部分资金作为合作社启动和运转资金而组成的家庭股份式林业联合经营实体。其优点是能降低林业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林木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和科技水平,促进林农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如冷水江市渣渡镇的回民林场、双峰县益龙油茶林和涟源市三甲乡湄水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其不足是规模一般不大,发展潜力相对狭窄。②以村组为主导的股份制经营模式。这种类型是在集体林地、林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村组集体山林为主导,吸引广大村民以地入股,实行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它的优点:一是能实现林业规模经营,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又能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组织起来,既能借助合作社组织的力量发展生产,又能保持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从单户生产走向合作经营,有效克服小农化经营的弊端;二是能满足千家万户对接大市场,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和防范自然风险及市场风险;三是能合理配置林业生产要素,对农村劳动力、山林、技术、资金等进行合理调配,把科技推广、品种改良、提高林产品质量等引入到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提高林业生产经营的整体效益,这是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主体,以娄星区环江杨梅专业合作社、涟源市桥头河宏兴林科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代表。③以生态旅游为主体的专业经营模式。这类合作社主要以生态休闲旅游为主,采取股份合作形式,重点开展生态休闲旅游,发展林下经济,通过挖掘二三产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以新化炉观镇石溪林业生态示范园、娄星区茶元镇九江种植专业合作社福缘农庄为代表。④以林业项目为依托的综合开发经营模式。林改以后,部分林农自发将原来退耕还林、油茶林等重点工程项目联合起来进行综合开发,成立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其主要形式是由一到两个大户发动,以村为单位进行合作联营,如冷水江市渣渡镇强康油茶种植合作社、新化西河镇雾溪林木种植合作社为代表。⑤“公司+基地+农户” 经营模式。这种类型多由一家公司或龙头企业牵头,将已分到农户的林地、林木产权,经资产评估折成现值后,由农户自主结合在一起,引导林农跨村、跨乡镇、跨县区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形成特色品牌基地,由公司负责林果管理、采伐和销售,收益按双方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这种经营模式能迅速将品牌做大做强,形成“六化”:即种植区域化、市场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效益最大化和产供销一体化,如冷水江市瑞生源杨梅酒业合作社和双峰县年发样样红林果专业合作社等。
总之,林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其实质是林业要素的流转和重新组合。各地通过以林业合作社的股份合作形式,把过去一家一户的分散型林农吸收入股,将林地和林木变成股份,林农变成股东,家庭林业资产变成家庭资本,汇集成合作社的集体资本,分类经营管理,集中销售。林业合作社没有改变林业人口数量,没有改变林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没有增加家庭林地面积,但实现了林业劳动力、林地和林木要素的重新组合,转变了林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了林业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巩固了林改成果,促进了林业科学发展。
(二)林农参与普遍化
随着林业合作社效益的逐步凸显,合作社能够满足林农“三大”需求。即:对资金的需求、对技术和信息的需求、对产品销售的需求。它对广大林农的吸引力逐年加大。林农通过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收益也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如双峰年发样样红林果专业合作社,刚成立时不到20户人,因产品质量好,利润高,参与合作社的林农每年收入稳步提升,逐步吸引周边数个村组的林农参与,目前入社林农超过800户,林地超过10000亩;娄星区环江乌杨梅合作专业社成立不到2年,全村所有农户全部入社,并吸引了附近5个村的部分林农参与经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2.68万户共4.8万人,涉及林地面积31.36万亩。随着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完善,参与人数还会不断增多。
(三)服务范围专业化
林业专业合作社最重要的职能是服务职能。目前,娄底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对林农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是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林木种植技术,林下经济作物的栽培技术,对入社成员完全免费。此外,养殖加工、灌溉、鲜果保存等技术也有涉及,所有合作社均有一至两项主导产品,并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这说明林业合作社成立后林木的品种将向规模化和更具经济价值的方面转化。目前,全市的林业合作社对种植技术的需求非常迫切,这需要市县林业部门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做大做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提供销售服务。调研中,我们发现全市所有规模以上林业合作社都给社员提供了林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林产品的销售服务。在提供林产品销售服务的合作社中,销售服务主要有买断、代销和中介等3种形式,其中买断和代销的比重最大。但也有一些林业合作社没有固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在产供销一体化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可加强横向联合,提供产销信息,避免出现丰产不丰收的局面。三是提供林业信息服务。所有林业合作社均向社员提供信息方面的服务,且服务方式多样化。提供最多的信息服务是新技术(种植、施肥、管护等)信息,此外,提供政府相关政策、产品供求、产品市场价格等信息也是各规模以上合作社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提供金融服务。合作社具有比单个林农更强的金融服务功能,通过以集体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或其它渠道的信用和贷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合作社还可以向社员提供借款服务、组织资金互助服务、联保和担保贷款服务以及统一购买保险,但目前这些服务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拓宽技术、销售、信息和融资等渠道,要走的路还很长。
