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世杰:发挥优势 创出特色 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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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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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林业发展现状
我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6064.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6.9%。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为15211.8公顷,占58.4%;疏林地267.5公顷,占1%;灌木林地2409.2公顷,占9.3%;未成林造林地1228.8公顷,占4.7%;苗圃地35.9公顷,占0.1%;无立木林地737.6公顷,占2.8%;宜林地6173.3公顷,占23.7%。非林业用地中,四旁树面积4378.1公顷,占3.4%。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727934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1.33%,林木绿化率为14.28%。主要特点是:
(一)因地制宜,城乡绿化进一步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我县西部为冲积平原,东部多为丘岗山地,在城乡绿化建设中,坚持“东松西杨,整体推进”的方针,将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第四期世行贷款造林、林业血防工程等重点工程造林同全民义务植树有机结合,在东部全面栽植国外松及油茶等树种,在西部栽植杨树、苏柳等速生树种,形成了较为完备、适宜的城乡林网体系。2005年至今,全县累计完成成片造林12万亩,完成“四旁”植树1000多万株。杨树生产已成为我县生态建设中的又一亮点。
(二)优势优先,品牌经营进一步加快了林业产业升级。按照“做特做优、做大做强”的产业发展思路,我县林业产业特别是林产工业异军突起,福湘木业、兴湘木业、大亨湖湘木业、长元人造板厂、正湘木业等企业依托自主创新和品牌经营,发展迅猛,逐步形成了以板材和高密度板生产为特色的森工企业群,板材和高密度板生产已颇具规模,全县细木工板年生产能力达12万立方米,密度板生产能力达5万立方米。福湘木业相继被评为省级林产工业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大亨湖湘木业、兴湘木业等企业,其产品也先后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正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名牌企业。林产工业已成为我县支柱产业之一,“湘”字品牌唱响省内外。
(三)内引外联,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水平。一是在国家项目投资拉动下,造林公司和造林大户加大了对县内林地的开发力度,尤其是部分开发难度大,风险高的山地和洲滩等非林地开发速度加快,突显出集约经营优势,不仅有效盘活了资源,同时促进了林农增收,年增收近2000元。二是鹅形山森林公园和横岭湖湿地将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独特的自然风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充分展了林业生态文化的魅力。目前,围绕森林公园和湿地综合开发,各项基础工作和招商工作正在全面进行中,投资热正在两地兴起。
(四)依法行政,打防结合进一步促进了资源有效利用。突出林地征占用管理、木材流通市场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重点,各林业执法单位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层层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加强了通讯、监测、扑救、交通等硬件建设,强化了监测和扑救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了森林资源安全。2005年以来,全县共接立各类林业案件91起,查处违法行为人97人;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率在7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均在0.75%以下。
(五)推陈出新,能动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队伍履职能力。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建“五型”机关、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无为有错”教育等为重点,不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实现了机关人事能动管理,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林业工作连续几年均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客观分析我县当前林业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林业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乱砍滥伐、乱捕乱牧、乱烧乱运等现象屡禁不止,造成林业资源非正常流失。另外,个别地方还存在群体抗法现象,影响了林业工作正常开展。
(二)造林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造林投入不足,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林业投资保险机制。二是重栽轻管现象依然严重。部分地方将造林当成任务,工作中不求质量,只图当时过关,没有将管护措施落到实处,造成“年年造林不见林,造林总在现地方”的现象。
(三)项目争取难度大。一方面我县在地理位置上不在国家林业重点扶持区域,并且资源少,属林业小县,在争取项目上处于劣势。
(四)林业基础设施薄弱。林木植物病虫害监测、检疫、防控手段落后,缺少必要的森林防火器具,森林虫害和火害难以及时防治。
(五)花卉苗木难成产业。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苗木基地规模小,且分布零散,没有形成集约经营;二是农户育苗盲目性较大,品种混杂,良莠不齐,市场混乱,销售不畅,挫伤了部分育苗户的积极性。
(六)机关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林业干部队伍宠大,且相当部分为退伍军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二是林业历史包袱重,负债多,滞约了林业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林业宣传普法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的科学决策,创新宣传方式,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现行林业方针政策,同时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达到让群众知法守法的目的。
(二)加强对造林工作的督导。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造林工作的引导,根据乡情和村情实际,制定适宜的乡规民约,对新栽幼林要有专人管护,对毁坏林木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二是林业部门要对造林全过程进行跟踪技术指导和栽后督查,确保造林成功率。
(三)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又一重大变革,是盘活林业资源、提升山林效益、惠及林农的重大举措,是解决林业融资困难、降低林业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要全面贯彻落实改革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
(四)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一方面要节约使用林地,工业用地项目要尽量集中使用,减少林地浪费,对征占后未使用的林地,要限期收回。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征一还一”的政策,确保林地面积总量。
(五)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力度。林业是一项社会基础事业,不仅具有经济性,同时具有很强的公益性。针对我县林业现状,政府要加大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确保林业工作全面、稳步推进。
(六)加强林业系统队伍建设,走科技兴林之路。要结合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和“五型”机关的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服从大局,服务湘阴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建设生态湘阴、发展特色产业的使命感;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和廉洁奉公的公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