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组织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宣讲活动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01-26 00:00 信息来源: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 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5]109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精神,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和有关政策法规,把《决定》和《意见》的精神落到实处,1月上、中旬,重庆市林业局组织4个林权制度改革宣讲组,分别由何平副局长、邓东华副局长、杨富权副局长、张洪副局长4位局领导带队,深入涪陵区、巫溪县,江津市、南川市,渝北区、彭水县,酉阳县等7个重点林业区县进行宣讲。相关区县(市)林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乡镇分管林业的乡镇长、乡镇林业站长、木材检查站长、国有林场场长和管护站负责人、重点业主等100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此次宣讲的主要内容是:《决定》和《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决定》和《意见》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工作要求等。由于此次活动准备充分,组织到位,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宣讲,不仅把《决定》和《意见》的重要精神及时传达到了各级林业部门,更重要的是把各级政府领导及林业部门思想认识统一到了《决定》和《意见》的精神上来,把工作措施统一到了市林业局的有关要求上来。相关区县(市)纷纷表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以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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