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邦伟:关于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面临的形势和对策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2-08-31 17:41 信息来源:
  洞口县现有罗溪、月溪、大湾、桥头、桐山五个国有林场、一个林科所,经营总面积91.37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36.7万亩,林区总人口12207人。2010年以来,在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国家安排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计划2266户,其中2010年计划1176户、2011年计划830户、2012年计划260户。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该项目启动以来,累计完成投资5598万元,其中2012年1-7月完成投资1886万元。规划建设十七层电梯房8栋,六层普通房24栋,总用地面积98828.18m2,总建筑面积254593.66m2,绿地率38%,建筑密度21.56%,车位1300个。
  一、目前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面临的形势
  职工拥护支持。2010年4月,国家林业局下达第一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后,县林业局先后三次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国有林场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印发危旧房改造政策摘要、政策问答手册,帮助职工释疑解惑。采取入户问卷方式,多次对国有林场所有职工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在改造方式、建设地点、户型设计、筹资方案等方面广泛听取职工意愿,争取职工理解、拥护和支持。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资金筹措工作已接近尾声,到8月底止职工筹资完成90%左右。
  保障措施有力。为将这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洞口县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县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从县委、政府、政协各抽1名县级实职领导具体抓,同意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行集中异地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异地新建选址县林科所,建设用地按政策采取无偿划拨方式供应,危旧房改造享受与廉租房相同的中央和地方各项优惠政策,对涉及县本级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全额减免。并经常性召开各种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开展建设手续报批、工程招投标遗留问题处理、周边矛盾调处等实质性工作;同时,加强对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监管,由国有林场全体退休职工民主推举了5名退休职工代表进入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全程参与监督管理。所有规划图纸、预算方案、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向职工全面公开。并诚邀县纪委、审计部门全程跟踪监管。
  工程整体进展顺利。一是对规划区内的苗木进行了妥善处理,原有旧房进行了整体拆迁,原林科所80名职工分别调入5个国有林场进行了安置;二是召集项目规划区邻近乡镇村组干部及国土、林业、公安等职能部门领导,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正确引导周边群众,宣讲惠民政策,并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拿卡要,强揽工程,寻衅滋事,阻挠施工,坚持排除一切地霸势力干扰,对一名不做正面工作的正科级干部作出停职处理,积极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创造宽松优良的建设环境。
  目前, 32栋建筑分别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开标、评标、定标,北区13栋建筑主体即将封顶,南区11栋建筑已完成基础浇灌,8栋高层建筑已进入桩础探溶阶段。估计24栋多层建筑2012年底可全面竣工,8栋高层建筑2013年9月底可全面竣工。在今年7月召开的邵阳市建工工作会议上,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也凸显了一些难点问题,影响和妨碍着危旧房改造的顺利进行。一是周边环境复杂。林科所成立50多年来,各项手续齐全,证书资料完善,土地权属合法,四至明确,面积准确,一直以来都不存在土地争执。而邻近村组群众却以危旧房改造改变了苗圃用地性质为名索要土地补偿,强揽工程建设。二是优惠政策难以完全落实到位。按照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建设的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在城镇规划区外,在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时,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5.6784万元,耕地占用税114.814万元,防洪保安资金7.1759万元。有的职能部门相互扯皮,甚至搭车收费,严重影响工程进展;三是整个危旧房改造工程资金缺口较大。职工只按建筑商实际中标价筹资,今后,基础超深、污水排放、道路建设、挡土堤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四是由于大部分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因此对户型选择、缴款方式、建筑成本等难免产生一些歧义,职工要房,却无力缴款,难免存在信访隐患。
  三、对策和措施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国有林场职工住有所住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列入了湖南省为民办实事考核范畴,时间紧,任务重。今后,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奖罚措施督促施工队伍,按照相关建设程序,抓紧工程建设进度;同时,积极协调部门关系,简化建设审批程序,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争取上级和地方政府支持,较好地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基础设施资金缺口问题。
  1、坚持定期调度,强化领导责任。每月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议,县党政领导挂点联系。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列入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县领导每月主持1—2次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调度会议,督促进度,解决疑难。实行特事特办,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简化手续,允许先动工,再审批;要求提前进入招投标程序,允许邀标,县委政府承担责任。
  2、坚持依法依规,按期开工建设。为给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针对少数群众无理取闹、强揽工程的现象,要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矛盾,从严整治,乡镇政府及相关村组干部、县危旧房改造指挥部成员、派出所干警要亲临施工现场,维持秩序,疏导群众。
  3、坚持通力协作,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力度。为确保工程供水供电,要及时召集电力、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协调矛盾,解决困难。
  4、强化监管,切实减轻职工负担。为确保工程建设让林场职工放心,让上级领导满意,可邀请纪委、审计部门派员全程跟踪监督,每个林场可民主推荐1-2名退休职工代表直接参与管理。
  

葛邦伟:关于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面临的形势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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