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元:着力建设六大体系 加快现代林业进程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11-05 17:40 信息来源: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地处湘西南,是全国绿色小康县、湖南省重点林业县、湖南省林业十强县,也是“中国杨梅之乡”、“中国茯苓之乡”。县域面积330万亩,辖17个乡镇(管委会),1个国有林场,总人口26.6万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63万亩,有林地面积226万亩,森林覆盖率72.37%,活立木蓄积量856万立方米,人平32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林业是靖州的支柱产业,每年来自于林业产业的收入占全县财政收入的30%以上,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
  近年来,靖州林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倾力打造林业强县,林业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2006年以来,全县累计征收林业税费1.3亿元,其中林业规费7043万元,完成人工造林27万亩,年均造林6.75万亩,林工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9.42亿元。初步形成了以生产中纤板、细木工板为主的,门类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林业加工体系,全县竹木年经营加工能力达40万立方米。在林业产业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林业生态和文化建设步伐也明显加快,全县共区划生态公益林65.7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5%,国营排牙山林场建成省级森林公园,正在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五龙潭森林生态保护区和地理冲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的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林的意识不断提高。
  一、主要做法
  1、着力建设科技支撑的营林体系。针对森林单位蓄积量低、树种结构单一、综合效益不高的现状,我县相继出台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条例》、《关于鼓励社会造林绿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工业原料林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大力发展以优势马尾松为主的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在造林工作中实行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乡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把社会造林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单位进行奖励,对没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三不”,即不评优、不提拔、不调动。对林业技术人员实行社会造林技术服务责任制,签订定山场、定面积、定时限、定质量、定奖罚的“五定”技术服务责任书,技术服务任务与职称评聘挂钩。进行了速丰林验收办法改革,将原来的一年达标验收改为现在的三年达标验收,每年都要验收抚育管理和造林成活保存情况,第三年验收林木生长达标情况,以促进造林的后期管护,确保成林成材、速生丰产。在营造林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开展了马尾松、杉木、杨梅、山核桃、楠竹等主要造林树种的育苗、栽培、使用“GGR”生根粉等方面的技术培训。2006年以来,在造林面积明显扩大的同时,造林质量也稳步提升,每年造林合格率均达85%以上,社会投入造林的资金达8500多万元,占造林总投资的90%。
  2、着力建设管理规范的林政管理体系。我县在森林资源保护上基本形成了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以林权管理为核心、以资源利用为重点、以综合监测为基础、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工作格局。木材计划分配实行“阳光行动”,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可伐资源相结合、与造林业绩相结合、与林政管理秩序相结合、与发展林产工业相结合。特别是去年底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以来,坚持按造林业绩和评估排序两条主线分配木材计划,着力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木材采伐计划分配体系。伐区监督管理坚持采伐前由设计人员、林业站伐区管理责任人、采伐责任人、采伐专业队四方到现场拨交,强化了伐中监管及伐后验收。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坚持责任检查员联系制度,严格实行专户实名办证、木材运输实名制和铁路运输木材运输证注销复印存查制。加强了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资源的“四乱四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了林政管理秩序的规范有序。2006年以来,全县采伐限额为236万立方米,完成170.6万立方米,占采伐限额的72.3%,楠竹采伐限额1180万根,完成191万根,占采伐限额的16.2%,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任务数。调处山林纠纷1178起(含积案),解决争议面积12.3万亩。检疫木材50.4万立方米、竹材77.3万根,收取检疫费136.7万元。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率大幅提高,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47个,依法审核征占用林地185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973.5万元。林业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开展了“绿盾行动”、“红剑行动”、“雷霆一号”等专项活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694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4737人次,没收木材3.2万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3.8万元。全县无重大毁林案件、重大违规使用林业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3、着力建设产权明晰的林权体系。我县坚持“围绕一个核心,推行两项制度,破解三大难题,把握四个关系”,确保林权发证的进度和质量,构建权属清晰的林权管理体系。“围绕一个核心”即围绕林权登记换发证这一核心。“推行两项制度”即推行林权发证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破解三大难题”即破解山林权属纷争难题,乡村林场收益分配不公、权属不明难题和组集体林产权明晰难题。“把握四个关系”即把握好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经营管理状况的关系、林权改革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林权改革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林权改革与生态安全的关系。截至目前,全县林权登记换发证共完成外业核实252万亩,核实率95.8%,输机面积212.4万亩,输机率80.8%,发证面积202.4万亩,发证率77%
  4、着力建设网络健全的森林防火体系。着力从“搞好四项建设、加大两个力度”方面构筑立体防火体系。“搞好四项建设”即:一是搞好森林防火宣传阵地建设。做到每村一块警示碑,每户一块警示牌,投入资金30余万元,共安装警示碑200块,警示牌4万块;二是搞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县、乡、村、组均建立起森林防火队伍,每个村确定一名森防监督员,防火经费按每亩0.1元拨付到村,共投入26万余元;三是搞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规定100亩以上的造林必须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成林后禁止砍伐,建立防火的天然生物屏障,今年完成城边防火林道建设2.3万米,投入近14万元,对县城周边0.36万亩新造林山场按每亩15元拨付森林防火经费,聘请护林员,每年投入5.4万元;四是搞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一套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一个森林防火气象预警站、一辆远程消防车。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火情,实现火灾情况的实时了解。气象预警站可以提供风向、风速、湿度、温度、降水等精确数据,为炼山、救灾等林业活动提供气象服务。远程消防车扬程达50 米,水管可延伸3000米,扑火能力大大提高。“加大两个力度”即:一是加大责任检查力度,将森林防火责任制签订到村,对每个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排队,在每年的全县三级干部会上进行通报,评估排队结果与森林防火经费挂钩;二是加大涉火案件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逃必追,打击不手软,2006年以来,共刑事立案64起,刑拘30人,逮捕23人,取保27人,移送起诉50起50人。
