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01-03 00:00 信息来源:
  
  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三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2005年11月底,全省已完成明晰产权的村有11656个,占有改革任务村总数的99.5%;完成明晰产权面积7547.5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97.2%;集体商品林林权已登记面积7504.2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4.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村财增加,促进了农村的民主建设和社会和谐,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开创了林业发展新局面,得到了林区干部群众的拥护。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促进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通过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与处置权,确立林农作为林业经营的主体地位,不断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基本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任务,对我省林业发展来说,仅仅走完了第一步。随着改革的深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千家万户采伐指标如何分配、森林防火病虫防治等公共服务如何组织、组织化程度怎么提高、科技服务谁来提供、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利益关系如何调整、林农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怎么解决等,这些问题仍然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及时总结经验,精心组织,用心探索,大胆创新,进一步加大林权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新的突破。
  一要建立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服务组织网络化、行业协会专业化、中介机构社会化的要求,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推广、种苗培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防盗、劳动力培训、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更好地引导和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
  二要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尊重林农意愿,积极引导林农在明晰林权、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以资金、技术和亲情、友情为纽带,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实体,推动企业与林农合作办原材料基地,促进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三要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加快林权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森林资源转让信息发布、资产评估和林权变更,创新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盘活山林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变资产经营为资本经营。
  四要建立可持续的林业发展支撑体系。完善林权证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探索建立森林保险制度,为林农提供金融支撑。大力发展林产品深加工,加快林产业的集聚,以产业升级促进森林资源利用率的提高,真正把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调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要建立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林木采伐指标分配、采伐管理与监督、木材运输和资源监测等管理办法,完善林政资源管理体制。开展林业综合执法试点,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利益分配矛盾,维护林区稳定。
  喜看八闽千山绿,深化改革创新业。我们相信,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将释放出更加巨大的能量,我省林业发展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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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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