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军: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小龙山森林旅游资源开发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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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1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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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资源现状及需解决的问题
1、基础设施的投入需大量的资金。由于大、小龙山地处相对偏远的山区,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过任何旅游项目的开发,风景区内的基础设施(云梯、索道、娱乐设施、宾馆等)几乎没有。每一个旅游景点的开发和建成必须先完善其基础设施,所以大、小龙山旅游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完善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大量资金的来源势必会成为发展该风景区的瓶颈问题。
2、需打造地方特色旅游品牌,并加大力度宣传。大、小龙山风景区尚没有树立自己特有的旅游品牌,知名度也不够高。目前在国内,大多著名旅游景点都有其地方特色,张家界以奇秀的高峡平湖绝景而闻名;桂林以秀丽的山水及喀斯特地貌而著称,结合地方特色打造的旅游品牌无疑将吸引广大游客慕名而来。同时宣传力度也有待加强,让游客知道大、小龙山风景区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其知名度。
3、交通现状需进一步改善。大、小龙山风景区与码市镇相距15公里,地处偏远山区。目前广东连州尚不能直接通往该风景区,码市镇大柳虽有路通往该区,但路况较差,小车(底盘较低的车)难以前往。交通的不便势必会影响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风景区交通将成为我县发展旅游业的重点。
4、旅游资源的开发需注重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大、小龙山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风景区内目前尚有大量次原始森林及一些珍稀动植物,过度的开发可能会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所以开发旅游资源需注重生态效应与商业效应相结合,不宜偏废任何一方。
5、旅游资源的开发需协调好国有林场及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大、小龙山风景区隶属国有林场管辖,境内有不少居民世代居住于此。旅游资源的开发需与国有林场协调好,同时也要考虑整个景区的开发是否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1、政府积极运作、全民动员争取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专项建设资金对其旅游资源的开发意义重大,我县可通过积极申请争取资金。二是政府参股旅游开发企业。政府可在旅游开发中借鉴新加坡、泰国等国的经验,由县、乡政府旅游管理部门作为实体参与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掌握一些旅游企业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把股权收入集中于政府的旅游开发,做到用旅游“养”旅游。三是强化市场和政策引导,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吸引民间资本、外商投资旅游基础设施、景点的建设,采取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招商引资和聚集民间资金,让外商和当地居民也成为“小股东”,提高其开发旅游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发展旅游业投资基金。基金的建立有利于挖掘社会各方投资潜力,启动民间投资,减少政府主导投资的影响,大大促进旅游经济良性循环,同时可以提高社会资金的配置和运作效率。
2、结合当地文化底蕴,打造和宣传特色旅游品牌。一是结合当地瑶族文化,将瑶族文化底蕴融入旅游景点中。在景点规划和布局当中,注重瑶族文化的结合,例如:赶鸟坪(结合瑶族的赶鸟节)、盘王洞(瑶族供奉的祖先)的建立,对游客来说无疑加重了民族特色的吸引力。二是政府及当地居民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外大力宣传,提高大、小龙山的知名度。通过网络、媒体及县内外口碑的进一步宣传,让外地游客了解该风景区的特点,利用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
3、多渠道改善交通现状。一是大力维修码市镇通往风景区的通道。保证小车能顺利通行至风景区,最好拓宽改建为水泥路面,解决基本的交通问题。二是积极与广东连州方面沟通,双方共同出力修建一条广东方向通往风景区的道路,以方便广东方面游客通行。
4、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保持原有生态平衡。一是合理规划各景点。将大、小龙山景区整体统筹规划,基础设施的建立应充分考虑到生态效益,做到科学化、合理化。二是避免过度开发、商业化过重。自然景观不宜过多改造,珍稀动植物应予以保护,商业化不宜过重。
5、兼顾林场及民众意愿。一是积极与国有林场管理者充分协调。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影响,对一些难以协商的问题多交流、沟通,尽量保证旅游资源的顺利开发。二是充分考虑当地民众的利益。对居住于此的居民事先进行走访,咨询其意见,如果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给其造成不利影响,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