(四)比较效益明显化
林改以来,娄底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发展势头迅猛。短短几年时间,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伴着林业产业的做大迅速发展到133家,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热情持续高涨。如双峰年发样样红果业合作社采用农民土地入股,各人管理各自土地,管理工资由合作社发放,合作社还免费提供技术、种苗,并负责销售,销售利润的55%归林农,45%归公司,土地依然归林农所有,做工有工资,收益有分红,技术有保障,大家参与热情很高。该公司在双峰三塘铺镇发展红心蜜柚,不到3年,就形成了10000亩集中成片的红心蜜柚基地。二是涉及面广。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涵盖了林木种苗与花卉生产、植树造林、林下种植、林间养殖、林产品销售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以及土地流转、森林生态观光旅游等林业生产、培育、保护和综合利用等多方面,贯穿了林业从一产到三产的多区域,这种有效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了全市林业产业稳步发展。三是经营管理水平高。据统计,全市共有10余家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技术、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资料采购、统一打造品牌、统一销售,实现了最大化的经营效益。如:新化石溪生态农庄采用纯生物技术发展林下经济,从种植、养殖到日常管护,没有使用任何无机化肥和农药,真正做到了绿色环保。该公司的林下经济做到了良性循环:林地种植了杨梅、枇杷等经济林,生长四年以上的林下全部养鸡,四年内全部种植牧草,每隔数十米修建了“别墅式”猪场,产生的有机肥用来追肥,牧草用来作饲料,有效解决了单一种植果木因缺乏有机肥而造成质量上不去和养殖规模一扩大就造成污染这两个困扰种养业的技术难题。四是特色品牌多。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专家全力指导特色品牌的创建,加强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以及挖掘本土优质资源,打造特色林业品牌。如:双峰县生产的突尼斯软籽石榴,已成为人民大会堂指定产品,虽然每斤售价达100元,仍然供不应求;冷水江市的瑞生源杨梅酒成为全省杨梅酒的知名品牌;娄星区环江的杨梅因口感好、规模大,年年供不应求,成为娄底城区居民的首选等等。2011年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户均收入达7000元以上。良好的经营效益,成为了林农增收致富的主要来源。下阶段,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继续发展好林果、林药、林产加工等专业合作社的同时,着力抓好松散型林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吸引更多林农加入合作社,体现林业合作社的“普惠”作用,实现林农的共同富裕。
三、林业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娄底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尚处在探索起步阶段,目前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管理相对粗放。全市大部分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成员多为村干部或种植大户,学历偏低,人力资本不高,且多是兼职,没有企业管理经验。随着合作社规模扩大和股份增多,管理者难以有效驾驭合作社的管理和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广大林农基本上将土地入股后就不再操心合作社的各项事务,合作社的章程挂在墙上多,落到实处少。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社通常以大户牵头联合小林户,森林资源面积差距较大,入社资产比重不同,重大决策基本就是大户说了算。
(二)林权流转不规范,潜在矛盾隐患多。通过调研发现,个别地方为发展林业合作社,存在种种林权流转不规范行为,将阻碍流转效益的提升。一是存在个别乡、村、组集体林场在流转时没有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流转方案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有的林权在发包时只是口头协议;有的虽签了合同,但内容含糊不清,对双方的权、责、利规定不明确。二是大部分县市区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没有实质运行,没有几宗林地严格按要求到林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对林权变更登记重视不够,形成隐性流转,带来监管缺失,易起纠纷,阻碍林权流转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四是存在不妥当甚至超出法律规定的流转范围进行流转或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约定双方的权利。如个别山林是国家公益林,村民将山林交给合作社搞开发,自己继续享受每年一度的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但原来的公益林实际上已经被开发为杨梅、油茶、牧草等经济林,林地性质却没有及时变更,明显违反了林业政策。五是对用材林林业合作社,还需要加大引导和扶植力度。林业生产周期长,而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森林资源状况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幼林、中林,有的是近成熟林,且林木采伐有限额,不能将采伐指标简单地分解到每位成员,林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难,容易产生纠纷。