  5、着力建设强大发达的林产工业体系。林工企业是产业化建设中的领头雁,要搞好产业化建设,就必须发展壮大林产工业企业。我县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发展林产工业的重中之重,鼓励各林工企业走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竹木资源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取缔粗、滥、乱加工和大量耗用阔叶树加工项目,着重开发中密度纤维板、机制炭、指接板等主导产品。全县林产工业初步形成了以生产中纤板、细木工板为主的现代林业加工体系,全县年竹木经营加工能力达40万立方米。目前全县木材综合利用率已高达98%。2006年以来,全县共生产中纤板24.2万立方米,胶合板4.8万立方米,竹胶板1.9万立方米,细木工板5.2万立方米,指接板1.6万立方米,林工总产值达9.42亿元,上缴税费4000多万元。
  6、着力建设富有个性的生态文化体系。我县通过大力宣传生态文化,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林护林的绿色文明意识逐年提高。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丰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形式,开展种植“成长林”、“三八林”、“共青林”、“双拥林”等各种形式的纪念林活动。特别是今年清明期间,我县将县城周边的坟山作为“三边”绿化的重点,以清明祭祖为契机,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了“栽下忠孝树,共享一片绿,文明祭祖树新风”的倡议,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在“三边”的坟山、坟地带头栽植“忠孝树”,明确规定在城边有祖坟的干部职工,每人必须在每座坟旁栽植2棵以上“忠孝树”,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对各单位干部职工栽植“忠孝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按每座坟处以所在单位200元的罚款,用于城边坟山绿化。清明期间我县共栽植乐东木兰、桂花树、松柏等“忠孝树”6000余株,树立了文明祭祖新风。同时大力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自2006年以来,县政府机关大院、县一中被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县委党校、县林业局被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我县还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造林融资融地难。一是造林融资难。银信部门对林木资产抵押贷款仍然心存顾虑,致使造林资金严重短缺;二是林地集约难。明晰产权后,部分林农自身无力开发造林,又不愿将承包的林地流转给他人,造成很多有实力和造林意愿的单位和个人难以集约到造林土地。
  2、林改推进难。一是缺乏流转平台。需加快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建设,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二是山林纠纷矛盾突出。使部分村民利益受到损害,参与林改的积极主动性不高,产权明晰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三是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推进难。
  3、产业发展水平不高。一产业森林资源总量不大,林分质量不高,树种结构单一。全县263万亩林地,活立木蓄积量只有856万立方米,亩平蓄积仅3.2立方米,而且发展不平衡,基本以生产杉、松木材为主;二产业规模小,档次低。全县148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仅8家;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速度不快,发展森林旅游业没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三、今后工作的思考
  1、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一是每年坚持造林4万亩以上,确保林木生长量大于采伐量,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同时加强造林管护,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见效一片。在抓好面上造林的同时,重点抓好“三边”绿化,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县城;二是着力改善树种结构,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和抗病能力;三是抓好科技兴林,选择适宜的地方开展测土配方、无节良材、优材更替等科技试验,提高森林经营的科技含量。
  2、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一是加大林政执法力度。采伐林木坚持全面实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资源的“四乱四滥”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到位;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森林植物检疫体系,加强监测和检疫力度,把生物灾害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力争做到“防小、防早、防了”。
  3、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林权换发证的后续扫尾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逐步明晰纠纷山场的林权,全面完成外业核实、内业输机、核换发证和资料归档工作,补签好林地承包合同;二是加强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建立起林权交易平台,进一步落实处置权;三是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木材采伐计划分配体系,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4、着力发展林产工业。一是优化现有木竹企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配置为手段,搞好现有企业的整合,政策引导企业改租地建厂为买地建厂,发挥聚集效益,增强竞争能力,走精深加工之路;二是放开证照管理,保持较低的税费政策,解决运输瓶颈问题,营造“洼地”效应,形成大流通格局,努力构建商贸物流中心;三是支持重点企业争创品牌,引导其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体系,使生产、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与国内外质量标准相衔接,努力培育林业名牌产品。
  5、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理论教育指导。生态教育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基础,坚持把生态教育作为全民教育、全程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唤起民众的生态意识和生态正义,使广大群众自觉地承担更多的生态责任和生态义务,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生态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科学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绿色、环保、节约的文明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三是发展生态文化产业。生态文化产业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低耗能、低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四是提高生态保障能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与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渠道,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多种资金齐投入、共受益的良好机制。

刘绍元:着力建设六大体系 加快现代林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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