(三)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抵抗外部风险能力不足。部分乡镇的群众根本不了解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好处,有的林业种植户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知之甚少,且对其存在误解,认为合作社约束了自主经营。有些虽然成立了林业专业合作社,但大都没有形成自己的产品品牌,致使种植户小农经济意识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多数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销售仍局限于批发商或加工企业上门收购,合作社主动规避价格波动、产品滞销、资金压力等外部风险的能力严重不足。
(四)缺乏发展资金,融资难。资金是合作社发展壮大和规模扩张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林业合作社都缺乏资金,以组织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合作社数量较少,而且贷款难。部分合作社甚至需要向内部成员筹款,以满足运营需要。林业的长周期特性注定了林业合作社的发展前期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需求大,但收益慢,没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必然限制了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实践证明,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做大林业经济、做强特色林业、全面提升单位面积林业生产效益的最佳路径。下一步,很有必要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并适合林业发展特点的具体实施细则,深入研究制定包括财政资金、金融信贷、品牌创建、税费优惠、采伐指标分配、林权抵押贷款、科学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林农自愿联合,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同时,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把部分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中介服务职能逐渐转移给林业专业合作社。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到“指导不领导、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
(一)广泛宣传,典型引导。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业效益、促进林农增收的主要途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业合作社,吸引有志从事林业综合开发且经济实力较强的投资人组建专业合作社,同时让林农充分认清加入林业合作社的好处,对已经入社的林农采取多种形式有步骤地辅导培训,广泛学习,积累经验,提高认识。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合,鼓励合作社社员走出去了解省内外成功经验。加大合作社之间的相互合作,如冷水江瑞生源生物有限公司每年和娄星区环江杨梅合作社签订杨梅订单,互惠互利双赢。要抓好示范,树立典型,尤其要选一些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多,群众受益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宣传、示范、引导农户参与。在具体实践中,应充分尊重林业种植户意愿,并学习借鉴和推广其他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规范流转,政策支持。要加强对林地流转工作的督查指导,尽快进行一次严格的林权流转情况的清查整顿,全面规范林地流转,确保林业专业合作社健康、稳步发展。为更好地推进林改后续工程,要加大政策宣讲和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社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生产技术和合作社管理能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不长,管理水平、经营理念、资金规模、市场手段还相对滞后,必须出台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在种苗、技术、人才、金融和资源利用、市场信息、生产加工、物流储运上给予政策性支持。要加强指导,实行“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等手段,以“林地、资金、技术、人才为纽带,培育“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社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加强引导,坚持以“入户自愿,退社自由”为原则。突出“民有、民管、民享、民办”原则,讲究实效,提高效益。建议设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市财政将设立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列入市林业局年度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三)优化环境,加快发展。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林业部门主管,涉农单位配合,各林业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格局。二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条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或合作形式参与林业合作社建设。三是加强营销,开拓市场,积极组织合作社参与全省、全国林业产品博览会,推介产品、洽谈业务、寻求机遇,开拓市场树品牌,支持合作社申报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全力申报林业专业合作示范县,为全市林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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